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證券(601901.SH)于4月25日發佈2019年年度報告,公司2019年實現營業總收入65.95億元,同比增長15.24%;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0.08億元,同比增長52.35%;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凈額253.08億元,上年同期為-63.90億元。
2019年,方正證券加權平均凈資産收益率為2.65%,比上年同期上升0.89 個百分點,上年同期為1.76%;扣非後加權平均凈資産收益率為2.48%,上年同期為1.91%。公司資産負債率為64.59%,上年同期為69.84%。
方正證券2019 年度擬不進行現金分紅,不送紅股,也不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2019 年度公司剩餘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潤結轉入下一年度。
2019年,方正證券資産管理業務收入下降,經紀及信用交易業務、自營投資業務、投資銀行業務收入有所增長。
其中,經紀及信用交易業務收入為48.05億元,同比增長2.87%;自營投資業務收入為14.65億元,同比增長21.58%;資産管理業務收入為4.80億元,同比下降5.58%;投資銀行業務收入為5.79億元,同比增長46.53%。
中國經濟網記者根據證監會發審委會議審核結果公告統計,2019年方正證券沒有保薦過會的企業。根據科創板上市委會議結果統計,方正證券保薦的北京龍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
2019年,方正證券投資銀行業務手續費及佣金凈收入為5.01億元,其中,證券承銷業務手續費及佣金凈收入為3.81億元,證券保薦業務手續費及佣金凈收入為1837.48萬元,財務顧問業務手續費及佣金凈收入為1.05億元。
2019年,方正證券壞賬損失4.51億元,可供出售金融資産減值損失2056.64萬元,公司信用減值損失為4.69億元。
融出資金方面,2019年公司融出資金信用減值損失凈減少11,212.28萬元。其中計提375.50萬元,轉回11,587.78萬元。主要為公司(含子公司)對部分融出資金進行單項計提及轉回減值準備。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融資業務中,以前年度計提的融資客戶融出資金減值準備,因公司處置了客戶擔保物,實際損失較已計提的減值準備減少,轉回相應信用減值損失。
應收款項方面,公司2019年度應收款項信用減值損失凈增加28.53萬元。買入返售金融資産方面,2019年度買入返售金融資産信用減值損失凈增加41,947.99萬元。其中,計提53,844.33萬元,轉回11,896.34萬元。主要為公司對股票質押業務計提的減值準備。
其他債權投資方面,2019年度其他債權投資減值準備凈增加4,870.90萬元,均為計提金額。其他應收款方面,2019年度其他應收款信用減值損失凈增加446.23萬元。其中,計提477.19萬元,轉回30.96萬元。其他金融資産及預計負債方面,2019年度共計提其他信用減值損失及因向公司管理的資産管理計劃提供流動性支援確認預計負債共計10,852.92萬元。
2019年,方正證券現任及報告期內離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報酬合計3500.01萬元,共15名現任、離任董監高人員年薪超百萬。其中,2名現任董監高人員、1名離任董監高人員報酬超三百萬元,5名現任董監高人員報酬超二百萬元。前述15名董監高人員中, 董事長施華在公司關聯方獲取報酬。
2019年,方正證券現任董監高中,公司董事、執行委員會主任高利報酬為455.51萬元,公司董事、執行委員會副主任、總裁、董事會秘書何亞剛報酬為338.04萬元,離任副總裁、離任執行委員會委員吳姚東報酬為310.37萬元。
另外,方正證券的副總裁徐子兵報酬為287.44萬元,副總裁、財務負責人尹磊報酬為234.53萬元,合規總監孫斌報酬為222.44萬元,副總裁姜志軍報酬為202.45萬元,副總裁吳珂報酬為200.71萬元。
2019年,方正證券在職員工的數量合計8184人,其中,母公司在職員工的數量6712人,主要子公司在職員工的數量1472人。全部員工中,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共1832人,大學本科學歷人員共5275人,大專學歷人員共996人,大專以下學歷人員81人。
2019年,方正證券應付職工薪酬期末餘額為13.27億元,期初餘額為7.64億元。
公司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為26.40億元,上年同期為27.09億元。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計算,2019年,方正證券員工年度薪酬福利總額為32.03億元,按照在職員工人數計算,每人平均薪酬福利39.14萬元。
2019年7月26日,證監會網站發佈的2019年證券公司分類結果顯示,方正證券2019年級別為A類A級,2018年也為A級。
根據《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證券公司分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類11個級別。A、B、C三大類中各級別公司均為正常經營公司,其類別、級別的劃分僅反映公司在行業內風險管理能力及合規管理水準的相對水準。D類、E類公司分別為潛在風險可能超過公司可承受範圍及被依法採取風險處置措施的公司。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