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獲悉,為確保品質源頭可控,內蒙古試行推廣農畜産品達標合格證制度,逐步實現農牧生産環節全程可追溯管理。
內蒙古一肉類加工企業的工人在産品外包裝上粘貼達標合格證(攝影:新華社記者 李雲平)
據介紹,為督促生産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內蒙古要求農畜産品生産企業、農牧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牧場等對所銷售的蔬菜、水果、畜禽、禽蛋等農畜産品開具品質安全合格證(達標合格證),需要標注産品名稱、生産日期、數量、重量、生産者資訊和承諾聲明等內容。有條件的經營主體可附帶電子合格證、追溯二維碼等。
內蒙古一專賣店銷售具有達標合格證的農畜産品(攝影:新華社記者 李雲平)
按照規定,農畜産品達標合格證一式兩聯,一聯出具,一聯留存備查,留存期為一年。農畜産品銷售市場、生産加工企業以及餐飲企業應嚴格執行農畜産品入市索證索票制度,並依法留存相關票證備查。
內蒙古堅持農畜産品生産、管理並舉,推進農牧業標準化生産,健全自治區、盟市、旗縣、鄉鎮4級監管服務體系,確保農畜産品“持證上崗”,實現全程可追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