7月中,網友通過網路問政平臺及“酒城交警”官方微信、微網志後臺諮詢車駕管業務問題,經瀘州公安交管部門收集整理,現將7月群眾重點關注的問題匯總如下:
一、在省內外地報考了駕照,現已經考過科目一、二,科目三可以轉回瀘州考試嗎?
可以。群眾可在確認外地考試相關費用已經結清後,持身份證到瀘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江陽區藍安路二段36號)窗口申請變更考試地業務。
二、外地人在瀘州新買了摩托車應該如何上牌上戶?
群眾應持身份證、瀘州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證明、購車發票、交強險、車輛合格證、車輛購置稅(排量150以上需提供)就近選擇到車管二分所(龍馬潭區關口)、車管四分所(納溪區安富橋)或各縣車管所辦理註冊登記,並交驗機動車。
三、代駕用的折疊電動車需要上牌嗎?
據了解,目前代駕所用的折疊電動車一般為電動自行車(具體以車輛合格證上的標識為準),屬於非機動車,根據《四川省非機動車管理規定》之規定,車主需提供身份證、來歷證明、車輛合格證明到車管二分所(龍馬潭區關口)、四分所(納溪區安富橋)或各縣車管所辦理非機動車註冊登記,並交驗車輛。
駕駛非機動車上路行駛不需要駕駛證。
四、私家車轉成教練車需要什麼條件?怎麼辦理?
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年限為10年,距使用年限1年以內(含1年)的機動車,不得變更使用性質、轉移所有權或者轉出登記地所屬地市級行政區域。如私家車要申請轉為教練車,也需滿足上述使用年限條件,且原私家車使用性質只能是非營運。
辦理時,群眾需持駕校的營業執照複印件蓋章、委託書(如需委託)蓋章、二手車交易發票、代辦人身份證、機動車行駛證、登記證書到車管所(江陽區藍安路二段),車輛經外檢查驗合格的,予以辦理轉讓登記業務。(劉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