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邵好 ○編輯 邱江
收購的公司業績太好,竟然也能産生並購後遺症——不僅雙方對簿公堂,標的公司也出現了“失控”情形。
1月18日晚間,科華生物在回復深交所關注函時表示,公司仍是天隆公司的合法控股股東,在其董事會中佔有多數,對重大事項擁有審批決策的權力,但由於後者無法配合審計,暫不能排除對其已失去控制的可能性。
天隆公司就是科華生物此前收購,現因疫情而業績爆發的標的公司。超預期的業績,讓收購時簽下的後續協議成了阻礙雙方繼續合作的掣肘——根據協議,上市公司應按照105.04億元的價格收購天隆公司剩餘38%的股權,遠超收購62%股權時的5.54億元。面對巨大的價差,雙方無法談攏,只得訴諸仲裁。
然而,雙方對峙,勢必對公司正常經營不利。在股吧中,不少投資者已經不再關心天隆公司帶來的高額業績,而是擔心對峙可能導致的“雙輸”。
業績大增 後續條款變“炸彈”
核心子公司失控,源自多年前的一起“成功”收購。
2018年6月,科華生物宣佈,公司以5.54億元現金獲得西安天隆和蘇州天隆(以下統稱“天隆公司”)各62%的股權。公司表示,西安天隆和蘇州天隆在分子診斷領域具有一定的技術優勢,對其收購將進一步豐富公司分子診斷産品線,完善公司分子診斷檢測儀器佈局。
原本頗為冷門的分子診斷,在疫情發生後卻變得炙手可熱,産業鏈公司更是紛紛交出高增長業績。2020年,天隆公司扣非後歸母凈利潤為11.06億元。考慮到科華生物2020年的歸母凈利潤為6.75億元,天隆公司大幅增長的業績無疑作出了巨大貢獻。
僅花費5.54億元就獲得一份年賺數億元的資産,這明顯是一筆成功的投資。可是,由於收購時簽訂的後續條款,導致雙方“反目成仇”。
彼時,雙方還約定在2021年對剩餘股份進行處置——可由上市公司提出要求,按照12億元和30倍PE孰高的價格全部收購,也可由其他股東提出要求,按照9億元和25倍PE孰高的價格將剩餘股權賣給上市公司。
如此一來,超預期的業績變成了上市公司需要付出的鉅額成本。以上述扣非後歸母凈利潤乘以25倍PE,天隆公司剩餘38%股權的價格約為105.04億元。對此,科華生物在收到申請收購函後表示,因疫情而産生的業績爆髮式增長已經構成了法律規定的“情勢變更”情形,其提出要重新協商。
對此,天隆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其自2020年10月開始便頻繁聯繫科華生物董事長等高管,但一直沒有得到正面回復。直至2021年5月從公告上得知科華生物18.63%的股權擬被出售給聖湘生物,而後者與天隆公司處於同一賽道。“聖湘生物成為科華生物的第一大股東,將顛覆我們的合作基礎。”
該負責人進一步表示,後續雙方有過溝通,但科華生物一方未能給出解決方案,因此決定訴諸仲裁。
科華生物在公告中則認為,天隆公司相關股東無視重新協商的訴求,執意提起仲裁。
儘管目前仲裁尚未有結果,但天隆公司已無法配合科華生物審計工作。對此,科華生物表示,暫不能排除公司已失去對天隆公司控制的可能性。其年審會計師認為,科華生物主動主導天隆公司的經營和財務活動存在困難,已出現形式上的“失控”情形。
“情勢變更” 還是操盤人換了
從公告提供的資訊看,雙方分歧的核心是疫情導致的天隆公司業務增長,是否屬於“正常可預見及可預測的範圍”,是否構成法律規定的“情勢變更”情形。
科華生物認為,天隆公司因疫情而業績大幅增長已構成“情勢變更”情形,其作為受不利影響的一方,依法有權要求重新協商,以變更或解除“進一步投資”交易條款。天隆公司創始股東則認為,科華生物是醫療診斷領域的龍頭公司,當初談判時雙方都很清楚行業情況,且對未來有較好的預期。
有投行人士表示,按照105.04億元的價格來收購剩餘股權,顯然有些偏高,畢竟市場普遍認為疫情下的爆髮式增長並非常態,按照25倍PE來估值並不合適。價格談不攏應該是雙方現階段的主要分歧。
事實上,並購雙方就後續條款談不攏,演變成核心子公司失控,還有另一個重要原因——科華生物的實際控制人發生了變更。
2020年5月,科華生物發佈公告稱,其第一大股東LAL公司將所持9586.3萬股股份(佔總股本的18.63%)轉讓給珠海保聯,後者為格力地産的全資子公司。此次交易前後,上市公司無實際控制人。2020年6月,上述股權交易完成後,格力地産董事、常務副總裁周琴琴出任科華生物董事長,格力地産總裁魯君四齣任科華生物監事會主席。
可以看出,當初決定收購天隆公司,並有意後續收購剩餘股權的並不是現在科華生物的掌舵人,其認為天隆公司現在的情況構成了“情勢變更”,也是意料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2021年5月,珠海保聯擬將第一大股東之位讓于聖湘生物,這無疑將導致科華生物的掌舵人再次發生變化。不過,在天隆公司創始股東提起仲裁後,上述股權轉讓也很快宣告終止。
如今,科華生物的第一大股東仍是珠海保聯,考慮到上述仲裁涉及的超高金額,妥善解決這一問題將是讓上市公司轉危為安的最佳選擇。
科華生物在回復公告中表示,將繼續積極應對本次爭議仲裁案,妥善處理仲裁爭議,切實維護上市公司和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羅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