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披露的罰單顯示,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因四項違法違規行為,被罰款合計1050萬元。上海金融監管局作出處罰的時間為2024年7月10日。
具體來看,工行上海市分行的違法違規事實包括:1.理財資金投向結構化債券業務風險管理與控制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2.對理財資金投資未盡審慎管理職責;3.會計處理未真實反映理財産品財務狀況;4.對固定資産貸款授信審批條件落實不到位。
上海金融監管局同日披露的另一張罰單顯示,工行上海市分行因另外四項違法違規行為,被罰款合計340萬元。上海金融監管局作出處罰的時間為2024年7月8日。
這張罰單涉及的工行上海市分行的違法違規事實包括:1;流動資金貸款管理嚴重不審慎,貸款資金最終流入資本市場;2.流動資金貸款管理嚴重不審慎,貸款資金最終用於購買理財;3.以貸收費;4.質價不符。
在落實“雙罰制”方面,共有12名相關責任人一同被罰,多為警告、罰款等。其中包括時任工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長、國際業務部總經理、資産管理部總經理、金融業務部副總經理、相關支行客戶經理等。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