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有事法制”突破和平憲法

    日本國會眾議院15日通過了被稱為“有事法制”的《應對武力攻擊事態法案》、《自衛隊法修改案》和《安全保障會議設置法修改案》3個法案。這些法案隨即被遞交參議院全體會議審議。這是日本繼通過《周邊事態法》、《反恐怖特別措施法》之後對戰後和平憲法的又一大突破,它預示著業已走出國門的日本自衛隊今後在世界上的行動限制將進一步減少。

    《應對武力攻擊事態法案》稱,當日本遭受武力攻擊時,政府可在內閣會議上決定應對基本方針,設置由首相為部長的對策總部,授予首相能夠對地方自治體發佈具體行政指示的指示權和代執行權。《自衛隊法修改案》增加的內容有,當預測到可能遭受敵人武力攻擊時,自衛隊就可構築防禦設施;在接到行動令後,自衛隊有權強行徵用私有土地和改變私人房屋的形狀。《安全保障會議設置法修改案》則規定增設一個“應對緊急事態專門委員會”,以便向安全保障會議提供建議。

    為儘早通過“有事法制”三法案,日本執政的自民黨、公明黨、保守新黨三黨和最大的在野黨民主黨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在13日就法案的某些具體內容互相作了些非實質性的讓步,從而達成妥協。儘管日本共産黨和社民黨等其他在野黨強烈反對,由於贊成的黨派佔據多數,所以三法案在本屆國會會議期間通過已成定局。

    為了實現政治大國的目標,日本政府早已試圖制定“有事法制”。日本政府1977年就提出建立“有事法制”,以便為其軍事發展提供法律依據,但由於在野黨和反戰民眾團體的強烈反對以及國際社會的嚴厲批評,此事一直在執政的自民黨內悄悄運作。上個世紀90年代,特別是海灣戰爭爆發後,日本政府制定或修改了與軍事有關的一些法律,尤其是《海外派兵法》、《周邊事態法》的通過,使日本自衛隊不僅走出國門,而且活動範圍不斷擴大,並擁有在未來出現所謂“周邊事態”時採取相應軍事行動的“法律依據”。這些都為“有事法制”的正式出籠提供了輿論準備。日本1997年的防衛白皮書正式明確提出要建立“有事法制”。書中稱,亞太地區“依然擁有大規模軍事力量”,因此,日本要獨自建立“足以對付一切事態的各種功能的”防衛體制。從此,日本政府不遺餘力地製造輿論,大談日本制定“有事法制”刻不容緩,並立即著手敲定“有事法制”的相關內容。美國發動反恐怖戰爭和日本在東海海域擊沉一艘不明國籍船隻這兩件事為日本建立“有事法制”提供了求之不得的藉口。

    “有事法制”相關法案目的在於全面拓展日本自衛隊赴海外活動以及對付“周邊事態”的範圍。“有事法制”法案在國會通過將使日本的軍事發展和自衛隊的行動進入沒有紅燈的高速路。在“有事法制”的內容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對首相許可權的強化。根據有關法案,日本首相在認為需要時就可自行決定派兵赴海外活動應對所謂“周邊事態”,這無疑是對日本戰後一直奉行的和平憲法的嚴重突破。

    日本國會眾議院通過“有事法制”三法案當天,日本各在野黨、反戰和平團體及各界人士紛紛發表談話,表示堅決反對建立“有事法制”。在冒雨舉行抗議活動的人群中,一位來自長崎縣的抗議者説,日本政府以“萬一”為藉口,要把日本再次帶上戰爭之路,這不能不令人感到憂慮。

    分析人士認為,日本政府通過多次在法律方面採取動作,已使和平憲法形同虛設,對日本軍事發展的制約正在不斷減弱,“有事法制”的通過必將進一步架空憲法。(張煥利)

    新華網 2003年5月16日


日本眾院通過“有事三法案” 為日打通戰爭之路
日本調整防務態勢應對不斷增長的威脅
日本為擴展軍事實力做立法準備
日本有事立法有望完成 首相可跳過內閣直接調兵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