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建立自然資源領域生態産品價值實現機制

發佈時間:2022-01-25 11:40:00丨來源:中國自然資源報丨作者:李兆宜 范黎丨責任編輯:蘇文彥

2021年4月,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建立健全生態産品價值實現機制的意見》,明確了生態産品價值實現的工作原則、戰略取向、主要目標和六個方面的機制,對建立健全生態産品價值實現進行了頂層設計。自然資源作為生態産品的供給主體,為生態産品的生産和價值實現提供最基本的物質基礎和空間保障。國土空間規劃、生態保護修復、確權登記等自然資源管理工作,都與生態産品的生産、分配、交換(交易)和價值實現等環節密切相關,自然資源部門應當成為生態産品價值實現的制度供給者和重要管理者。

生態産品的分類及其價值實現路徑

生態産品根據公益性程度和供給消費方式,可以分為三種類型:一是公共性生態産品,主要指産權難以明晰,生産、消費和受益關係難以明確的公共物品,如清新空氣、宜人氣候等;二是經營性生態産品,主要指産權明確、能直接進行市場交易的私人物品,如生態農産品、旅遊産品等;三是準公共性生態産品,主要指具有公共特徵,但通過政府管控能夠創造交易需求、開展市場交易的産品,如我國的碳排放權和排污權等。

與之相對應,生態産品的價值實現可以採取三種路徑:一是政府路徑,主要針對受益範圍廣、難以界定權責利的公共性生態産品,通過財政轉移支付、財政補貼等方式實現其價值;二是市場路徑,主要針對經營性生態産品,通過生態産業化、産業生態化和直接市場交易實現其價值;三是政府與市場相結合路徑,主要針對準公共性生態産品,政府通過法律或行政管控等方式創造生態産品的交易需求,市場通過自由交易實現其價值。

生態産品的“三分法”和價值實現的“三路徑”,構成了生態産品價值實現的底層邏輯和基礎理論,可以用於各類具體的制度設計和政策制定。

逐步探索完善生態産品價值實現機制

生態産品價值實現是一項理論性強、政策性強、操作性強的系統工程,必須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逐步探索完善機制。筆者建議圍繞“12345”要點,推動制度創新、試點實踐和政策制定。

堅持1條主線,即建立政府主導、企業和社會各界參與、市場化運作、可持續的生態産品價值實現機制,形成“保護者受益、使用者付費、破壞者賠償”的利益導向。

抓住2個著力點,即政府與市場。既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也要更好地發揮政府在制度設計、政策引導、需求創造和監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推進形成生態産品價值實現的政府路徑、市場路徑、政府與市場相結合路徑。

構建3大體系,即理論研究、技術支撐、政策支援體系。聚焦生態産品的內涵外延、價值來源、與傳統産業的關係等基本問題,構建生態産品價值實現的研究框架和基礎理論;聚焦生態産品分類、價值核算、評估考核等,開發相關技術方法;針對不同主體功能、不同發展階段、不同自然生態系統類型地區,形成可複製推廣的配套政策。

推動4項任務,即夯實基礎、建立技術體系、探索多元化路徑、健全支撐機制。其一,在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和統一確權登記的基礎上,探索開展生態産品調查;探索建立生態産品分類體系,編制生態産品目錄;開展生態産品開發利用適宜性評價,編制生態産品開發利用産業發展指引。

其二,探索研究自然資源調查與生態産品資訊普查相銜接的技術方法。按照“可靠指標、成熟方法、有效數據”的原則,綜合考慮實用性、連續性和基層可推廣性,研究生態産品價值核算方法。研究建立生態産品價值實現評估技術,評估生態産品供給能力和價值實現程度。

其三,積極探索並創新生態資源指標及産權交易、生態治理及價值提升、生態産業化經營和生態補償等價值實現模式。建立公眾參與機制,激發公眾、企業和公益組織參與生態産品生産和價值實現的積極性。

其四,探索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和生態産品價值實現統籌協調、高效聯動的運作機制。創新自然資源資産配置政策,依法依規探索促進生態産業發展的供地政策和多元化供地方式,探索在國有建設用地配置時附加用地項目碳排放強度等約束性條件。推動生態修復成本內部化,探索附帶生態保護修復條件的供地等土地資産配置方式。建立激勵約束並舉的政策措施,探索將市、縣生態産品供給、價值實現程度、評價考核結果作為國土空間佈局優化、項目資金安排等的重要依據。探索建立與生態産品價值實現相配套的財稅、産業、金融、投資、資源環境等多種政策工具和收益分配機制。

形成5項成果,即針對當前生態産品價值實現工作中存在的“理論認識模糊、工作基礎薄弱、實現路徑單一、政策創新不夠、內生動力不足”等問題,分別形成一批理論研究成果、一套技術方法、一系列價值實現模式、一批配套政策措施、一批示範基地。(作者單位:自然資源部權益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