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3月7日訊(記者 李春暉)2021年全國兩會正在召開,“碳達峰、碳中和”是今年兩會的熱門議題。
去年9月時,我國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被稱為“3060”目標。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紮實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各項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
圍繞如何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代表委員積極建言獻策。中國網財經記者了解到,全國人大代表、陽光電源董事長曹仁賢今年提交了《關於收緊碳排放權配額,儘快完善碳市場的建議》。
全國人大代表、陽光電源董事長曹仁賢 /陽光電源供圖
曹仁賢表示,“3060”碳目標為我國綠色低碳發展提供了方向指引,也對我國碳交易市場的完善升級提出了新要求。
他介紹,碳排放權交易作為一種基於市場的生態機制,對有效減少全社會減排成本,實現國家生態目標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目前已在全球範圍內成為推動氣候治理的有效手段。但是目前全國碳市場存在僅覆蓋發電行業,對年排放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綜合能源消費量約1萬噸標準煤)以下企業不納入考核,納入企業碳排放基準值核算過於寬鬆,配額清繳義務設定上限,對地方分配配額缺乏監督機制等問題,導致對納入監管的企業減排約束力極其有限。
曹仁賢提出以下建議:
一、從嚴核算碳排放基準值,儘快、逐步降低碳排放配額免費比例
現行碳排放基準值以行業平均值作為核算標準,建議儘快下調基準值,以市場手段推動行業技術進步,提高企業減排積極性。
目前歐盟配額免費比例為90%,廣東省地方碳市場配額免費比例為95%-97%,剩餘配額均採取拍賣等方式有償分配。建議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額免費比例設定為97%,後期逐年降低至90%,剩餘配額以拍賣等方式有償分配。
二、擴大全國碳市場覆蓋行業和取消納入企業門檻
建議儘快將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金屬、造紙、民航等重點行業納入全國碳市場交易體系,不再設立年排放2.6 萬噸二氧化碳當量門檻,避免大量中小企業排放不受約束,造成碳排放公平義務的缺失。
三、取消配額履約缺口上限值為企業碳排放量的20%的規定
按照《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的規定,企業配額缺口占其排放量比例超過20%時,其配額清繳義務最高為其獲得的免費配額量加20%的經核查排放量。此規定違背了以經濟手段促進碳減排初衷,也不利於高污染高排放企業淘汰退出。建議取消上限值,促使高污染高排放企業逐步退出,推動我國産業結構轉型和經濟高品質發展。
四、建立健全對地方分配配額的監督機制
目前企業配額由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予以分配,現階段一些地方排放大戶仍是地方支柱企業,為防止地方對高排放企業擅自增加配額予以保護,建議國家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建立定期檢查和聘請第三方機構核查等監督機制,保證配額分配公開公平公正。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