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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札記:農民要學會為自己“減負”

    最近記者在農村採訪時發現,一些地區的農民攀比成風,大操大辦,浪費嚴重,平空給自己增加了不少負擔。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婚事比闊。結婚典禮時,婚車比多少、比規格、比檔次,新房比裝飾、比豪華,招待賓客比規模、比水準,往往一個農民娶媳婦要花好幾萬,甚至十幾萬;二是喪事比大。有老人去世,後代子孫便大操大辦,殺豬宰羊,擺流水宴。甚至請人説書唱戲,吹鼓手吹拉彈唱,糊紙馬、搭靈棚,辦一個喪事要花數千元。更有甚者,不但老人去世時大辦,1週年、2週年、3週年時要大辦,10週年、20週年、30週年也要大辦;三是蓋房子比高。這是近幾年在一些農村颳起的“新風”,農民蓋房子都想在高度上超過左鄰右舍,後蓋的人總想超過先蓋的,地勢不佔優勢,便打高地基,壘高墻壁,使一般磚瓦平房的高度超過了“二層樓”,造價也高達4-5萬元。

     從與農民的交談中,記者了解到,這些農民之所以如此“消費”,有的是因為觀念和認識上有“誤區”,仍然奉行傳統的落後思想:“人生三件事--養老送終,蓋房娶媳婦”,認為既然賺的錢多了,這三件“大事”的“ 規格”當然也該提高。有的則是盲目跟風,雖然認為這樣做沒有多大意義,應該易風易俗,但別人都這樣做了,自己如果一切從簡,便是“沒面子”、“不孝敬”,讓人瞧不起。

     為減輕廣大農民的負擔,增加農民收入,各級政府可謂費盡了心思。可是,部分農民一旦手裏有了節余,有了錢,想的並不是發展教育,讓下一代有個較好的成長環境,也不是投入科技項目,發家致富,成就一番事業,而是大辦“紅白喜事”,將辛辛苦苦賺來的錢輕易浪費掉了,確實可惜。由此可見,各級政府和基層幹部在幫助農民減負增收的同時,還應下力量引導其樹立正確的“消費觀”,農民自己也要學會為自己“減負”,將錢花在“刀刃”上。

    

     新華社 200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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