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嚴禁將低多層建築變相設計成“別墅”

來源:新京報 2021-05-26 10:22:07

5月25日,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發佈了《南京市規劃資源局低多層居住建築項目規劃管理規則》(簡稱《規則》)的通知。《規則》明確,規劃的二類城鎮住宅用地、商住混合用地和老年公寓用地容積率應大於1.0,建築高度不得低於12米。

《規則》規定,嚴禁審批獨棟、雙拼和聯排戶型;嚴禁將低多層居住建築戶型潛伏設計或變相設計成“別墅”。低多層居住建築核準圖中不得出現“別墅”“疊墅”和“空中別墅”等標注。該政策的出臺意味著南京今後不再審批“別墅”項目。

同時,《規則》還指出,低層居住建築單戶戶型不得同時具備首層空間和頂層空間。低多層居住建築每棟居住建築水準與豎向拼接的總戶數不得少於三戶,戶型之間水準拼接處的毗鄰山墻進深不得小于5米,單戶複式住宅地上建築部分不得超過兩層疊加。多層居住建築應設置單元入口,並從公共區域入戶。規劃設計應合理確定建築面寬,單棟多層居住建築總連續面寬原則上不大於60米。

此外,低多層居住建築不應設置圍墻、圍欄或綠籬等設施,將居住建築首層外的綠地和公共空間作為建築首層的專有使用部分。低多層居住建築規劃設計應符合所在地區城市設計的要求,應注重尺度、比例、體量、風格和色彩等,且與周邊環境相協調。

據悉,《規則》自發佈之日起施行,凡之前已取得規劃設計方案審定意見的,可不執行本規則,但須在2021年12月1日前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其中分期實施的項目,在2021年12月1日前只領取部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未領證的建築應按照本規則重新審定建築單體設計方案,同一棟建築已有部分領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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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嚴禁將低多層建築變相設計成“別墅”
來源:新京報2021-05-26 10:22:07
5月25日,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發佈了《南京市規劃資源局低多層居住建築項目規劃管理規則》(簡稱《規則》)的通知。《規則》明確,規劃的二類城鎮住宅用地、商住混合用地和老年公寓用地容積率應大於1.0,建築高度不得低於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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