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集中供地來了!18宗超2436.76畝地,濱湖3宗地!

來源:中國網地産 2021-05-12 09:51:57

合肥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公告

(合自然資規公告[2021]1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産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第39號令)、《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合政辦〔2016〕43號)、《合肥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規則(試行)》等相關規定,經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員會批准,合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出讓下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

合肥集中供地來了!18宗超2436.76畝地,濱湖3宗地!-中國網地産

備註:宗地面積以實測為準;宗地規劃指標詳見地塊規劃設計文件。

1、競買人不足3家(不含3家)的,由市土委會集體決策現場競價成交或取消供應或轉為掛牌。

2、土地成交或取消供應後,由市、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5個工作日內退還未競得土地競買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計利息)。

二、競買人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企業法每人平均可申請參加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競買活動(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其中:

1、濱湖科學城BK202101號宗地競買人須為企業法人。該企業法人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房地産二級以上(含二級)開發資質且註冊資本金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

2、濱湖科學城BK202102號、濱湖科學城BK202103號、包河區BH202102號、包河區BH202103號宗地競買人須為企業法人。該企業法人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房地産一級開發資質且註冊資本金不低於5億元人民幣。

3、新站高新區XZ202103、XZ202104、XZ202105、XZ202106號地塊競買人須為企業法人。該企業法人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房地産二級以上(含二級)開發資質。

4、高新區GX202106號地塊競買人須為企業法人,該企業法人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房地産二級以上(含二級)開發資質。

鋻於項目的特殊性和安全保密性,競買人應符合保密管理要求,在辦理競買登記手續時,需提供合肥國家實驗室出具的書面意見。

5、蜀山區SS202105號、蜀山區SS202106號地塊競買人須為公司法人,該公司法人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房地産二級以上(含二級)開發資質且註冊資本金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

6、蜀山區SS202107號地塊競買人須為企業法人。該企業法人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房地産三級以上(含三級)開發資質且註冊資本金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

7、廬陽區LY202105號地塊競買人須為企業法人。該企業法人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房地産一級開發資質。

8、經開區JK202105號地塊、JK202106號地塊、JK202107號地塊、JK202108號地塊競買人須為企業法人。經開區JK202105號地塊企業法人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房地産一級開發資質或註冊資本不低於100億元人民幣的文旅企業。JK202106號地塊、JK202107號地塊、JK202108號地塊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房地産一級開發資質或註冊資本不低於100億元人民幣

説明:根據市土地管理委員2018年第二次主任(擴大)會議紀要規定:為進一步促進土地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提高土地出讓工作的透明度,便於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實務操作,自即日起,市土委會研究批准的土地供應方案中,對競買的公司法人提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房地産開發資質要求的,該公司法人如提供自身具有的開發資質,或提供持有該公司法人股份比例最大的母公司具有的開發資質,或提供該公司法人持有股份比例最大的子公司具有的開發資質,或提供持有該公司法人股份比例最大的母公司所屬持有股份比例最大的子公司具有的開發資質,均視為符合開發資質要求,允許該公司法人報名競買,但不允許多個公司法人使用同一開發資質報名參與同一宗地競買。對開發資質超出有效期的,如能提供原資質審批機關出具的其開發資質有效的證明文件,也視為具有開發資質。

為維護土地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盡可能避免關聯公司報名參加同一宗地的競買,最大限度地防止圍標現象發生。經市土委會批准,自即日起,競買人在辦理含有商品居住用途地塊的競買報名登記手續時,須提交其控制的子公司、控制其的母公司或其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或其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等關聯公司不參加同一宗地競買的書面承諾。

書面承諾須明確:競得土地後,如有上述情況的舉報和投訴,經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市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查實後,無條件接受取消土地競得資格、納入自然資源市場信用“黑名單”、兩年內不得報名參與合肥市範圍內土地競買的處理。

三、競買約定

1、提交競買申請前,競買申請人應對出讓宗地進行實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讓文件和宗地現狀;對出讓文件和宗地現狀有疑問的,應在競買申請前向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書面提出。

2、競買申請人一旦提出競買申請,即視為對出讓文件內容清楚並自願受其約束,對宗地現狀無異議。競買申請人競得出讓宗地後,不得以該宗地的出讓文件和現狀異議對成交結果及所簽署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

四、競買登記

1、所有報名參與競買上述公告中地塊的意向競買人,須在合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門戶網站、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門戶網站、合肥土地市場網等網站中下載《合肥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規則(試行)》、《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統操作手冊》,並認真閱讀。報名參與競買上述公告中地塊的競買每人平均視為自願接受《合肥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規則(試行)》、《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統操作手冊》、出讓公告和出讓文件中所有規則的約束、按照交易規則進行操作並接受網上交易的最終結果。

2、凡報名參加競買上述公告中地塊的競買人,須取得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企業庫資格,首次登錄須辦理入庫手續,辦理入庫不收取任何費用,入庫辦理流程請參見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http://ggzy.hefei.gov.cn/)“辦事指南”欄目中的“投標人”--“主體庫登記”--“主體庫登記服務指南”。聯合競買的,所有聯合體成員均需要依上述程式辦理相關手續。

3、2021年5月 12日至2021年5月30日,競買人憑數字證書(CA)登錄網上交易系統點擊所要參與競買的地塊,線上上傳《競買申請書》等報名資料後,攜帶報名地塊所要求提交的書面資料,到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6樓624、625室進行資格預審。在報名時須提交《網上交易承諾書》。

4、競買人可以通過合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門戶網站、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門戶網站、合肥土地市場網等網站登錄網上交易系統,或輸入網上競買系統網址http://www.hfztb.cn/登錄。如有疑問,可致電0551-66223830進行諮詢。網上交易系統務必使用IE9、IE10、IE11瀏覽器登錄、使用,否則可能導致異常。

5、競買保證金繳納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31日下午16:30。交納競買保證金須轉至合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保證金專戶,保證金以實際到帳為準。
名稱:合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保證金專戶
開戶行:中信銀行合肥分行營業部
帳號將在報名資格預審通過後從網上交易系統中自動産生。特別提示:系統會針對每宗地的每家競買人生成唯一的保證金帳號,競買人須詳細驗證並按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

6、競買人須在競買保證金繳納後,應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於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

7、為打造國際一流、世界領先的標準國際小鎮,保證空港國際小鎮規劃的整體性及運營管理的高品質,同一競買人須同時足額繳納經開區JK202105號、JK202106號、JK202107號、JK202108號地塊的競買保證金。否則,4宗土地均不具備競買資格。

五、競買須知

1、本次公告地塊拍賣起始時間為2021年6月3日。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2、競買人(授權委託人)攜帶公章、《競買資格確認通知書》等資料準時到達現場。若競買成功,競得人與地塊所在地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現場簽署《成交確認書》。《成交確認書》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公佈出讓結果。

3、拍賣方式調整為“價高者得+最高限價時轉競配建租賃住房+搖號”。

第一階段:競買人以舉牌方式應價,在未達到最高限價時,報價最高者且高於保留底價的,為競得人。

第二階段:競價達到最高限價時,轉競拍配建租賃住房,以競配建租賃住房計容建築面積最大者為競得人,配建最高比例不超過拍賣地塊住宅計容總建築面積的25%(具體面積由市、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公告中明確)。此階段競得土地的,住宅預售形象進度須達到地上建築層數50%以上的,方可進行銷售。此款由市住房保障和房産局負責監督落實。

第三階段:競配建租賃住房達到最高比例時,如有其他競買人繼續參與,則搖號産生競得人。此階段競得土地的,住宅預售形象進度須達到地上建築層數80%以上的,方可進行銷售。此款由市住房保障和房産局負責監督落實。

六、其他

1、出讓地塊具體規劃指標以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出具的正式文件為準,出讓地塊具體情況詳見出讓文件(以上地塊參考價不含契稅、印花稅)。土地準確面積以測繪部門實測為準,該地塊具體出讓資訊以出讓文件為準。

2、競買人在辦理競買登記手續時,須書面提交已認真查閱該地塊相關資料,對地塊現狀(含地上、地面、地下現狀,以及地塊周邊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水、通訊、圍擋等基礎配套現狀,以及經批准保留建築物的規劃要求與成本情況)已充分了解,且願意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後30日內現狀接收土地,簽訂《宗地移交確認書》,且不以對地塊現狀有異議為由對成交結果及所簽署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的承諾。

3、濱湖科學城BK202101號宗地競得人須按規劃設計條件和批准的規劃方案要求,同步修建1座24班幼兒園。

競得人須按規劃設計條件和批准的規劃方案要求,同步修建萬年埠路東側的街頭遊園和配套不少於200個地下停車位。

濱湖科學城BK202101號競得人須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後8個月內開工建設,並在開工建設後1年內竣工(結構封頂),涉及有高層(18層以上)建築的,可自開工之日起1年半內竣工。如未按期開工或竣工(結構封頂),根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按合政〔2014〕31號文件要求,進行認定並處置。

4、濱湖科學城BK202102號宗地競得人須按批准的規劃設計條件和規劃方案進行建設,住宅建築外立面須按照公共建築立面要求進行處理,注重立面整體化設計。

競得人須嚴格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推進建築産業化發展的實施意見》(合政辦〔2019〕22 號)及相關配套文件要求,在地塊建築中使用裝配式建築技術,裝配式建築面積不低於計容總面積的20%,裝配率不低於50%。此款由合肥濱湖科學城管委會會同市城鄉建設局負責監督落實。

濱湖科學城BK202102號宗地競得人須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後8個月內開工建設,並在開工建設後2年內竣工(結構封頂)。如未按期開工或竣工(結構封頂),根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按合政〔2014〕31號文件要求,進行認定並處置。

5、濱湖科學城BK202103號競得人須按批准的規劃設計條件和規劃方案進行建設,住宅建築外立面須按照公共建築立面要求進行處理,注重立面整體化設計。

競得人須嚴格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推進建築産業化發展的實施意見》(合政辦〔2019〕22 號)及相關配套文件要求,在地塊建築中使用裝配式建築技術,裝配式建築面積不低於計容總面積的20%,裝配率不低於50%。此款由合肥濱湖科學城管委會會同市城鄉建設局負責監督落實。

競得人須按規劃設計條件和批准的規劃方案要求進行建設,同步修建1所18班幼兒園。

濱湖科學城BK202103號宗地競得人須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後8個月內開工建設,並在開工建設後2年內竣工(結構封頂)。如未按期開工或竣工(結構封頂),根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按合政〔2014〕31號文件要求,進行認定並處置。

6、包河區BH202102號宗地競得人須嚴格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推進建築産業化發展的實施意見》(合政辦〔2019〕22號)及相關配套文件要求,在地塊建築中使用裝配式建築技術,裝配式建築面積不低於計容總面積的50%,裝配率不低於50%。此款由包河區政府會同市城鄉建設局負責監督落實。

包河區BH202102號競得人須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後8個月內開工建設,並在開工建設後1年內竣工(結構封頂),涉及有高層(18層以上)建築的,可自開工之日起1年半內竣工。如未按期開工或竣工(結構封頂),根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按合政〔2014〕31號文件要求,進行認定並處置。

7、包河區BH202103號宗地競得人須按規劃設計條件和批准的規劃方案要求進行建設:①在商業地塊內規劃建設1座地上計容建築面積不低於8萬平方米的集中式購物中心(不含酒店、家居建材市場、批發市場),建成後須整體持有、整體運營,不得分割轉讓。②競得人須在商業地塊內規劃建設1座高度不低於150米的建築,其中包含面積不低於3萬平方米的五星級標準的酒店,建成後酒店須整體持有、整體運營,不得分割轉讓。

競得人須嚴格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推進建築産業化發展的實施意見》(合政辦〔2019〕22號)及相關配套文件要求,在地塊建築中使用裝配式建築技術,裝配式建築面積不低於計容總面積的50%,裝配率不低於50%。此款由包河區政府會同市城鄉建設局負責監督落實。

競得人須按規劃設計條件和批准的規劃方案要求進行建設,同步修建一所18班幼兒園。

競得人在商業地塊內商業辦公項目全部單體(不含超高層)主體結構達到正負零前,住宅預售建築面積不得高於住宅可售總建築面積的25%;商業地塊全部單體(不含超高層)主體結構封頂前,住宅預售建築面積不得高於住宅可售總建築面積的50%;商業地塊全部單體主體結構封頂前,住宅預售建築面積不得高於住宅可售總建築面積的80%。此款由包河區政府會同市住房保障和房産局負責監督落實。

8、新站高新區XZ202103號競得人須按規劃設計條件和批准的規劃方案要求,同步修建出讓地塊外綠地與交通設施,其中佈置不少於50個生態公共機動車位、公共文體活動場所。建成並經竣工驗收合格後,無償移交新站高新區管委會指定部門。

新站高新區XZ202103號競得人須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後8個月內開工建設,並在開工建設後1年內竣工(結構封頂),涉及有高層(18層以上)建築的,可自開工之日起1年半內竣工。如未按期開工或竣工(結構封頂),根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按合政〔2014〕31號文件要求,進行認定並處置。

9、新站高新區XZ202104號競得人須按規劃設計條件和批准的規劃方案要求,同步修建一座12班幼兒園。建成並經竣工驗收合格後,無償移交新站高新區管委會,不動産産權須直接登記至管委會指定單位。競得人須按規劃設計條件和批准的規劃方案要求,同步修建出讓地塊外綠地與交通設施,其中佈置不少於50個生態公共機動車位。建成並經竣工驗收合格後,無償移交新站高新區管委會指定部門。

新站高新區XZ202104號競得人須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後8個月內開工建設,並在開工建設後1年內竣工(結構封頂),涉及有高層(18層以上)建築的,可自開工之日起1年半內竣工。如未按期開工或竣工(結構封頂),根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按合政〔2014〕31號文件要求,進行認定並處置。

10、新站高新區XZ202105號宗地競得人須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後8個月內開工建設,並在開工建設後2年內竣工(結構封頂)。如未按期開工或竣工(結構封頂),根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按合政〔2014〕31號文件要求,進行認定並處置。

11、新站高新區XZ202106號競得人須按規劃設計條件和批准的規劃方案要求,同步修建一座15班幼兒園和一座睦鄰中心。競得人須按規劃設計條件和批准的規劃方案要求建設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和設施,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和設施應當設置在三層以下,並在建築一層設置獨立的出入口、電梯和無障礙坡道,方便老年人出入和活動,滿足通風和日照等條件。競得人須按規劃設計條件和批准的規劃方案要求建設文體活動室及室外文體活動場地,並充分利用地塊內空間資源,嵌入式佈置體育運動設施和場地。

新站高新區XZ202106號宗地競得人須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後8個月內開工建設,並在開工建設後2年內竣工(結構封頂)。如未按期開工或竣工(結構封頂),根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按合政〔2014〕31號文件要求,進行認定並處置。

12、新站高新區XZ202103號、新站高新區XZ202104號、新站高新區XZ202105號宗地競得人須按規劃設計條件和批准的規劃方案要求建設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和設施(須按每百戶使用面積不少於30平米且單處用房建築面積不少於150平米標準配建),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和設施應當設置在三層以下,並在建築一層設置獨立的出入口、電梯和無障礙坡道,方便老年人出入和活動,滿足通風和日照等條件。新站高新區XZ202106號宗地競得人須按規劃設計條件和批准的規劃方案要求建設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和設施,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和設施應當設置在三層以下,並在建築一層設置獨立的出入口、電梯和無障礙坡道,方便老年人出入和活動,滿足通風和日照等條件。

新站高新區XZ202103號、新站高新區XZ202104號、新站高新區XZ202105號競得人須按規劃設計條件和批准的規劃方案要求建設文體活動室及室外文體活動場地(文體活動室按200平米/千人、建築面積不少於200平米標準配置;室外文體活動場地按400平米/千人標準配置,單塊場地面積不小于200平米),並充分利用地塊內空間資源,嵌入式佈置體育運動設施和場地。

13、新站高新區XZ202103號、新站高新區XZ202104號、新站高新區XZ202105號、新站高新區XZ202106號競得人須嚴格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推進建築産業化發展的實施意見》(合政辦〔2019〕22號)及相關配套文件要求,在地塊住宅建築中使用裝配式建築技術,裝配率不低於50%。此款由新站高新區管委會會同市城鄉建設局負責監督落實。

14、高新區GX202106號宗地競得人須按相關規定和要求在該地塊上建設人才住房項目,項目建成後定向銷售給合肥國家實驗室與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確定的具體購置人。

競得人須與合肥高新區管委會簽訂引進雙一流高校運營管理配套中小學、幼兒園的協議。

競得人可在簽訂出讓合同後30日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競得人須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30日內付至土地出讓金總額的50%,6個月內付清餘款。

競得人須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後8個月內開工,並在開工建設後2年半內竣工(結構封頂)。若未按期開工或竣工(結構封頂),根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按合政〔2014〕31號文件要求,進行認定並處置。

15、蜀山區SS202105號宗地競得人須按規劃設計條件和批准的規劃方案要求,同步修建出讓地塊外杏花灣路(段公路-豌豆洼路)。

競得人須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後8個月內開工,並在開工建設後1年內竣工(結構封頂),涉及有高層(18層以上)建築的,可自開工之日起1年半內竣工。若未按期開工或竣工(結構封頂),根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按合政〔2014〕31號文件要求,進行認定並處置。

16、蜀山區SS202106號宗地競得人須按規劃設計條件和批准的規劃方案要求,同步修建一所18班幼兒園。

競得人須嚴格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推進建築産業化發展的實施意見》(合政辦〔2019〕22號)及相關配套文件要求,在地塊住宅建築中使用裝配式建築技術,裝配率不低於30%。此款由蜀山區政府會同市城鄉建設局負責監督落實。

競得人須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後8個月內開工,並在開工建設後1年內竣工(結構封頂),涉及有高層(18層以上)建築的,可自開工之日起1年半內竣工。若未按期開工或竣工(結構封頂),根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按合政〔2014〕31號文件要求,進行認定並處置。

17、蜀山區SS202107號宗地競買人在辦理競買登記手續前,須向蜀山區政府充分了解該地塊須建設的安置房相關情況。

競得人須按規劃設計條件和批准的規劃方案要求建設安置房及配套用房,競得人須在土地成交後60日內與蜀山區政府簽訂安置房代建回購協議,明確安置房套型設計、位置、建設標準、回購價格及交房時間等具體事宜。房屋建成後由蜀山區政府回購,安置房以及配套設施的不動産權證由蜀山區政府委託競得人代為辦理,産生的稅費由競得人承擔。

競得人須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後8個月內開工,並在開工建設後2年內竣工(結構封頂)。若未按期開工或竣工(結構封頂),根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按合政〔2014〕31號文件要求,進行認定並處置。

競得人須按規劃設計條件和批准的規劃方案要求,同步修建一座9班幼兒園。

競得人須在地塊內額外增配257個機動車停車位,建成後無償移交給蜀山區政府指定單位。此款由蜀山區政府負責監督落實。

競得人在安置房及配套設施竣工(結構封頂)前,住宅預售建築面積不得高於住宅可售總建築面積的80%。此款由蜀山區政府會同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落實。

18、廬陽區LY202105號地塊競得人須按規劃設計條件和批准的規劃方案要求,同步修建一所15班幼兒園和一座社區黨群服務中心。

競得人須嚴格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推進建築産業化發展的實施意見》(合政辦〔2019〕22號)及相關配套文件要求,在地塊住宅建築中使用裝配式建築技術,裝配率不低於50%。此款由廬陽區政府會同市城鄉建設局負責監督落實。

競得人須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後8個月內開工建設,並在開工建設後1年內竣工(結構封頂),涉及有高層(18層以上)建築的,可自開工之日起1年半內竣工。如未按期開工或竣工(結構封頂),根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按合政〔2014〕31號文件要求,進行認定並處置。

19、經開區JK202105號競得人須在土地成交後7個工作日內,向經開區管委會提供引入一家擁有國家級文化産業示範園區開發建設和運營管理經驗,且擁有3個以上(含3個)建設規模均不低於100萬平方米項目開發建設和運營管理經驗的運營單位,實施本地塊項目運營管理的書面承諾。如未能按時提供該材料,取消競得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此款由經開區管委會負責監督落實。

該宗地內264.98畝公園綠地土地使用權劃撥至經開區管委會指定單位。該公園綠地由競得人負責投資建設並養護,養護期限3年。養護期滿後無償移交給經開區管委會指定部門。移交後的運營管理由競得人與經開區管委會另行協商約定。此款由經開區管委會負責監督落實。

競得人須按照規劃設計條件和批准的規劃方案要求,同步修建地塊外北側約75畝公共綠地,養護期限3年,養護期滿後無償移交給經開區管委會指定部門。

競得人須按照規劃設計條件和批准的規劃方案要求進行建設,項目建成後須自持計容建築面積不少於5萬㎡的主題街區和文化藝術場館等,自持房屋的位置和面積須在批復的規劃方案中明確,自持時限為項目建成後不動産登記之日起8年。文化藝術場館在自持期滿後也不得分割轉讓。

競得人在該宗地內商業地塊全部建築單體基礎達到正負零前,宗地內住宅預售建築面積不得高於該宗地內住宅可售總建築面積的50%;該宗地內商業地塊全部建築單體主體結構封頂前,宗地內住宅預售建築面積不得高於該宗地內住宅可售總建築面積的80%。此款由經開區管委會會同市住房保障和房産局負責監督落實。

競得人須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後8個月內開工建設,並在開工建設後2年半內竣工(結構封頂)。如未按期開工或竣工(結構封頂),根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按合政〔2014〕31號文件要求,進行認定並處置。

20、經開區JK202106號地塊競得人須在土地成交後7個工作日內,向經開區管委會提供引入一家擁有國家級文化産業示範園區開發建設和運營管理經驗,且擁有3個以上(含3個)建設規模均不低於100萬平方米項目開發建設和運營管理經驗的運營單位,實施本地塊項目運營管理的書面承諾。如未能按時提供該材料,取消競得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此款由經開區管委會負責監督落實。

競得人須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後8個月內開工建設,並在開工建設後1年內竣工(結構封頂)。如未按期開工或竣工(結構封頂),根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按合政〔2014〕31號文件要求,進行認定並處置。

21、經開區JK202107號地塊競得人須在土地成交後7個工作日內,向經開區管委會提供引入一家擁有國家級文化産業示範園區開發建設和運營管理經驗,且擁有3個以上(含3個)建設規模均不低於100萬平方米項目開發建設和運營管理經驗的運營單位,實施本地塊項目運營管理的書面承諾。如未能按時提供該材料,取消競得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此款由經開區管委會負責監督落實。

競得人須同步修建地塊外東側市政道路新民北路(王橋路-施水路段)及南北地塊之間的東西向規劃支路。

競得人須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後8個月內開工建設,並在開工建設後2年內竣工(結構封頂)。如未按期開工或竣工(結構封頂),根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按合政〔2014〕31號文件要求,進行認定並處置。

22、經開區JK202108號地塊競得人須在土地成交後7個工作日內,向經開區管委會提供引入一家擁有國家級文化産業示範園區開發建設和運營管理經驗,且擁有3個以上(含3個)建設規模均不低於100萬平方米項目開發建設和運營管理經驗的運營單位,實施本地塊項目運營管理的書面承諾。如未能按時提供該材料,取消競得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此款由經開區管委會負責監督落實。

競得人須按照規劃設計條件和批准的規劃方案要求,同步修建一所12班幼兒園和一座社區服務中心。

競得人須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後8個月內開工建設,並在開工建設後2年內竣工(結構封頂)。如未按期開工或竣工(結構封頂),根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按合政〔2014〕31號文件要求,進行認定並處置。

23、競得人須在土地成交後1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出讓合同的同時,競得人須向地塊所在地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提交書面承諾(承諾將作為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諾內容為:願意認真履行法定義務和合同約定義務,在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時,無條件接受出讓人按國家、省、市相關規定予以失信懲戒)。逾期未簽訂合同或未同時提交書面承諾的,終止供地,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

24、競買人在競買申請書中自行選擇明確成立項目公司的,競得後應由競得人與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地塊所在地政府或管委會三方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補充合同予以明確。

25、競得人同步修建配套建設項目,應由競得人與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地塊所在地政府或管委會三方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補充合同明確:①規劃設計條件要求單獨用地的,要在規劃設計方案中明確用地面積、建築面積和具體要求;規劃設計條件不要求單獨用地的,要在規劃設計方案中明確建築面積和具體要求。②同步修建的配套建設項目,建成並經竣工驗收合格後,要無償移交地塊所在地政府或開發區管委會,不動産産權須直接登記至地塊所在地政府或開發區管委會指定單位,涉及的所有稅費由競得人負責繳納。

26、競得人須按照規劃要求在出讓土地範圍內提供開放式道路。

27、競得人須無償實施並管護地塊所在城市道路路段綠線內的綠化。

28、競得人須嚴格執行《市規委會2017年第五次主任會會議紀要》要求,就“加強對上市地塊周邊情況調研,若因日照原因,導致地塊容積率受損,結果由競得人承擔”作出不可撤銷的書面承諾,作為土地出讓合同的附件。

29、競得人須按《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地産項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辦〔2014〕12號)第一款規定按時向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書面報告開工和竣工(結構封頂)相關事項,並在《建設項目規劃方案公示牌》中載明開工、竣工(結構封頂)時間。否則,自合政辦〔2014〕12號規定的應報告時間之日起1年內,競得人及其控股股東、其控股的公司不得參與合肥市範圍內其他地塊的競買。

30、在實施建設項目規劃建設和運營改造等時,須嚴格執行2017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合肥市綠色建築發展條例》規定,以及地塊規劃設計條件中明確的綠色建築等級以及技術指標要求。此款由地塊所在地政府(或開發區管委會)會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監督落實。

31、競得人須按照《關於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意見》(合政辦〔2016〕37號)和規劃方案要求配建規定數量的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競得人須按照《關於加強新建民用建築設計方案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管理工作的通知》合規〔2014〕129號文件要求,滿足建築設計方案節能審查要求。

32、競得人應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3個工作日內,按《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和規範新建住宅小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辦秘〔2018〕17號)要求,持批准的規劃設計條件和規劃用地紅線圖,向供電部門申請編制供電電源方案。

33、競得人須按照《關於加強新建民用建築設計方案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管理工作的通知》合規〔2014〕129號文件要求,滿足建築設計方案節能審查要求。

競得人須按規劃設計條件和批准的規劃方案要求建設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和設施,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和設施應當設置在三層以下,並在建築一層設置獨立的出入口、電梯和無障礙坡道,方便老年人出入和活動,滿足通風和日照等條件。

競得人須按規劃設計條件和批准的規劃方案要求建設文體活動室及室外文體活動場地,並充分利用地塊內空間資源,嵌入式佈置體育運動設施和場地。

34、競得人須採取“成交樓面價+綜合成本(含合理利潤)”的方式確定項目商品住宅平均備案價格,不得突破各宗地單獨確定的商品住宅平均備案價格(具體價格詳見該出讓宗地的公告及出讓文件)。此款由發展和改革部門會同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部門負責解釋並監督落實。

35、轉競配建的租賃住房(毛坯),由房産主管部門指定單位按照2500元/平方米回購,專項用於租賃住房,納入市住房交易服務監管平臺統一管理。配建的租賃住房回購時涉及的相關稅費由競得人負責繳納。配建的租賃住房應相對集中,成幢連片,應與可售商品住房共用小區配套設施、統一建設標準。競得人須優先安排租賃住房建設,在租賃住房竣工交付前,商品房銷售不得超過可銷售面積的80%。

36、商品住宅銷售要求:①市區的居住和商住地塊,對於未列入容積率計算的地下部分不得作為住宅面積對外銷售。②市區的居住和商住地塊,合理確定樓層差價,原則上,同一樓幢的同一套型價差就控制在10%以內。以上①②條具體由發展和改革部門會同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部門負責解釋並監督落實。③地塊競得人須嚴格執行《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合政辦〔2016〕43號),項目內所建居住房屋辦理預售時,不得拒絕公積金貸款購房。

37、本次公告的17宗地(不含高新區GX202106號宗地)競得人可在簽訂出讓合同後30日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競得人須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30日內付至土地出讓金總額的50%,3個月內付清餘款。

38、市土地儲備中心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後30日內,向競得人辦理土地現狀移交手續。

合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本公告保留解釋權,以上事項如有變更,一律以合肥市土地市場網發佈的通知或公告為準。

我市將結合用地實際情況穩妥推進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批次市區居住用地供應工作,第二批次市區居住用地將於7月至8月計劃出讓,第三批次市區居住用地將於10月至11月計劃出讓。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場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詳情請登錄中國土地市場網及安徽合肥公共資源土地市場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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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1年5月11日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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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集中供地來了!18宗超2436.76畝地,濱湖3宗地!
來源:中國網地産2021-05-12 09: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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