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消息,林洋能源收上交所《關於對江蘇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關聯方資産收購相關事項的問詢函》。針對林洋能源擬32,100萬元收購控股股東的全資子公司南京華虹融資租賃有限公司100%股權,上交所就本次交易的標的公司營業狀況、採用的估值方式、是否為控股股東提供資金等問題表示了關注,並要求公司進行回復。
深交所表示:1、華虹租賃主要為林洋能源下屬項目公司提供融資租賃服務,本次交易能消除公司與華虹租賃的經常性關聯交易,同時為光伏電站和儲能項目建設開發業務提供資金支援。但截至2019年6月30日,華虹租賃資産總額5.24億元,其中包括長期應收款(融資租賃款)餘額4.69億元。2、根據公司2019年三季報,公司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凈額1.97億元,同比下降46.77%;貨幣資金期末餘額15.96億元,同比下降28.72%,同時公司尚有短期借款11.07億元、長期借款19.07億元及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2.54億元。
深交所要求,1、説明公司前期與標的資産的業務往來情況,包括借款金額、利率、期限和支付的財務費用;2、華虹租賃的主要運營方式、盈利模式,並説明相關業務收入確認和成本結轉的會計政策。補充披露華虹租賃近三年的前十大客戶及關聯關係;3、結合上述情況和融資租賃行業監管和信貸政策,説明公司本次收購的合理性;4、説明此次交易的資金來源,説明本次交易對公司現金流的具體影響;5、結合控股股東的資金情況,説明本次交易是否為控股股東提供資金。
深交所表示:1、公告披露,以2019年6月30日為評估基準日,採用資産基礎法評估,華虹租賃評估值32,124.71萬元,評估增值989.85萬元。公司稱因華虹租賃業務依賴於林洋能源等的支援,無法參照歷史財務數據對未來進行合理預測,故不適用收益法和市場法評估。同時,2019年上半年華虹租賃的營業收入、凈利潤分別為2018年的40.37%、37.63%。
深交所要求,1、近三年標的資産的收入、成本、凈利潤及其同比變化情況和原因;2、華虹租賃業務依賴於林洋能源等支援的具體內容,並進一步説明收購的必要性、合理性;3、分析本次交易作價的公允性,關聯交易決策是否審慎。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