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0月31日訊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組織2023年第二批燃氣用相關産品品質國家監督抽查。抽查結果顯示,共抽查檢驗315家生産單位、251家銷售單位的349批次産品。發現不合格産品62批次,其中家用燃氣灶46批次、燃氣用具連接用軟管2批次、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10批次、家用可燃氣體探測器4批次。跟蹤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生産單位9家,其中有2家生産單位産品仍不合格。
從具體抽查結果來看,家用燃氣灶方面,在浙江、江蘇、廣東、江西等17個省份179家銷售單位抽樣,共抽查240批次産品,涉及廣東、浙江、上海、江蘇等8個省份的208家生産單位。抽查發現46批次産品不合格,其中5批次産品涉嫌假冒,已交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不合格産品中,有23批次産品安全項目幹煙氣中CO濃度(室內型)不合格,15批次産品安全項目燃氣導管不合格。
燃氣用具連接用軟管方面,在江蘇、浙江、安徽、北京等6個省份18家銷售單位抽樣,共抽查20批次産品,涉及浙江、江蘇、廣東、河北、上海等5個省份的20家生産單位。抽查發現2批次産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産品安全項目老化性能不合格,1批次産品安全項目彎曲性不合格。
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方面,共抽查45批次産品,其中在浙江、廣東、福建、陜西、上海等5個省份35家生産單位抽查35批次産品,在山東、湖南等2個省份6家銷售單位抽查6批次産品,在天貓、淘寶的4家店舖抽查4批次産品。抽查發現10批次産品不合格,其中5批次産品未標注廠名廠址資訊,已交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10批次不合格産品都存在出口壓力、關閉壓力、過流切斷安全裝置等安全項目不合格問題,其中9批次産品安全項目進氣口連接和尺寸不合格。
家用可燃氣體探測器方面,在山東、上海、浙江、安徽等12個省份44家銷售單位抽樣,共抽查44批次産品,涉及山東、上海、浙江等10個省份的44家生産單位。抽查發現4批次産品不合格,主要存在高溫(運作)試驗、跌落試驗等安全項目不達標問題。
針對本次産品品質國家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市場監管總局要求各有關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強化抽查結果處理。按照《産品品質法》《産品品質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市場監管系統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等有關要求,迅速組織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並及時將處理情況錄入e-CQS系統。對抽查不合格産品,要依法採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生産銷售;涉嫌假冒以及産品未標注廠名廠址資訊的,要通過現場檢查、詢問情況、查閱合同發票等方式調查取證,查清違法事實,從嚴從快從重處置。對不合格産品生産銷售單位,要明確整改要求,嚴格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對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的生産單位,要開展約談並依法從嚴處理。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收到總局有關《提醒敦促函》《整改通知書》或《約談通知書》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應按要求及時抓好落實並反饋情況。總局將強化跟蹤督辦,視情況通報各地監督抽查結果處理情況。
(二)督促落實主體責任。督促生産銷售單位落實品質安全主體責任,按要求配備品質安全總監和品質安全員。針對産品品質安全管理制度建設情況,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落實情況,生産單位進貨查驗、入庫驗收、出廠檢驗等資訊記錄情況,銷售單位進貨查驗、入庫驗收等資訊記錄情況進行深入排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消除潛在風險。
(三)持續開展專項整治。深入開展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排查整治市場監管領域城鎮燃氣風險隱患,建立完善整治臺賬,嚴肅處理違法行為,消除突出風險隱患,保持品質監管高壓態勢,提升品質安全水準。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