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今天(29日)發佈《關於政府債券櫃檯交易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從今年5月1日起施行,促進政府債券櫃檯交易業務規範發展。
根據《通知》:
記賬式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結束後,均可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櫃檯分銷和交易。
滿足櫃檯業務開辦條件的金融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積極參與政府債券櫃檯交易業務,根據市場需求選擇政府債券通過櫃檯分銷和交易。
參與政府債券櫃檯交易業務的投資者範圍、分銷以及報價交易規則等,按照櫃檯業務現行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通知》明確:
政府債券櫃檯交易實行集中統一、一級託管、底層穿透的託管制度。
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是櫃檯政府債券的登記託管結算機構,櫃檯業務開辦機構應當為投資者在中債登開立實名賬戶,投資者通過該賬戶直接持有政府債券。
櫃檯業務開辦機構應當與中債登直接建立系統連接,並實時向中債登傳輸政府債券櫃檯交易業務有關數據。
(責任編輯:譚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