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與報業

    武俠小説大宗師金庸,可謂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但他以查良鏞的本來身份馳騁報業四十年,成為轟轟烈烈、叱吒風雲的華文報業大王,這媒體疆場呈現的飛檐走壁之功,恐怕知道的人就不多了。香港電臺普通話臺臺長張圭陽特立專著,論述“金庸與報業”,並由此探勘香港報業的發展史。

    一介文人是怎樣創下一個傲人的報業集團?僅憑一支生花文筆作資本何以闖天下?都知道金庸是在小説創作的高峰時期宣佈封筆,那麼,為什麼1991年《明報》集團在香港上市,查良鏞卻要激流勇退,退出幾十年辛苦建立的企業管理層?從一個人、一份報折射出怎樣一個報業發展史?又隱寓出華文媒體怎樣的未來?基於以上重重思考,本刊記者與專家張圭陽先生作了以下對話。

    您的專著《金庸與報業》中提到,羅孚先生説:“《明報》的成功,不是查良鏞一人的功勞,也畢竟是他一人的功勞。”又説:“先有金庸,才有《明報》。”但從您描述的《明報》發展史來看,它更依賴於“難民潮”、“文革”、“媒體論爭”、以及特首選舉等事件。那麼,在這樣的歷史環境下,這樣的事件契機中,若沒有金庸,難道不會有其他人辦一份相倣的知識分子報?也許我這個問題是鋻於歷史造英雄之論。

    我認為,要是沒有金庸,雖然也會有一份知識分子報紙出來,但品位會不一樣,《明報》體現了金庸的品位。媒體猶如藝術品,不同的雕功,産品就不一樣。比如“自由自在”是金庸強調的特色,這又是因他自身的報業生涯凝成了這樣一種嚮往。他自1945年參加《東南日報》工作,後又加入內地《大公報》,1948年之後調入香港《大公報》。在他的心中,“自由”甚至重於“民族”,又鋻於他有書寫武俠之功,所以他要自辦一份刊物叫《野馬》,取“雲霧飄渺”之意,這是《明報》的前身,寄希望媒體能像一匹自由賓士的野馬騰躍于自己的武俠天地。不過,金庸先生對我的論點有另一種説法,他認為《金庸與報業》所寫的都是事實,但所有重要的問題他都不同意。這恰是因為我不同於前輩,將《明報》歸於金庸一個人的功勞。我強調歷史環境,調整了它與人的主次關係,只能説金庸在一定的歷史環境下推動了歷史的發展。

    您剛才提到《野馬》雜誌,能否詳細一些介紹當時的情境?

    都知道金庸自己説過,寫武俠是被逼出來的,為救《新晚報》每日一篇“武俠”的急,1955年,從未寫過小説的金庸開始寫《書劍恩仇錄》;1956年金庸再為《香港商報》寫《碧血劍》;到1958年《射雕英雄傳》獲得極大成功。而當時盜版猖獗,既沒版權意識,也無法律保護,金庸每天1000字,7天就被人盜印結集出版了。而當時金庸的名聲還不只在武俠,行內人常説:查良鏞的第一生命是報業,第二生命是電影。早在武俠生涯之前,金庸以林歡的筆名編寫電影劇本《絕代佳人》,獲1949-1955年期間的優秀影片獎,另外《歡喜冤家》、《蘭花花》、《三戀》、《午夜琴聲》都為讀者喜歡。當時《香港商報》的調查顯示,金庸的讀者有3萬人,因此,與其讓人盜版,不如自己掙錢,在老同學當時嘉華印刷廠經理沈寶新的提議下,開始籌辦十日刊的《野馬》武俠小説雜誌。

    為什麼初衷是創辦雜誌卻後來改為辦報紙呢?又為什麼刊名由《野馬》改為《明報》?

    《野馬》籌備出版前兩三個月,報販向查、沈兩位股東建議,不要出十日刊或半月刊的小説雜誌,改為出報紙,因為報紙天天出,賺錢容易。於是他們改變主意,馬上匆忙著手籌備出版日報。《野馬》不太像報紙的名稱,仿傚《成報》取單字的成功,以“明”取“明辨是非”之意。這份1959年出籠的《明報》,並不知歷史上已有三任前身。1922年上海、1932年蘇州、1945年北平先後出版的報紙以《明報》為名。

    最初的經營狀況怎樣?有人説:歷來成功辦報的只有生意人,文化人是不可能成功的。寫稿人怎可能辦得成一份報紙?

    最初查良鏞與沈寶新只計劃投資一兩萬元,因為雜誌成本不高。後改出報紙,沈將全部財産2萬元悉數投出,查出資3萬,僅三四個月5萬元資金全部花光,查再投5萬,結果一年10萬元差不多都虧了。儘管當時不斷更改副刊內容,改變新聞路線,金庸更是抱病撰寫《神雕俠侶》,本著創辦時的小報方針,一步步滑向“聲色犬馬”之路,但銷量仍低在千份之間。是國際局勢起了重大變化,特別是1962年“難民潮”事件的報道,《明報》才開始找到自己的方向和定位,銷量才有了飛躍。“難民潮”結束之後,《明報》開設“自由談”,這在很大程度上改造了《明報》的報格,使它從一份側重武俠小説、煽情新聞和馬經的“小市民報章”,提升到一份為讀書人、知識分子接受的報章。以談論國事副刊配合新聞,擴大了讀者群。1962年7月銷量跨過3萬份。到1963年,《明報》已完全擺脫財政窘境,平均日銷量是5萬餘份。從1966年到1969年,動蕩的時局卻提供了一份日報大展拳腳的機會,僅4年間,它發展成了一間擁有月刊、週刊、晚報及出版社的報刊集團。1988年《明報》日銷量已是11萬份,1989年躍升到18萬份。1991年1月23日註冊成立“明報企業有限公司”,3月22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

    您剛才説“自由”、“雲霧飄渺”是金庸辦刊的追求,但金庸自己卻説過他在《明報》的管理很獨裁,一個人説了算。他甚至認為,私人出錢興辦的報社,不是社會的“公器”,而是老闆的“私器”。更言報社員工與老闆的關係只有僱主與僱員的關係,沒有新聞自由的關係。所以有説《明報》是“一人報紙”。您作為媒體中人,又曾是《明報》的員工,能否談談您對家長制的感受?

    其實,從《明報》發展史,已清楚表明金庸的處事行為更具商人、老闆的風格。按現任《明報》總編張健波所言:“老闆只看兩個數字,一個是營業額,一個是銷量。”正是這兩個數字決定了報紙反映老闆的意圖。我曾就“新聞自由”請教過金庸,他認為新聞自由是指政府不干預傳媒,並不涉及勞資關係。並舉例:報業大王梅鐸收購倫敦《泰晤士報》(Times)後,資深總編輯羅伯特.埃萬斯(Robert Evans)的立論與老闆不同,即被解雇;美國《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也是一向由老闆決定新聞政策,全無新聞自由可言。所以説傳媒人自言獨立的新聞自由,只不過是自抬身價的幻想而已。但必須指出的是,正是營業額和銷售量迫使老闆在私器裏必須顧及公器。好比決定《明報》的幾個社會新聞事件的報道,就是前線記者和底層編輯帶來社會強烈的反應,迫使老闆打破不予報道的立場,更改了編輯方針,最後收效甚豐。《明報》的組織架構一直在尋求改革,到80年代初,已開始成立編委會。但進入90年代,雖然《明報》編輯部組織架構龐大複雜,但整體運作仍圍繞查良鏞而行。直到《明報》成為上市公司,為了讓報社股份公開讓公眾人士認購,基於外界利潤的刺激,報社的組織建構和運作才有所變化,增添了透明度。我的體會是,家長制也有其優點,效率高,內部凝固力強。當然媒體的發展依靠制度化的建立,這是金庸後來轉讓控股權的理由之一。

    也就是説市場有可能是雙刃劍,老闆為維護利益,有可能專制剝奪新聞的自由;但又由於競爭需要,為民請命,可獲眾獲利,因此在施公器之為時也能尋得一方自由的天地。您提到金庸轉讓股權之事,為什麼在《明報》生意紅火之時,在沒有任何經濟壓力的情況下,金庸要出售這個精心呵護、培養幾十年的“兒子”?能描述一下當時的情景嗎?

    金庸確實想把《明報》辦成全世界最好的中文報紙。他説過:“我想報館由一個人控制,一個人死了,報紙就不能生存;要是制度化了,即使個人被暗殺,報紙還是可以營運下去,所以我提出制度化。”但是,長期擔任家長角色的查良鏞,一旦要放棄扮演這個角色,其實很難;另外,無論是編輯委員會,還是行政委員會,都已習慣了按查董事長的批示行事,所有外界的批評或壓力,也只有查董事長一人承擔。1991年《明報》上市後,股價長期在每股2.9元價格靜止不動,且成交甚少。又鋻於90年代初整個香港的媒體氣候,1992年2月金庸主動將《明報》的控股權轉讓給商人于品海,當時查先生説:他看重於的“經營管理才能”,且“對新聞事業具有熱誠”。1992年8月,于品海把所有委員會一併取消,《明報》由此走上沒有查良鏞獨裁的經營模式。1993年4月1日,于品海取代查良鏞出任明報企業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查只擔任名譽主席,查良鏞主政《明報》的年代於此實質結束了。1994年1月1日,查良鏞辭去名譽主席職位。我至今難以忘掉那一天的情景,偌大的辦公室,查先生將自己的日用品裝進紙盒。《明報》不再是查良鏞的《明報》了,查先生渴求《明報》風格長期不變的願望,也成了泡影。

    您的描述有些傷感,但我沒有忘記金庸這次出售實際上賺了錢,而且甩掉了《明報》歷史造成的心理、政治負擔。我想問:您怎樣看社會變遷對傳媒發展的影響?

    許多人都強調,政治影響編輯方針,但我認為,今日政治上的壓力遠不如商業壓力,比如曾有一家報紙的攝影記者拍了香港一家超市米袋壓傷小孩的照片,報社不敢用,擔心影響廣告。還有對地産商的報道,很少負面新聞。商業以某種很隱晦、看不見的方式在對新聞做限制。

    商業不只是限制新聞,更確切地説是在某種程度上引導甚至決定了報刊的方向。《明報》是有幸遭遇到非凡的歷史事件,否則很難由小報轉為知識分子大報。如今,在商業大潮中,許多執掌媒體生殺權者,弄不清是在“賣糕點”,還是在“售成衣”,“有所不為,有所不避”之辦報理念,不知何時才能真正深入人心。記得您曾分析中文報業在香港創始初期,已提出要建立報刊自律機制來監督小報淫褻文字,發展至今日的香港報業是否已完善了這份機制?

    沒有,這個問題幾十年來今天仍在爭議,但還是沒有解決。剛結束的中文報業評議會就提出:希望香港最高法院能賦予某種公開譴責淫褻文字的權利。不像目前動不動就遭誹謗罪。一些黃色小報正是憑藉錢來利用法律嚇人。

    能否談談您對內地媒體市場的看法?前不久在深圳特區報召開的“世界中文報業協會第三十四屆年會”上,有傳媒人説:“內地市場太可愛!”但也有人指出:當中國傳媒業開放,境外投資者未必能在競爭中取勝,您怎麼看?您也一直從事媒體工作,有無與內地合作意向?

    做媒體的,數字很關鍵、很重要,一想到13億,僅廣東省就1個億,一個省比別人一個國還大,當然興奮,與內地媒體合作是境外傳媒共同的夢想。一旦能進入,是否能取勝,確實不一定。目前還沒有具體與內地媒體合作計劃。

    

    《深圳特區報》2001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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