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成都規範特色化校名命名 “實驗”“外語”不能隨便用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0-12-17 19:41:46 編輯:陳姝悅 點擊:

“實驗”“外語”“雙語”“國際”……這些在學校招生宣傳中不時能夠見到的“扯眼球”字眼,今後不能再被學校拿來隨意命名了。

為進一步健全教育現代化治理體系,推進全市特色化校名與學校內涵建設相匹配,近日,成都市教育局印發《成都市特色化校名命名導則(2020年版)》(以下簡稱導則),明確今後冠以“實驗”“外語”“藝術”“體育”等特色化字樣的普通中小學、幼兒園和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以下簡稱學校)必須符合《導則》規定的條件。未經教育部門同意擅自冠名的學校,相關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應指導學校予以限期整改。同時也明確,按照“老生老校名”原則,對學校更名前已入讀的在校學生,其畢業證、檔案等簽章不受更名影響,學校應提前預留。

據了解,成都出臺系統性的《特色化校名命名導則》在全國都具有首創性。

新學校哪些字樣不能亂用?

與學校辦學特色不符容易誤導家長的文字

命名時哪些字樣不能亂用?《導則》指出,校名應符合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不得含有與其辦學特色不符、誤導家長或引發歧義的內容和文字,不得擅自變更或簡化名稱;不得冠以“國際”“全球”“中華”“華夏”等代表世界、中國的慣用字樣;不得冠以外國國家名稱、國際組織名稱字樣;不得冠以“華北”“華東”“東北”“西南”等區域及其變體字樣;不得冠以“示範”“旗艦”“精品”“標準”“雙語”“英美”等與實際不符或容易産生誤導作用字樣(其中:幼兒園名稱不得冠以“實驗”“外語”“藝術”“體育”等字樣,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名稱不得冠以“實驗”等字樣)。登記使用的外文名稱應當與核準登記的中文名稱涵義一致。

老學校的校名如何規範?

含禁止性字樣和未達命名條件的要限期整改

按照要求,未經教育部門同意擅自冠名的學校要限期整改。

冠以禁止性規定字樣的,限期更名;未達到命名條件的,給予1年整改期,期滿仍未達標的應及時變更校名,原則上校名不再保留特色化字樣。

按照“老生老校名”原則,對學校更名前已入讀的在校學生,其畢業證、檔案等簽章不受更名影響,學校應提前預留。

怎樣才能擁有特色化校名?

師資隊伍、教育教學等要達到相應的條件

部分學校僅僅把“實驗”“外語”等字樣作為噱頭,對學生、家長和社會而言,實際辦學特色並不明顯。

那麼今後學校需要達到什麼樣的條件,才能擁有與其辦學特色相符合的特色化校名呢?對此,《導則》從辦學類型、辦學理念、教育教學、師資隊伍、設施設備、校園文化、場地器材等方面,明確了實驗類、外語類、藝術類等特色化校名的命名條件。

以外語類為例,在教育教學方面,《導則》明確外語特長的指標為:小學畢業時達到教育部《義務教育英語課程標準》4級、初中畢業時達到教育部《普通高中英語課程標準》高中英語學業品質水準一、普高畢業時達到高中英語學業品質水準三、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參照外語學院畢業生要求。同時,要實行小班化(班額不超過30人/班)外語教學,中小校開設2種及以上外語課程,中小學主修外語周課時小學、初中、普高分別達4課時、5課時、6課時及以上。師資隊伍方面:校級領導中至少有1名外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具有3年以上外語類教學管理經驗者;2個外語小班至少配備1名專職外語教師,各語種至少配備1名有相關學科2年以上教學工作經歷的外籍教師,外語教師原則上應為外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外籍教師應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Z字簽證、工作類居留證件、所在國教師資格證書(或TESOL/TESL/TEFL等國際認可的通用英語教師資格證)並從事其母語國母語教學等。

為何要規範學校命名?

引導新學校特色辦學 倒逼老學校加強內涵建設

據了解,成都出臺系統的《導則》規範特色化校名命名的舉措在全國具有開創性。“《導則》全面整合了從幼兒園到非學歷高等教育、從學校到校外培訓機構有關特色化校名的命名要求,以確保有理有據,同時分類明確了冠以外語類、實驗類、藝術類、體育類等字樣的校名核定程式,以負面清單形式明確校名禁止冠以的字樣,以正面清單形式分類明確了具體命名條件,這既是對新辦學校特色化辦學的一種指引,又是倒逼原來的學校提升內涵建設。教育行政部門歷來支援學校開展教育教學研究,支援學校培育外語、藝術、體育等辦學特色,創建中外人文交流特色學校、藝術教育特色學校、陽光體育示範學校等特色學校。校名中沒有特色化字樣,不一定學校就沒有辦學特色;反之,校名中有特色化字樣,一定要名符其實。”成都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同時,市教育局通過《導則》同步下放校名含有特色化字樣的核準權,以此推進教育領域‘放管服’改革,進一步理順市、區兩級教育行政審批的關係,實現辦學許可與學校核名協調統一,促進區(市)縣教育審批服務提速增效。”

通知要求各區(市)縣教育審批部門加強預核名(預先登記)指導,幫助學校舉辦者準確理解學校命名的有關條件,並結合學校實際,提出核(更)名申請,避免其使用與實際不符或者容易引發歧義、對公眾造成誤導的名稱。特色化校名核(更)名後,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應督促學校圍繞辦學章程、申報方案及發展規劃,推進特色化教育教學改革,確保學校名副其實,取得辦學實效。(陳榮麒)

附:實驗類、外語類、藝術類特色化校名命名具體條件

(一)實驗類特色化校名命名條件

(二)外語類特色化校名命名條件

(三)藝術類特色化校名命名條件

 

其他類似特色校名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