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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村醞釀第三次大變革

    取消鄉村直接收費權

    一場旨在從根本上解決農民負擔問題的農村稅費體制改革正在安徽全省農村進行試點。中央領導同志講,農村稅費體制改革是繼50年代的土地制度改革、70年代末的土地大包乾以後,中國農村的第三次大變革。這場變革將在今後一兩年內在全國推開,它的最基本的思路是要取消鄉村兩級直接向農民收費的權利。

    本月14日至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務院副總理溫家寶到河北省農村檢查救災工作時,再次強調要切實減輕農民負擔。他説,中央關於減輕農民負擔的政策措施已經十分明確,關鍵是狠抓落實。各地要認真檢查中央三令五申和各項減輕農民負擔的政策措施是不是做到令行禁止,農村專項治理工作是不是見到成效,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是不是取得明顯進展。要始終把維護農民利益,提高農民生活水準作為農村工作的根本出發點。

    安徽試點漸見成效

    新華社在報道溫家寶講話的同一天,又發專電介紹了作為農村稅費改革試點的安徽省採取的六項減輕農民負擔的措施。這些措施包括:

    ——取消一切不符合規定的收費項目。經清理,全省已明確取消50項具體收費(含政府性基金、集資等)項目。

    ——對涉及農民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除經合法程式審批的可繼續執行外,其他各項在農村一律停止執行,不再向農戶或農民收取。

    ——重點整頓農村電價、水價、農村有線電視收費、農村郵政資源、農話收費等。

    ——規定所有新增加的涉及農民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必須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及國務院的批文,省裏一律不再審批新的涉及農民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使用統一的收費收據和發票,並通過各種公開的形式,提高價格和收費政策的透明度,接受農民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規定各地、各有關部門堅決糾正強制服務、強行收費行為。堅決禁止少數地方在收費環節中的“加價”或“搭車”收費行為。

    ——計劃用3年時間逐步取消統一規定的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規定2000年每個勞動力每年承擔義務工和勞動積累工最高不超過7個和13個,2001年不超過5個和10個,2002年不超過4個和6個,2003年起將全部取消。

    據測算,農村稅費改革後,農民每人平均負擔減幅達30.8%。

    鄉鎮機構“超重”急待改革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副所長韓俊認為,農民負擔問題的根源之一是我國的行政機構過於龐大,全國有4.8萬個鄉鎮政府,80多萬個村民委員會,520萬個村民小組,特別是縣及縣級以下,需要跟農民要錢養活的幹部,據估計有1300多萬人,平均50個左右的農民就要養活一個吃皇糧的人。我們講食之者眾,生之者寡,第一個要改革的舉措,是要改革鄉鎮機構,朱總理講要輕徭薄賦,這樣才能真正給農民減負。

    城鄉分治體制不利農民 

      中國社會最大一個體制特點是城鄉分治,如教育、醫療、衛生等,整個公共品的供給制度城鄉不一樣。比如説城裏要修一條路是不需要市民掏錢的,而農村要修一條路可能就要向農民攤派。城鄉分治,這種體制對農民不利。農村官員沒有錢,又要出政績,又要把農村的一些公共品提供給農民,所以只得向農民攤派。如果不從根本上改變重城輕鄉,城鄉分治的體制,要從根本上減輕農民負擔是不可能的。

    《粵港資訊日報》200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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