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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註冊中的法律問題
——訪中國網際網路絡資訊中心

劉志江

    前不久,舒膚佳、寶潔、杜邦等域名搶注案接連發生,中國網際網路絡資訊中心(CNNIC)又于11月6日宣佈次日全面升級中文域名註冊系統,時間持續一週,由此引發了中文域名搶注熱潮。域名是不是可以隨便註冊?註冊時應當注意那些問題?中國網就域名註冊中的一些法律問題採訪了中國網際網路絡資訊中心研究人員。

    1、目前我國對域名註冊有哪些限制性規定?國外有哪些?

    在我國,對於英文域名和中文域名的註冊管理規定目前尚不一致。

    我國現行的英文域名註冊管理辦法,即《中國網際網路絡域名註冊暫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以及《中國網際網路絡域名註冊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頒布于1997年6月3日。由於考慮到當時網際網路絡在我國應用不久,廣大用戶對域名了解不多,國內相應配套法規尚未建立,《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對域名的申請與批准採取了嚴格的措施。例如《管理辦法》第11條對三級以下(含三級)域名命名做了具體限制性規定:

     (一) 未經國家有關部門的正式批准,不得使用含有"CHINA"、"CHINESE"、"CN"、"NATIONAL"等字樣的域名;

     (二) 不得使用公眾知曉的其他國家或者地區名稱、外國地名、國際組織名稱;

     (三) 未經各級地方政府批准,不得使用縣級以上(含縣級)行政區劃名稱的全稱或者縮寫;

     (四) 不得使用行業名稱或者商品的通用名稱;

     (五) 不得使用他人已在中國註冊過的企業名稱或者商標名稱;

     (六) 不得使用對國家、社會或者公共利益有損害的名稱。

    這些措施在制定之初,在維護國內網際網路絡秩序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近年來我國網際網路絡的迅速發展,《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在許多規定上已不能適應當前我國網際網路絡發展的現狀,並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我國網際網路絡的進一步發展。因此,修訂管理辦法已刻不容緩。為此,資訊産業部委託CNNIC在今年上半年開展了現行域名註冊管理辦法的修訂調研工作。此次CNNIC工作委員會和CNNIC向資訊産業部提出的修訂建議要點包括:放寬域名命名限制,只保留"不得使用對國家、社會或者公共利益有損害的名稱"一項內容,以便開放域名資源;簡化註冊手續,提高域名註冊效率;以適當形式開放個人域名,開發域名資源;建立域名爭議解決機制,防止惡意註冊;降低收費標準,鼓勵個人、組織上網。目前,資訊産業部正在積極進行域名管理辦法的修訂,有關規定有望在今年年底、明年年初出臺。

    對於中文域名註冊管理,則提前採用了上面提到的CNNIC向資訊産業部提出的建議。

    國外域名註冊機構,如NSI,對於域名註冊是沒有任何限制性規定的。

    2、由於有不同的域名,在域名註冊中,一個詞後面跟不同的尾碼就代表了不同的地址和單位,這樣不同的單位就很容易引起混淆,對此作為註冊單位可以採取哪些措施避免,CNNIC有什麼保護措施?

    不同的尾碼代表不同的類型,如".com.cn"代表商業組織,".net.cn"代表提供網路服務的機構,".org.cn"代表非營利機構,".gov.cn"代表政府機構。通過這一機制,可以從性質上對相同名稱的單位加以區別。

    3、前一時期,搶注知名企業商標現象比較嚴重,例如前不久的舒膚佳域名搶注案。目前,對此類情況企業多是通過訴訟解決,請問有沒有其他途徑解決呢?為了避免這類問題發生,CNNIC有沒有採取一些措施?

    對於糾紛,可以採取的解決途徑主要有三種:司法解決、協商解決和民間爭議機構解決。

    司法解決,也就是訴訟,打官司。由於我國現行法律對此類糾紛沒有明確的規定,因此法律界為此也做了大量探索和實踐,例如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在2000年8月15日發佈了"關於審理因域名註冊、使用而引起的智慧財産權民事糾紛案件的若干指導意見",提出引用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馳名商標的有關規定。

    協商解決,即爭議雙方友好協商,通過轉讓或買賣的形式自行解決。但在我國,雖然中文域名允許轉讓,但對英文域名的轉讓和買賣還是加以禁止。因此,這條途徑至少在明年年初新的英文域名註冊管理辦法頒布之前是不太可行的。

    民間爭議機構解決,就是由域名管理者授權的域名爭議解決機構,依照域名管理者制定的域名爭議解決辦法對爭議加以裁定。目前CNNIC已發佈了《中文域名爭議解決辦法(試行)》,並授權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作為中文域名爭議解決機構,為中文域名爭議雙方提供一種快捷、便利、公平、合理的爭議解決辦法。至於英文域名的爭議解決辦法將在明年年初由資訊産業部頒布。

    另外,在此次推出中文域名註冊升級系統時,CNNIC為避免惡意搶注行為,對我國馳名商標、著名企業名稱、行業名稱、地理名稱等名詞進行了保護性的預留。這一措施,經實踐證明,在最大程度上保證了商家的合法權益。

    4、三級以下域名不允許含有"CHINA"、"CHINESE"、地名、行業名稱或商品通用名稱等,而二級以上卻可以,為什麼?

    實際上我國管理的二級以上域名是有明確限定的。在英文域名中,頂級域名就是CN,二級域名分為"類別域名"和"行政區域名"兩類。"類別域名"分別為:AC、COM、EDU、GOV、NET、ORG等。"行政區域名"34個,適用於我國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的組織,如:BJ─北京市、SH─上海市等。因此,也不會出現含有"CHINA"、"CHINESE"、地名、行業名稱或商品通用名稱等情況。

    對於中文域名,《中文域名註冊管理辦法(試行)》只是規定了各級中文域名均不得使用對國家、社會或者公共利益有損害的名稱,沒有更多的限制。

    5、域名註冊中有很多期限性問題,比如在域名註冊實施細則中第六、十、十三、十八等都有,這些時間的設定出於什麼考慮?當一個域名作廢後多久允許其他單位再次註冊使用這一域名?

    有關時間的規定目的在於明確權利和責任的有效期。

    一個域名被登出後,任何單位都可以立即申請註冊該域名。

    6、域名在買賣、轉讓、讓與方面有哪些規定?為什麼?

    根據現行的《中國網際網路絡域名註冊暫行管理辦法》和《中國網際網路絡域名註冊實施細則》,英文域名不得買賣、轉讓。在1997年制定該管理辦法時,主要考慮的是在我國網際網路絡剛剛起步階段,以此來防止惡意搶注域名的現象,以保護企業的利益。

    由於今後該項工作將由域名爭議解決辦法來承擔,所以在新發佈的《中文域名註冊管理辦法》和即將頒布的《中國網際網路絡域名註冊管理辦法》中去掉了這一限制。

    7、在域名註冊和使用時您對廣大網民和事業單位有什麼建議嗎?

    用戶在申請和註冊域名時,應認真閱讀有關管理規定和註冊協議,以便明確自己作為域名持有人所具有的權利和義務,只有這樣才能充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例如註冊時應該完整和真實地填寫域名註冊申請表,不要惡意註冊和使用域名,也不要註冊對國家、社會或者公共利益有損害的名稱。否則,域名註冊機構將有權根據域名註冊管理辦法註冊域名。

    域名是寶貴的資源,希望大家能真正用好它,發揮它的最大效益。

    (劉志江係中國網際網路絡資訊中心研究人員)

    

    中國網 200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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