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6月24日訊(記者 劉小菲) 近期,證監會國際司對布魯可出具補充材料要求。
布魯可需補充説明實控人2024年4月股權轉讓的定價依據、轉讓價格及稅費繳納情況;杭州布魯可 2024年3月股權轉讓各股東價格不一致的原因、稅費繳納情況及合規性;2022年8月,布魯可科技先減資後增資的原因、稅費繳納情況及合規性;境外搭建離岸架構和返程投資涉及的外匯登記、境外投資,外商投資、稅費繳納等監管程式合法合規性的結論性意見。
布魯可還需補充歷史上搭建和拆除協議控制架構的具體情況、公司授權IP授權到期後對公司持續經營及業務模式的影響。
今年5月,布魯可向港交所遞交招股説明書。2021-2023年,布魯可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3.3億元、3.26億元和8.77億元,虧損金額分別為5.1億元、4.23億元和2.0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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