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對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製作出系統部署,明確了農村改革的重點任務,為新征程上推進農村改革提供了重要遵循和依據。
城鄉融合發展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在我國擁有14億多人口,其中,約5億是農村人口的國情下,不管工業化、城鎮化進展到哪一步,城鄉將長期共生並存,這是客觀規律。
目前,我國已經進入到破除城鄉二元結構的窗口期,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必須重塑城鄉關係,走城鄉融合發展之路。
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産業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農村經濟研究室主任涂聖偉介紹,《決定》提出,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就是要將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有機統籌起來。通過全面提高城鄉規劃、建設、治理融合水準,加快破除城鄉二元結構,著力縮小城鄉差別,從而達到促進城鄉共同繁榮發展的目的。
專家表示,暢通城鄉要素流動,是推動城鄉融合發展的本質要求。生産要素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不僅是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現實需要,也可以創造出新的資源要素重新配置效率,促進新型工業化和新型城鎮化發展,對推動我國經濟高品質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都具有重要深遠意義。
涂聖偉表示,從實踐看,妨礙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的制度壁壘得到有效破除,就能促進發展要素、各類服務更多下鄉,從而增強農業農村發展活力,為鄉村全面振興注入新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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