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上工業大麻、人造肉、區塊鏈三大熱點的美盈森,被股民調侃為“蹭熱點小能手”,該公司今年已經收到了兩封關注函和一封監管函。
11月12日,深交所對美盈森、美盈森的控股股東兼實際控制人王海鵬下發監管函。
監管函顯示,美盈森存在的違規行為是:2013年10月25日,美盈森與西藏新天地、歐陽宣及金之彩簽訂《關於深圳市金之彩文化創意有限公司之股權收購協議》,約定歐陽宣在收到轉讓款後,應使用不少於人民幣3500萬元購買美盈森股票。
此後,美盈森控股股東兼實際控制人王海鵬與歐陽宣又簽訂了《關於深圳市金之彩文化創意有限公司股權收購協議之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約定歐陽宣在規定的持股期屆滿後通過二級市場出售其所持股票若為盈利,則盈利的50%由美盈森所有;若為虧損,在金之彩達成業績承諾的情況下,虧損由王海鵬承擔,否則由歐陽宣自行承擔。
2016年,在美盈森與歐陽宣等人的仲裁糾紛中,美盈森將該《補充協議》作為證據材料提交給仲裁委,表明在該時點美盈森已知悉該《補充協議》,但直至2018年3月30日,美盈森才在2017年度報告中披露該《補充協議》。
深交所認為:美盈森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 年修訂)》第 1.4 條、第 2.1 條的規定。美盈森控股股東兼實際控制人王海鵬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 年修訂)》第 1.4 條、第 2.1 條、第2.3 條的規定,對美盈森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請你們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責任編輯:李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