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4月15日訊 4月12日晚間,華西證券(002926.SZ)披露收到江蘇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事先告知書,江蘇證監局擬對華西證券採取暫停保薦業務資格6個月的監管措施。
江蘇證監局表示,華西證券涉嫌在金通靈(300091.SZ)2019年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項目的執業過程中存在盡職調查工作涉嫌未勤勉盡責,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上市保薦書存在不實記載;持續督導階段出具的相關報告涉嫌存在不實記載;持續督導現場檢查工作涉嫌執行不到位的違規行為。
此外,江蘇證監局擬對涉事保薦項目保薦代表人劉靜芳、張然採取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監管措施,自監管措施決定作出之日起2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相關職務或者實際履行上述職務;決定對涉事項目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鄭義、陳慶齡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今年1月,江蘇證監局公佈了金通靈長達6年的財務造假之路。經調查,金通靈及其全資子公司在2017-2022年通過多種手段虛增、虛減公司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致使相應年度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在此期間,金通靈于2019年計劃發行定增,華西證券擔任該項目的保薦機構。
對於江蘇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事先告知書,華西證券表示,公司將深刻汲取教訓、認真反思、加強管理,健全和完善投資銀行業務內控機制,持續提升投資銀行業務品質。
華西證券表示,將深入貫徹落實嚴把發行上市準入關、提高上市公司品質、建設一流投資銀行等要求,切實履行好資本市場“看門人”的責任,不斷提高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近年來,監管對券商“看門人”責任愈加重視,並通過包括制定規則等手段予以嚴格監管。
4月12日,國務院發佈《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其中提到,嚴把發行上市準入關。
《若干意見》提出,要進一步完善發行上市制度,提高主機板、創業板上市標準,完善科創板科創屬性評價標準;強化發行上市全鏈條責任,進一步壓實發行人第一責任和仲介機構“看門人”責任,建立仲介機構“黑名單”制度;加大發行承銷監管力度,從嚴加強募投項目資訊披露監管等多項規定。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