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鎮銀行的境遇可謂‘冰火兩重天’:有些經過改革重組,集約化管理,風險化解成效顯著,為主發起行貢獻頗多利潤;有些在‘匍匐前進’,這與其自身産品單一、業務受限、區域經濟不振、主發起行實力偏弱密切相關。”華東地區某農商行負責人告訴記者。
8月2日,南康贛商村鎮銀行因貸款三查不到位等被罰70萬元;近日,因對村鎮銀行管理不善,九江銀行收到25萬元罰單;都江堰金都村鎮銀行年初被罰450萬元……在我國目前4000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中,旨在填補農村金融空白的村鎮銀行有1600余家,佔比逾三成。經歷18年發展,如今部分村鎮銀行陷入經營困境與風險迷霧之中,這不僅考驗著村鎮銀行自身經營能力,也對主發起行進行風險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在鄉村振興與普惠金融的宏大背景下,村鎮銀行的風險化解之路為何艱難?保持農村金融市場穩定發展有何良策?
信貸品質受關注
8月2日,金融監管總局披露,因掩飾風險,向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發放個人經營性貸款;違規向鄉鎮衛生院發放項目融資貸款用於項目建設等,對長汀汀州紅村鎮銀行合計罰款85萬元,相關責任人被警告。泉州農商銀行為長汀汀州紅村鎮銀行的主發起行。
包括長汀汀州紅村鎮銀行在內,泉州農商銀行投資設立並取得控制權的村鎮銀行共有12家,持股比例均在50%以上,且單設了村鎮銀行管理部。泉州農商銀行2023年年報顯示,截至2023年末,長汀汀州紅村鎮銀行資産總額11.66億元。
涉及信貸管理不規範的村鎮銀行不止這一家。例如,都江堰金都村鎮銀行年初被罰450萬元。另有村鎮銀行今年以來多次收到罰單。7月,九江共青村鎮銀行因未履行股東股權管理主體責任、主要股東管理不到位等被罰80萬元;3月,因內控管理不嚴、未對集團客戶進行統一授信等被罰30萬元。7月,因對主發起村鎮銀行管理不到位,九江銀行被罰25萬元。截至2023年末,九江銀行主發起設立20家村鎮銀行。
“部分村鎮銀行存在股東良莠不齊、公司治理不完善、內部控制不力等問題。本身資産規模就很小,又下沉到縣域、人員少,有些村鎮銀行的組織機制不夠健全。”金融監管政策專家周毅欽説。
部分村鎮銀行投放貸款品質不佳。“大行持續下沉後,很多村鎮銀行的貸款客戶是被其他銀行淘汰後的,貸款投放又多與農業相關,本身就存在一定風險敞口,再加上村鎮銀行缺乏風險化解舉措,提升貸款品質比較難。”有村鎮銀行人士直言。此外,記者調研發現,在申請經營貸等貸款過程中,村鎮銀行的審核條件要比國有大行“松”一點。
作為一種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村鎮銀行始於2006年,落地于2007年。2006年末,原銀監會發佈《關於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更好支援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提出在湖北、四川、吉林等6個省(區)的農村地區設立村鎮銀行試點。2007年,《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和《村鎮銀行組建審批工作指引》頒布實施,首家村鎮銀行正式開業。其後的8、9年時間裏,村鎮銀行快速擴張。2017年左右進入穩步發展階段。至今,村鎮銀行已有18年發展歷史。
腹背受敵
Wind數據顯示,目前全國共有村鎮銀行1646家。從最初的零星幾家發展到如今的數量,村鎮銀行在為當地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不過,隱憂也隨之而來。
不良貸款率可作為銀行資産品質或金融風險的重要觀測窗口。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農商行不良貸款率為3.34%,高於其他類型銀行。目前,絕大部分村鎮銀行的發起行是地方性銀行,即城農商行。此外,央行發佈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23)》結果顯示,參評的4364家銀行業金融機構中,高風險機構共有337家,其中農合機構和村鎮銀行的高風險機構數量分別為191家和132家,共佔全部高風險機構的96%。
近年來,村鎮銀行在業務創新、風險化解等方面面臨挑戰。多位受訪人士表示,村鎮銀行存在先天不足,疊加行業、區域經濟形勢變化,處於腹背受敵狀態。
一方面,村鎮銀行業務單一,註冊資本普遍較低,自身抗風險能力較弱。“大部分村鎮銀行僅能開展存貸或貼現業務,中間業務薄弱,攬儲壓力大。至於風險化解手段,大多是依靠主發起行來實現。”江蘇某農商行相關人士説。
湖南某村鎮銀行的客戶經理表示,大部分村鎮銀行工作人員有攬儲指標,少則幾十萬元,多則可能幾百萬元,行銷壓力不小,“我們給的存款利率較高,為完成KPI,有時工作人員就把自己的提成分給客戶。”並且,監管部門對村鎮銀行展業區域有明確限制,通常情況下不得發放異地貸款。
另一方面,近年來行業持續下沉、競爭加劇。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主任曾剛表示,當前,大型銀行下沉能力和意願顯著提升,疊加新興金融機構對長尾客群的侵蝕,銀行業市場競爭日趨激烈。“資本金規模小、業務産品較為單一的村鎮銀行如何與資本實力雄厚、産品多元化、業務持續下沉的其他銀行爭奪資源?”曾剛坦言。一位行業分析人士直言,當前農村地區普遍城市化,農村、城市界限日益模糊,作為填補農村金融空白的村鎮銀行能否真正服務“三農”領域存疑。
此外,村鎮銀行的“主發起行制度”漸顯掣肘。根據監管規定,村鎮銀行的發起人或出資人中應至少有1家銀行業金融機構,最大股東或唯一股東必須是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起行的精力總是有限的,控股太多村鎮銀行,或許難以兼顧管理,當然也不乏管理較好的發起行。”某農商行內部人士認為,完善的管理有助於風險化解。另外,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成立初期,村鎮銀行主要依賴主發起行支援,如果主發起行支援力度不足,村鎮銀行起步就會艱難。
減量合併抗風險
在腹背受敵形勢下,不少村鎮銀行有所行動:加速吸收合併、減量提質。
浙江舟山兩家村鎮銀行因被稠州銀行吸收合併而被解散、梅河口民生村鎮銀行被民生銀行收購並將其改設為支行……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全國已有近51家村鎮銀行被吸收合併或宣佈解散。1月,金融監管總局在2023年工作綜述中提及,村鎮銀行重組全面啟動。
“包括村鎮銀行在內的農村中小銀行經營承壓,再加上區域經營限制等掣肘,可能會在某種程度上積累風險,兼併重組是一個行之有效的策略。”産業政策資深人士王劍輝表示,兼併重組能增強村鎮銀行的可持續發展能力,未來也能通過拓寬資本補充渠道等,進一步提升金融服務能力。
此外,曾剛表示,村鎮銀行是一個規模效應特別明顯的行業,規模越大,吸引資金的能力就越強,資金成本就越低,更容易實現可持續發展。不過,前提是其他銀行並未下沉到村鎮銀行所在地區的客戶領域。發展的思路總體就是提質增效,若經營確實難以為繼,就可以進行兼併重組,甚至解散。這與受訪的農商行相關人士觀點一致。
只不過,“在兼併重組過程中,需要注意保障用戶權益,比如系統切換、客戶換卡需求等。在獲批吸收合併前,為保證順利切換,我行發佈了系統變更切換及業務變更公告。”今年被主發起行吸收合併的某村鎮銀行相關人士表示。周毅欽認為,應通過批量化、規模化、標準化、集約化方式,大幅降低單位管理成本、科技系統成本和産品研發成本,進一步化解村鎮銀行風險。
監管機構已對村鎮銀行改革重組給出方向。2020年12月底,原銀保監會發佈《關於進一步推動村鎮銀行化解風險改革重組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推動村鎮銀行改革重組方式,包括支援主發起行向村鎮銀行補充資本;適度有序推進村鎮銀行改革重組,允許優質村鎮銀行吸收合併周邊高風險村鎮銀行;支援引進合格戰略投資者開展收購和注資;強化對主發起行的激勵約束。
今年1月,金融監管總局農村中小銀行監管司表示,加強村鎮銀行公司治理監管,提升主發起行持股比例,建立主發起行主導的公司治理機制。
對旗下村鎮銀行如何管理是發起行持續探索的話題。根據自身發展戰略、組織架構等,目前發起行對村鎮銀行實行不同的管理模式,包括內設專門部門、投資管理型村鎮銀行、總分行式管理等模式。例如,興福村鎮銀行是由常熟銀行主發起並控股的全國首家投資管理型村鎮銀行。這家村鎮銀行下轄江蘇、廣東、湖北、河南等地30多家興福係村鎮銀行。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