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草原面積近60億畝,約佔國土面積的40%。草原既是我國最大的陸地生態系統,也是廣大農牧民群眾最基礎的生産生活資料。加強草原保護建設,事關生態文明建設大局,事關牧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十三五”期間,農業部將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紮實推進草原保護制度建設,建立健全“權屬明晰、保護有力、評價科學、利用合理、監管到位”的草原保護制度體系,促進草原休養生息、永續發展。
作者:農業部畜牧業司司長 馬有祥(攝影:中國網記者 王金梅)
健全草原産權制度。穩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經營制度,實現承包地塊、面積、合同、證書“四到戶”,依法賦予廣大農牧民長期穩定的草原承包經營權。建立國有草原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研究推進全民所有草原資源分級行使所有權制度,提出全民所有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全民所有地方政府行使所有權的資産清單進行分級管理。
強化草原保護制度。建立草原生態空間用途管制制度,明確劃入生態保護紅線範圍的草原面積及類型,厘清嚴守生態保護紅線職責。完善基本草原保護制度,依法劃定和嚴格保護基本草原,嚴格徵佔用審核,確保面積不減少、品質不下降、用途不改變。推進落實草原生態補償機制,實施好新一輪草原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建立草原監測預警制度。組織開展全國草地資源清查工作,提高精細化管理水準。
建立草原動態監測預警制度,對草原基本情況、生態狀況、植被生長狀況、災害發生情況等進行及時監測和預警。開展草原承載力監測預警評估,建立草原資源資産專業統計制度,真實反映草原生態“家底”變化情況。
完善草原科學利用制度。嚴格落實草原禁牧休牧輪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借助“禁”“休”“輪”“種”等綜合措施,實現草畜平衡和草原資源的永續利用。加強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實情況監督檢查,開展草畜平衡達標縣建設,加大對達標縣的績效考核獎勵支援力度。強化草原徵佔用審核審批管理,杜絕“先上車、再補票”現象,嚴格控制草原用途改變。
落實草原監督管理制度。修訂《草原法》,制定《基本草原保護條例》。加強基層草原監理機構和草原管護員隊伍建設,完善草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加大草原執法監督力度,始終保持打擊破壞草原資源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嚴肅查處違反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規定、非法徵佔用草原以及亂開濫墾草原等違法行為,推行掛牌督辦與約談制度,通報重點違法案件,發揮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不斷提高草原執法的威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