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安徽、江西、山東等地積極開展省級生態産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工作,探索更多生態産品價值實現路徑,努力為國家開展跨流域、跨行政區域和省域範圍試點夯實基礎。
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立足資源稟賦,勇於先行先試,在生態産品價值實現的問題上作出有益探索和嘗試,取得了一批寶貴的成果和實踐經驗。基於相關政策,各地相繼出臺了地方性配套政策,逐步構建起從中央到地方的生態産品制度體系。前不久,首批生態産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名單確定,包括北京市延慶區、河北省承德市、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等。這些試點緊密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聚焦生態保護修復與綜合開發、生態資産産權等領域,探索特色化、差異化的生態産品價值實現路徑,放大了生態與經濟共生的乘數效應。
然而,在生態産品價值實現過程中仍存在一些問題,比如,生態産品市場同質化競爭情況較為普遍,部分高品質、高需求的生態産品在一定程度上面臨著供給不足的情況。生態産品往往與養生、休閒等元素相關,在缺乏權威評價標準時容易出現逐底競爭,導致出現消費者價值判斷的模糊以及信任缺失。對此,應從多角度施策,打通生態産品價值轉化路徑。
一方面,優化生態産品供給結構。在原生態種養領域,結合地方稟賦引入和優化智慧農業系統,提升精深加工能力,延伸産業鏈和價值鏈,提高優質産品的生態溢價率。加快構建綠色供應鏈,推動智慧工廠建設和工業網際網路平臺應用。加大綠色金融産品創新力度,促進生態資源向生態資本轉化。
另一方面,完善生態産品標準建設與應用。推進特定地域單元生態産品價值(VEP)核算的精準性、標準化,在一些地區先行試點的基礎上,完善科學的核算標準、流程與機制,拓展核算結果在經營開發、擔保信貸、交易變現和政策制定等應用場景的推廣。分層次有序推進各級生態産品資訊數據平臺建設,利用智慧技術確保産品可追溯,建立智慧評價標準,推廣生態標簽,提升交易信任度,提供更有價值的消費指引。
此外,還要在深入貫徹落實《生態保護補償條例》的基礎上,籌集資金設立生態補償基金,進一步優化和完善全國性碳交易市場等市場化補償機制,加強監管評估,確保生態保護補償公平公正。
(責任編輯:譚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