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吶喊!徐翔之妻應瑩再度發聲,曝光庭審8大焦點,涉13家上市公司!合法財産未獲保護?還有更多"猛料"
《蒼天在上,我要離婚》之後,徐翔之妻應瑩深夜再倒苦水!
12月23日晚間,徐翔之妻應瑩在微網志表示:
再次翻起陳年舊事並非我所願,但世道如此,我只能努力前行,我只想離婚和維護屬於自己的合法資産。
人生幾度春秋,經不起似水流年。以後陸續披露的文章可能涉及各家上市公司和實控人,這裡我先説一聲抱歉了。
她在微網志長文中表示,此前並無針對徐翔案合法財産的認定措施。她還首次曝光了,徐翔案庭審的8大焦點問題。從她的微網志內容來看,後續她還有可能曝光更多猛料。
認為合法財産未獲保護
應瑩認為,從此前的情況來看,其合法財産與非法財産並未得到有效甄別,也未得到應有的保護。她有四點意見:
第一,相關規定顯示,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式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但徐翔案中,查封和扣押不屬於徐翔名下和她家庭名下的資産,連她父母的房産都予以查封。
第二,相關規定顯示,要依法嚴格區分違法所得、其他涉案財産與合法財産。但青島中院早在2017年年初已經判決徐翔案,在判決書中提到要依法甄別涉案資産,予以返還。現在她們家庭的合法財産仍全部遭到扣押,在判決書認定徐翔開始進行操縱證券市場之前(2010年11月開始),家庭已積累了近百億元的合法財産,在參與涉案的這些交易期間(2010年至2015年),徐翔也通過合法財産合法地投資收益。這些財産不屬於違法所得,也不是涉案財産,但3年過去了,仍未甄別?
第三,相關規定顯示,要嚴格區分企業法人財産與股東個人財産。2015年9月,澤熙有員工近百人,管理資産近200億元,每年納稅數千萬元,徐翔案發後,澤熙公司全部資産遭到查扣,車輛全部被拍賣,員工全部失業,並未區分澤熙公司的法人資産和徐翔個人資産。
第四,相關規定顯示,要嚴格區分涉案人員個人財産與家庭成員財産。但在執法過程當中,並不是這樣。
曝光庭審八大焦點
應瑩首次還原庭審過程式控制辯雙方的辯論意見:
從當天的庭審來看,涉及13家上市公司,徐翔認為:
一、資金操縱沒有成立的基礎。在交易時段,徐翔等人所有查到賬號佔交易比例只有0.5%到6%,完成構不成資金操縱。
二、市值管理的合理合法性。根據2014年5月國務院的通知,市值管理有法可依。
三、高送轉是上市公司為增加股票流動性普遍的做法,不屬於資訊操縱。
四、徐翔等人不屬於涉案公司管理層,只是建議上市公司進行高送轉,高送轉是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決議,也有上市公司(比如寧波聯合)未採納高送轉的建議。
五、涉案13支股票所披露的資訊真實、程式合法,無一個虛假資訊,不能算是資訊操縱。
六、有些股票澤熙持有後,因2015年整體上漲行情導致股票暴漲,澤熙持有期間並未繼續買入,股票也是暴漲,澤熙清倉後,股票還是暴漲,這完全構不成操縱。
庭審控辯雙方的焦點:
1、關於建議上市公司大股東高送轉是否構成資訊操縱。
控方指控徐翔建議大股東在減持前高送轉,是屬於操縱行為。徐翔認為,高送轉是屬於真實資訊,減持前也是按照規定進行公告,不是資訊操縱。此外,送股的決定是在上市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徐翔本人只是建議,不存在與控股股東合謀的情況。
2、澤熙的名氣導致股價上漲是否構成操縱。
比如,徐翔提到萬邦達在10送20後的第二階段暴漲過程中,徐翔沒有買入一股。減持前,所有的過程都是按照證券法進行合法公告,把這部分的減持收入也算到非法所得是不對的。控方認為,澤熙名字出現在前十大流通股中,減持方用了澤熙的名氣就算是操縱,因此所得收入都應該列入到非法所得。
徐翔認為,澤熙是一個正常經營的私募公司,不能因為由於買入股票位列股東名冊就算是資訊操縱。以上全部是庭審還原,我可以對資訊來源的準確性負責,以後我將逐漸披露庭審資訊。
在長文最後,應瑩表示,人生幾度春秋,經不起似水流年。以後陸續披露的文章可能涉及各家上市公司和實控人,這裡我先説一聲抱歉了。這意味著,後續應瑩還將透露更多猛料。
蒼天在上,我要離婚
2019年4月1日,應瑩決定起訴離婚。當時,這一消息霸佔了各大公號頭條。4月2日,應瑩向媒體提供了離婚起訴狀,其向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提起四點訴訟請求:判令應瑩和徐翔離婚,判令雙方所生之子由應瑩撫養,請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産,本案訴訟費由徐翔承擔。
起訴書顯示,應瑩與徐翔相識于1998年,當時她19歲,徐翔21歲,兩人于2000年左右確立戀愛關係,2004年1月18日登記結婚。婚後初期夫妻感情較好,但徐翔于2017年1月22日被判決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徐翔長期被關押,應瑩只能獨立撫養孩子,生活困難,致夫妻關係失和,現要求離婚,孩子的撫育權、財産依法處理。
今年8月7日晚,也就是七夕節,應瑩就離婚案發表聲明,一時間刷爆全網。她表示在徐翔案發後,家庭名下大概接近210億元的資産都被查封,在徐翔入獄後,她成為家中頂梁柱,壓力已令她精神透支。應瑩稱選擇離婚出於無奈,“這次離婚不針對徐翔個人,我們問題的壓力來自外因,結局卻是婚姻不可逆轉地解體”。應瑩希望青島法院能夠加快速度甄別涉案資産,她在聲明最後寫道:“蒼天在上,我要離婚。”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