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的地鐵唯一讓人覺得不科學的是坐椅擺放,好幾排椅子對著擺,而中間的空隙極其有限,想想能清楚數出陌生人臉上有幾顆痣,那是多麼讓人不自在的距離。
“平時,早上7點半的這趟車有人拉手風琴。”坐我對面的男士劍眉星目,散發著乾淨的須後水味道。聽多了“你是否日本人?”這樣庸俗的開場白,我對他的沒頭沒腦式開頭大有好感,而且,他竟然主動説英語。
“不過他星期天總給自己放假。”他繼續説。“知道,巴黎的流浪漢也比別處有性格些。”想起《天使愛美麗》,我不自覺地挪揄。“對呀,有性格的流浪漢還比如丹尼斯 拉方。”夠聰明,不僅很快會意,還要考察外國人對法國電影的了解程度。“昨天去過新橋了,在丹尼斯 拉方的睡覺的橋椅上照了一張‘到此一遊’的照片,幫我拍照的流浪漢興奮地喊‘Cheese’。”
他於是挑挑眉毛很快樂地微笑,大概覺得有點像玩暗號遊戲。於是説到特呂佛和他熱愛的PLACE DES ABBESSES小廣場,接著説《蒙馬特的燈》,然後是從《漂流芳心》到棍子麵包,再然後是我突然發出驚叫——“天啊,這是第幾站了?”“你要去何處?你可以問我。”這男人不解我何以突然如喪考妣般沉痛。
問題是我不知道我要去哪,因為不懂法語,每次並不記地名,只在出門前數清楚要坐多少站。現在,天知道那個台灣旅行書上寫著“好好吃”的冰淇淋店叫什麼。
最後是我只好和他去了“最具有巴黎市井情趣”的Montorgueil des Pts Carreaux.很有人氣的一個市場。“來10個約莫一寸長的小辣椒和早上6點鐘剛摘下的小甜瓜。”他對蔬果店的小販命令道,小販的手立即像量尺一樣運動起來,而後篤定地説“這只最好上午10點吃!”我一邊聽他翻譯一邊為這樣的煞有介事笑不可抑。“這就是巴黎的小販和顧客,我們不可以辱沒一隻本該早上10點吃的瓜,讓它下午6點變得軟塌甜膩後塞進人的嘴巴。”
我發現我的旅途自那一刻起開始真正有趣。
最後在6號地鐵線上,他説:“非常感謝你。”就先下車了。而我保持著愉快的心情直到走回酒店,伸手掏鑰匙的時候,摸到一張紙,電腦列印的英文:尊敬的旅客,你被迫享受了我們知識淵博且頗有情趣的導遊的良好服務,我們取了你的服務費50歐元。
到底是巴黎人,連偷竊也不肯與眾同!奇怪的是,我非但不感到氣,還覺得價格實在公道。
《城市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