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銀山”重要指示精神,落實《冰雪旅遊發展行動計劃(2021—2023年)》有關工作任務,助力北京冬奧會舉辦,加大冰雪旅遊産品供給,推動冰雪旅遊高品質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冰雪旅遊消費需求,推動實現“帶動三億人參與冰雪運動”目標,文化和旅遊部會同國家體育總局編制了《滑雪旅遊度假地等級劃分》(LB/T 083—2021)行業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標準》近日頒布實施。下一步,文化和旅遊部將推動《標準》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滑雪旅遊度假地認定工作。
《標準》明確,滑雪旅遊度假地為具有良好的滑雪場地資源,滿足滑雪場所開發條件,能夠滿足遊客以滑雪運動為主,兼具山地運動、戶外運動、康養度假、休閒娛樂等旅遊需求的度假設施和服務功能集聚區。《標準》將滑雪旅遊度假地劃分為國家級滑雪旅遊度假地和省級滑雪旅遊度假地,對滑雪旅遊度假地的空間組成、滑雪旅遊資源、規劃建設、滑雪旅遊設施及配套系統、旅遊綜合服務、區位交通、其他旅遊配套基礎設施、管理與安全保障等作出規範,提出滑雪旅遊度假地應具有地形、生態、氣候、區位交通、發展潛力等綜合條件優良的滑雪旅遊場地資源,且無多發性不可規避的自然災害風險;具有空間集聚的滑雪場地設施、戶外休閒活動設施;以滑雪旅遊度假為主,宜開展四季旅遊;有一定數量的旅遊飯店、特色民宿等住宿接待設施等。
《標準》還對國家級和省級滑雪旅遊度假地的認定條件作出具體規定,包括滑雪旅遊度假地核心區面積、核心區滑雪旅遊場地條件、核心區旅遊市場規模與結構、核心區滑雪旅遊設備、滑雪旅遊綜合服務、戶外和室內休閒活動及設施、基礎設施、核心區智慧旅遊系統、旅遊綜合服務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