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國開始試點建立長期護理險制度,首批試點城市包括河北省承德市、吉林省長春市等15個城市。8年過去了,如今試點情況怎麼樣了?
長期護理保險,也被稱為社保“第六險”,主要關注被保險人在喪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時的護理保障和經濟補償。也與養老、醫療等其他五險略有不同,長護險主要是通過政府主導的購買服務來實現,也就是説政府經過篩選、把關,為失能老人購買和提供專業、優質的照護服務。因此,資金籌集是其基礎與核心,事關長護險制度的實施推廣和可持續運作發展。
對此,國家醫保局待遇保障司司長樊衛東介紹稱:“長護險作為獨立的險種,要獨立籌資,要堅持責任共擔、互助共濟,在這個前提下,我們確定了相應的籌資來源,主要是單位、個人、財政,還有社會,多元渠道籌資。大家共同出資,形成資金池、制度去購買服務。在實踐操作過程中,地方已經探索形成了一個多元籌資的機制,基本上就業人群城鎮職工主要是單位和個人為主。對於覆蓋了非就業城鄉居民的話,當地財政繳一部分,個人繳一部分,基本上就是這兩個來源渠道。”
據央視報道,截至目前,全國49個長護險試點城市的參保覆蓋已有約1.8億人,累計超過235萬人享受長護險待遇,累計基金支出超過720億元,試點成效顯著。目前,在49個試點城市,長護險的護理員已由試點初期的約3萬人快速增加到33萬人,增長了10倍。預計到2035年左右,全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將突破4億。隨著我國老齡人口的增多,護理員的缺口還會更大,潛在的護理人才需求將會是1000萬以上。
(責任編輯:孟茜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