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大城市在不斷擴張中“城市病”日益突出,培育新生中小城市的呼聲不斷高漲。
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鎮”,各地也紛紛醞釀地方版的新生中小城市培育方案。福建泉州2015年就開展了設立“鎮級小城市”的試點,河北今年也提出要“重點培育34個中小城市”,前不久,山東也提出“要圍繞農民工融入城鎮,培育新生中小城市和建設新型城市”。為何要培育新生中小城市?哪些縣、鎮有資格入圍?又將給這些地方帶來哪些影響?記者對此進行了全面採訪。
大城市太大 小城市太小
按城市聚居人口大小可以區分城市規模大小,各國的具體分級標準不盡一致。而且,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我國對城市規模的劃定標準也在不斷調整。
1989年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規定,大城市是指市區和近郊區非農業人口50萬以上的城市,中等城市是指市區和近郊區非農業人口20萬以上、不滿50萬的城市,小城市是指市區和近郊區非農業人口不滿20萬的城市。2014年11月20日,國務院發佈國發2014第51號文件《關於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新標准將城市劃分為五類七檔,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城市為特大城市。
超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1000萬以上;
特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500至1000萬;
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100至500萬;其中3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城市為Ⅰ型大城市;100萬以上300萬以下的城市為Ⅱ型大城市;
中等城市:城區常住人口50至100萬;
小城市:城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下;其中20萬以上50萬以下的城市為Ⅰ型小城市;20萬以下的城市為Ⅱ型小城市。
我國是接近14億人口的大國,真正叫“城市”的數量才600多個。國家發改委發佈的《國家新型城鎮化報告2015》顯示,當前我國鎮區人口10萬以上的特大鎮有238個,超過5萬人的有885個,特別是有的鎮人口都達到六七十萬人口還是叫鎮。
新型城鎮化的方向是實現城鄉協調發展,但在當前,城鄉差距過大,導致人口流動不合理。一方面農民過度涌入大城市,城市資源難以承載,對城市發展造成一定的影響,形成“城市病”;另一方面,農村“空心化”,對我國未來的農業發展和農村繁榮造成嚴重的影響。有分析認為,以縣城和中心鎮為主的小城市處在城鄉結合的特殊位置,是城鄉統籌的關鍵節點,不僅是農村經濟、政治、文化、教育、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的中心,也是農村物資、人流、資訊、金融的初級集散地,承接著大中城市的輻射,自身發展對周邊村鎮能形成很強的延伸和帶動作用。推進小城市建設可以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完善農村基礎設施、發展農村社會事業,有利於縮小城鄉差距、實現城鄉協調發展。同時,建立眾多適宜人居的小城市,有利於減輕大城市的壓力,防治“城市病”,有利於減少戰爭、地震等突發和自然災難帶來的影響。而且,當前一些特大鎮的發展逐漸受到現有體制機制的束縛,普遍存在的“小馬拉大車、大腳穿小鞋”亟待破解。
有專家指出,中國城市化的問題是大城市太大,小城市太小。在學術界和一些行政管理部門,往往注重發展大城市,對中小城市的政策支援力度有所欠缺。目前,中國和國外城市發展相比,大城市並不比國外差,差距是在中小城市上。因此,未來城鎮化的一項重要任務就是培育新生中小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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