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中國經濟面臨挑戰的背景下,營商環境持續受到重視。7月,二十屆三中全會重申,要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12月舉行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保持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風清氣正的營商環境”。
澎湃研究所自2017年起關注營商環境,並每年開展上海營商環境調研。本文基於多個媒體數據庫抓取,結合澎湃研究所營商環境調研成果,總結2024年國內和重要城市營商環境建設方面的重要現象和趨勢。
政企溝通增多,加強釋放民企、外企和科技産業支援政策
在中國經濟復蘇受阻,實際利用外資出現較大波動的背景下,2024年,中央和地方政府出臺各種條例、措施、方案,加強外商投資信心和民營企業經營信心。領導們也積極參與和各類企業家的會談、調研,政企溝通改善。
第一,放寬市場準入,穩固和吸引投資。
2月,商務部制定全年外資企業圓桌會計劃,對《關於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的意見》落實情況開展了動態評估。
3月,工信部鼓勵更多外資企業參與中國新型工業化進程。
6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一視同仁支援內外資企業參與大規模設備更新、政府採購和投資等;持續提升投資便利化水準;提高外籍人員工作便利度。
7月,二十屆三中全會強調,深化外商投資和對外投資管理體制改革。
9月,《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4年版》發佈,全面取消製造業領域外資準入限制。
11月,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四部門發文允許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蘇州、福州、廣州、深圳和海南全島設立外商獨資醫院。
第二,改善民營企業政策地位,提振經營信心。
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副秘書長袁達表示,要加快推進民營經濟促進法立法進程,鼓勵和吸引更多民間資本參與國家重大工程和補短板項目建設。
5月起,黨中央、國務院啟動“開展涉及不平等對待企業法律法規政策清理工作”,包括司法部在內的相關部門和各個地方紛紛做出響應。
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主任鄭柵潔提出“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是我們自己人”,要常態化開展與民營企業溝通交流。
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該法案提出“確保民營經濟發展的正確政治方向”,並從公平競爭、投資融資、科技創新、規範經營、服務保障、權益保護等方面做出規定。
第三,持續向高科技産業傾斜資源。
延續2015、2016年以來逐步確定的以高科技、創新驅動發展的國家戰略,2024年,中央和各地方進一步加強通過産業政策向高科技産業、企業傾斜資源,提供相較一般企業更優的營商環境。
3月,國家智慧財産權局等五部門聯合印發《專利産業化促進中小企業成長計劃實施方案》,旨在以專利産業化促進中小企業成長。國家發改委等部門發文強調,要做好2024年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積體電路企業或項目、軟體企業清單制定工作有關要求。
4月,中國證監會黨委書記吳清指出,要深化並購重組等制度改革,支援科技型企業創新發展、做優做強。
6月,國務院辦公廳出臺《促進創業投資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鼓勵行業骨幹企業、科研機構、創新創業平臺機構等參與創業投資。
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指出,要有力有效支援發展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要強化行業自律,防止“內卷式”惡性競爭。
12月,工信部稱中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已超過14萬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近1萬5千家。
金融産業規制,地方競爭規範,客觀波及企業
第一,金融監管強化。
近年在經濟諸多行業、領域管控安全、強調規制的趨勢,2024年,金融系統面臨較明顯的監管和金融風險防控壓力。不僅金融行業,高科技等資本密集型企業等也受到影響。
3月,《習近平關於金融工作論述摘編》出版。同月,中國證監會主席吳清表示要嚴把IPO入口關,企業上市絕不能以“圈錢”為目的;且要加強企業上市後的日常監管。截至8月底,今年被終止或主動撤回的IPO項目已經超過300單,是去年全年撤否數量的兩倍。
4月,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在人民日報撰文稱,堅決做到監管“長牙帶刺”,堅決做到監管“長牙帶刺”、有棱有角,以嚴的主基調破解金融監管“寬鬆軟”。
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了《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問責規定(試行)》,被認為標誌著中國金融監管體系的一次重大升級。
7月,二十屆三中全會文件對完善金融監管體系作出部署:“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納入監管,強化監管責任和問責制度,加強中央和地方監管協同”。
11月,國務院關於金融工作情況的報告顯示,中國將全面加強金融監管;壯大耐心資本,引導金融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等。
2024年,金融經歷“裁員降薪”風潮。截至9月3日,147家券商共有證券從業人員34.13萬人,較今年年初減少近1.4萬人。
前三季度,上海市私募股權創投行業投資327筆,同比減少47%;投資總額459.47億元,同比減少50%。
據澎湃研究所研究員2024年針對以上海為主的長三角孵化器行業、積體電路産業和生物醫藥産業的調研,科技企業對融資環境的變化感到不安,社會資本走向觀望和保守。
第二,地方招商政策變局。
長期以來,地方政府因招商引資競爭,多采用補貼、獎勵、返稅等“優惠政策”,包括高科技産業發展也多依賴於此類形式,在地方財政處於高壓的當下,補貼或優惠依賴的招商政策或産業政策的可持續性成疑。中央政府也有意改變地方間招商“內卷”的局面。
1月,上市公司博遷新材一則關於退回政府補助的公告引發市場關注。
6月,《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公佈,規定起草單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限制外地或者進口商品、要素進入本地市場,或者阻礙本地經營者遷出,商品、要素輸出”,不得“給予特定經營者稅收優惠”,不得“給予特定經營者選擇性、差異化的財政獎勵或者補貼”。
7月,二十屆三中全會文件提出,“規範地方招商引資法規制度,嚴禁違法違規給予政策優惠行為。”這被認為是黨中央對推進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作出的重大部署。
許多企業擔心補貼“追回”或原本承諾的優惠“落空”,且存在對“政策不確定”“不一致”的質疑。
地方積極完善營商環境,但部分對企業過度汲取
第一,國內重點城市積極推進營商環境優化,各有重點。
北京致力於打造“北京服務”。《全面優化營商環境打造“北京服務”的意見》讓企業群眾能辦事、快辦事、好辦事、辦成事,打造“北京標準”“北京效率”“北京誠信”。
上海2024年優化營商環境7.0版行動方案,更強調開放、共建和優化監管。其直面政府管理和企業經營張力最大的監管問題,首次提到對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的監管,首次將營商環境中的監管、執法問題以專章形式進行強調並細化。上海還特別關注到影響小微企業生存和民生的基層街市營商環境。
廣州幫助企業“降本增效”。《廣州市2024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指出,要降低企業拿地成本,保障降低企業用工成本,降低民營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降低企業創新和成果轉化成本,降低製造業轉型升級成本。
深圳主打系統性建設。2024年連發《優化市場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和《優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三個方案,旨在全面提高深圳營商環境水準,激發經營主體活力。
杭州聚焦服務市場主體“全生命週期”。《2024年杭州市全力打造營商環境最優市改革清單》注重企業辦事便利化、增值化,正推動大型活動整合辦事改革,強化水電氣網聯合服務。
蘇州致力於打造“蘇州最舒心”營商服務品牌。《蘇州市2024年優化營商環境十條政策措施》提出,擴大“一件事一次辦”事項範圍,構築由企業動態感知系統和“助企員”等角色組成的助企服務網路。特別的,蘇州還實施出海企業“護航行動”,助推蘇州品牌抱團和搭夥出海開拓市場。
南京強調“用戶思維”:文字表述力求簡易樸實,消除企業和政府之間的“資訊不對稱”。《南京市2024年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提出以切實提升經營主體獲得感為目標,對標世行評價體系,把優化營商環境融入推進産業強市建設全過程。
合肥營商環格外關注法治建設。合肥公安特別推出2024年優化營商環境重點工作45條舉措,從升級公安政務服務、密切警企溝通聯繫等方面展開工作。此外,合肥今年在提高公共服務可獲得性和加強外資運營便利化方面也做了很多工作。
第二,財政壓力下控制“攫取”之手。
在較普遍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和經濟下行帶來的財政壓力下,雖然各地普遍有招商引資、支援企業的意願,但營商環境優化的實效——對企業汲取保持克制或更進一步的投入——還取決於其權力自覺和客觀政府管理壓力。
據澎湃研究所調研和分析,借助近年趨嚴的法規政策和精細管控手段,已出現不同地方不同程度的向企業過度“攫取”的現象。
例如監督罰款。澎湃研究所研究員以長三角城市為例,通過數據分析發現,各地罰沒收入普遍增長。
稅收方面,2024年一些企業“補稅”案例引發社會關注,甚至引起是否會有全國性的追繳欠繳稅款安排、是否存在稅務“倒查30年”等擔憂。6月,國家稅務總局回應表示,稅務部門沒有組織開展全國性、行業性、集中性的稅務檢查。
企業家抓捕方面,江蘇某老闆遭遇某地警察私自攜帶警用裝備跨省抓捕(網路稱為“遠洋捕撈”);浙江政府給予有力回擊。11月,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今年以來全省“檢察護企”專項行動開展工作情況,併發布一批典型案例。
此外,8月,一段山東省成武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的錄音在網上流傳,該人員聲稱“扶持一個企業我沒本事,幹垮一個企業太簡單了”“每年有5000萬元政績”,引發熱議。
中央層面對此已有所關注並試圖糾偏。2月,《國務院關於進一步規範和監督罰款設定與實施的指導意見》對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的罰款執法提出進一步要求。
10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主任鄭柵潔表示,要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單位涉企行政執法行為,更多采取包容審慎監管和柔性執法方式,不能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執法,不能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及時對罰沒收入增長異常的地方進行提醒,必要時進行督查。
2025營商環境建設建議
剛結束的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當前外部環境變化帶來的不利影響加深,中國經濟運作仍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主要是國內需求不足,部分企業生産經營困難,群眾就業增收面臨壓力,風險隱患仍然較多。該總體判斷意味著,事關經濟、社會/就業穩定和發展的營商環境優化,須較往年更有深度、力度,才能部分緩解“經濟和企業經營困難”,稀釋部分經濟社會風險。
事實上,由於對經濟和投資寒意的感知,與企業互動的增加,無論中央還是地方,均有改善和開放投資環境、增加企業服務的積極行動,並釋出了大量政策信號。特別是在行政“放管服”領域,對企服務態度和辦事效率,已有相當進步。
但由於困于現實殘酷的經濟環境,企業已難以明顯感受到一般層面的“放管服”帶來的改善。加上,近年各領域持續推進重安全、強規制監管制度,以及數字化精細監管技術,使對企業的監管趨於規範、嚴格,這可能有助於實現其他政治社會目標,但對企業客觀上且至少在現階段産生了壓力。以及,經濟下行期地方政府財政承壓,使其克制對企業的干預和“攫取”的難度更高了。
營商環境優化工作處於一系列張力之中。在12月上海基層營商環境對談會上,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陳彥峰提出,友好的營商環境的需要平衡“活力-秩序”“尺度-溫度”“放權-賦能”三對關係,且需要“看不同時代所處的具體形勢和發展階段的不同要求”,以及城市管理者的能力。
營商環境問題已越來越與經濟制度、産業政策、政商關係融合,複雜性、解決難度越來越高。較淺層次的營商環境優化空間隨著改進而變小,我們需要直面較深層次、系統性的營商環境問題,包括但不限于對近年産業政策、監管制度及其推進方式,對企業權利和政商關係等的反思。
(責任編輯:譚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