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三法案” 整軍備戰“保護傘”

     日前,日本眾、參兩議院先後通過了“有事三法案”(以下稱“三法案”)。至此,間接折騰了40年、直接折騰了6年有餘的三個提案,通過了全部的立法程式,並將在本月內生效。

    “有事三法案”是指當日本受到外敵攻擊或者外敵威脅時所持的立場,《應對武力攻擊事態法案》體現了“有事”的定義和政府的對策;它還包括當日本應對“有事”時,自衛隊能夠進一步順利運作的《自衛隊法修改案》;強化政府職能、擴大首相許可權為目的的《安全保障會議設置法修改案》。日本防衛廳白皮書解釋説,有事法案是與自衛隊的行動、與美軍的行動相關的法制,其中心內容是強軍與備戰。

    “三法案”成為法規,擴大了日本自衛隊參與境外軍事行動的自主權。法案明確規定,“有事”不光包括戰爭,恐怖行動、劫持綁架等“所有威脅國民生命財産安全的事態”;只要別國表示可能動武,並在沿海集結艦船,日本便可以判定對方已進入武力攻擊的“預測事態”,首相即有權召集內閣會議並向自衛隊發出“準備防衛出動命令”。可見,“有事法制”既給予了首相發動戰爭的自主權,又給予了自衛隊進行戰爭的自主權。日本防衛廳長官石破茂表示,一旦美國在太平洋地區發動像對伊拉克戰爭那种先發制人的打擊時,日本啟動“有事法制”協助美軍“並不是不可能的”。

    “三法案”成為法規,為自衛隊進一步整軍備戰提供了“保護傘”。根據二戰後的有關國際條約規定,日本不得擁有常備軍,所謂的自衛隊,是為了保衛日本列島安全而設置的自衛性軍事力量。但經過幾十年的發展,日本自衛隊已擁有24萬人;軍費開支穩居世界第二。據外國權威軍事機構評估,日本自衛隊的總體戰鬥力已超過英、法、德、意等強國的軍隊,僅居於美國之後。儘管如此,日本當局仍不滿足,一心要將自衛隊建設成為一支具有遠距離作戰能力的武裝力量。不久前日本政府已經宣佈,將在5年內撥出2500億美元用於國防預算。如此大規模的整軍備戰,必須有相應的法規加以護佑,“有事法制”的出籠,正緣於此。

    “三法案”成為法規,為踢開憲法中的“不戰條款”鋪平了道路。日本憲法的第9條俗稱“不戰條款”,還規定日本“不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但以這次“有事法制”正式出籠為標誌,“不戰條款”的主要內容已經壽終正寢。小泉純一郎就任首相時即宣佈,現行憲法是二戰後戰勝國強加給日本的産物,對於一個大國而言是一種恥辱,因此極力主張修憲。有評論説,借“有事法制”出籠的“東風”,政府的修憲工作也將很快被提上議事日程。

    在“有事法制”出臺前後,日本國內引起了強烈震動。日本社民黨和其他許多團體譴責“有事法制”是“惡法”,並非為日本受到進攻時制定,而是為進攻別人準備的。東京和平遺族會代表井上説,和平憲法是“戰死者的遺囑”,改不得;所謂的外來威脅不過是一種藉口。許多東亞國家對此事也表示嚴重關注,南韓議員聯名給日本國會寫信指出,“瞬間的判斷錯誤,會給世界人民帶來戰爭的痛苦”。輿論認為,要是“有事法制”真鬧出事來,恐怕不僅對於日本、對於別國不是好事,與和平、發展的世界潮流也極不合拍。(朱亮)

    人民日報2003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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