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文評價如何兼顧個性與公平

來源:新華網 時間:2020-08-17 11:18:10 編輯:陳姝悅 點擊:

▲7月16日,在東北師範大學,工作人員在進行閱卷。 新華社記者張楠攝

“現代社會以海德格爾的一句‘一切實踐傳統都已經瓦解完了’為嚆矢。”2020年8月,一篇名為《生活在樹上》的浙江高考“滿分作文”,掀起了一場不小的輿論風暴。

“什麼樣的高考作文才配得上滿分?”“什麼人可以決定高考作文該不該拿滿分?”輿論爭議逐漸從文章本身,轉向了高考作文評卷人。

評卷、出書、培訓……這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問題?如何區分正當的“傳道授業解惑”與“違反評卷紀律”的行為?

爭議和疑惑背後,是公眾對高考評價更加公平合理的訴求。要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必須直面公眾的質疑。

很多人“看不懂”的作文,該不該打滿分

8月2日,浙江教學月刊社微信公眾號“教學月刊”發佈文章稱,隨著2020年高考閱卷工作的結束,將在公眾號上陸續推出“高考作文閱卷組長評高考滿分作文”,當日推出第一篇滿分作文《生活在樹上》。

推文內容由編者按、作文全文和專家點評三部分組成。編者按部分寫道,這篇作文“第一位閱卷老師只給了39分,但後面兩位老師都給了55分的高分,最終作文審查組判為滿分。”

2020年浙江省高考語文評卷組作文組組長陳建新在專家點評中認為,文章展現了“浙江高三學生的作文水準”。

《生活在樹上》全文近1000字,主要論證了個人成長與家庭、社會之間的關係。而這篇文章的“個性”在於,廣泛援引尼采、海德格爾、麥金太爾等人的“名言警句”,大量使用了“嚆矢”“祓除”等較為生僻的詞彙。

“這樣的作文,該不該打滿分?”一個疑問迅速在網路輿論中擴散開來。8月2日至今,“知乎”平臺上有關作文評價的問題,回答數量已超過7300條,“浙江高考滿分作文”的微網志話題閱讀量超過2300萬,評論5000余條。

網友評論既有嬉笑怒罵,也有別樣的反思。“我翻看朋友圈,有些人罵得很難聽,罵完作文罵考生,罵完考生罵閱卷老師。看待一篇高考滿分作文,這種心態和水準,就是這個時代心理文化的真實寫照了。”網民“將爺”説。

專業的教育學者和教師隊伍中也存在不小的分歧。

“反對派”認為,以此等文風作為高考作文標桿不可取。“這篇作文讀下來,我第一感覺甚至懷疑‘這不是學生寫的’。我身邊參加今年高考評卷的同事告訴我,如果這樣的文章是學生寫作的標桿,那以後語文就不用教了。”浙江省寧波市寧海中學語文教師許雪説。

“支援派”認為,應當“尊重教育評價的專業性”,文章的個性化表達及其背後的思辨性值得褒獎。如中國人民大學文學院教授楊慶祥説,閱卷老師經過評審給了滿分,並不是鼓勵大家都去寫這樣的作文,而是鼓勵大家按照自己的興趣,寫出自己的個性。

時評人曹林則認為,爭論“將關於作文的公共討論從淺表熱鬧的‘作文命題’,深化到‘什麼樣的作文才配得上滿分’的價值層面”,“引領了一次有價值的全民討論”。

如何區分“傳道授業解惑”與“違反評卷紀律”

“滿分作文”標準之爭尚未平息,有自媒體發表文章,指責2020年浙江高考語文評卷組作文組組長陳建新“破壞高考保密”規則,違反評卷相關規定;有實名舉報稱其“既做教練,又當裁判”,有借職權謀私的嫌疑;還有一些媒體質疑《生活在樹上》一文的風格,與一本由陳建新挂名主編的高考作文輔導圖書中的部分文章風格相似。

8月13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發佈通報,對“滿分作文”一事首次公開回應。該通報稱,2020年浙江語文評卷組高考作文的成績評定過程符合評卷工作規範,但作為語文評卷組作文組組長的陳建新,在評卷結束後,未經允許擅自洩露考生作文答卷及評卷細節,嚴重違反了評卷工作紀律,決定停止陳建新參加國家教育考試工作(含高考評卷等)。

通報一發出便迅速“刷屏”。8月13日晚,有媒體發佈報道稱,浙江大學數學科學學院教授李勝宏曾以“高考數學命題人”身份,在外培訓授課,再次引起輿情發酵。輿論質疑,以這樣的身份在各地講課輔導,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要求,是否會因“個人偏好”而造成不公?

中國人民大學一位參加過北京市高考命題工作的教師向記者透露,高考命題有著嚴格的保密規定,命題每人平均須遵守“不得以高考命題教師的身份出席任何會議或發表文章、出版書籍、參加教學或輔導活動”,並簽署相關協議。“命題人不能搞培訓,這一點毫無疑問。”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也表示,根據相關規定,高考命題教師身份需嚴格保密,不得洩露任何閱卷資訊,更不能以命題人身份從事出書、輔導、培訓等工作。但是,高考評卷組組長是否可在閱卷後,應出版社要求編纂出版相關書籍,以評卷組組長身份開展高考相關的培訓講座等,目前尚無明文規定。

“對於高考評卷人培訓講課行為是否合理正當,我覺得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武漢大學文學院教授陳國恩認為,必須區別教師正當的“傳道授業解惑”行為和違反評卷規定的行為,“比如結合自己幾十年的教學經驗,讓學生明白作文到底應該怎麼寫,什麼才是真正的好作文,給學生談談考試作文答題規範和注意事項,這個應該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在出書講課中未經相關部門授權泄漏一些內部掌握的評閱細節,就不允許了。”陳國恩説。

高考作文評價如何兼顧個性與公平

記者了解到,陳建新擔任浙江省語文評卷組作文組組長約20年,在浙江省中學語文教育界有一定聲望。浙江一些中學語文教師表示,在不少場合見過陳建新本人,也會有意識地“關注”陳建新主編出版的各類圖書,並視為高三語文備課教學的重要“風向標”。

此次“滿分作文”事件後,有一些聲音質疑,一道分值極高、主觀性極強的高考試題,長期由一位評卷組組長“執掌”,是否合理?

對此,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負責人回應稱,根據教育部規定,評卷員以高校教師、中學教師及教研人員為主,其隊伍應相對穩定;題組組長應有5年以上教學、教研經驗和多年評卷經驗,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以此衡量,陳建新多年擔任作文閱卷大組組長,並未違反評卷教師聘用的相關規定。”

浙江部分縣區鄉鎮中學的教育工作者認為,高考作文評卷與其他科目、其他題型不同,評卷組的態度和傾向對於中學語文教學的引導力、對於作文得分的最終影響力,在某些方面不亞於高考命題人。

浙江省高考前幾年對“套話作文”整頓力度較大,一些學生在寫作時就會刻意避開所謂“套話作文‘三巨頭’”——屈原、陶淵明、蘇軾相關案例的使用,甚至完全“碰都不敢碰”。為了彰顯“個性”或刻意迎合,不排除有些學生會鑽牛角尖。

“之江教育”特約評論員、浙江省衢州市第二中學教師胡欣紅認為,如何開展下一步相關調查併合理界定,是對相關部門的莫大考驗。這不僅關乎陳建新老師的個人名譽,更涉及這一次滿分作文的性質問題,絕不能走過場。如果評卷組組長賣書講課有問題,那就應該借這一次教訓杜絕任何打擦邊球的類似行為;如果這樣做不算違規,也有必要制定相應的規則予以規範。

“‘高考無小事’,任何事情都必須嚴格按照規矩辦,需要一道長效‘緊箍咒’把高考管起來。”陳國恩認為,在移動新媒體時代資訊瞬間即達,這對教育部門加強高考資訊發佈管理,既公開透明、又不觸“紅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與此同時,仍要加強評卷教師綜合素質的培訓,確保教師既懂高考業務更懂高考安全,對於作文這類主觀性極強的試題要定期更換評卷負責人,始終讓最優秀的人為高考評卷“把關”。

“還有一個小建議,希望此次事件後不要‘因噎廢食’,全盤否定優秀作文乃至‘滿分作文’發佈對中學語文教育的促進作用。”許雪説,現在已有學生擔心今後可能難以學習到真正原汁原味的考場優秀習作。“建議還是可以通過官方授權渠道,在適當平臺上面向所有考生發佈關於高考作文的指導資訊,促進浙江語文教學繼續保持良好發展的態勢。”(應受訪者要求,文中許雪為化名)(俞菀、顧小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