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4月3日訊 近日,向港交所遞交招股書的迅策科技被證監會要求補充材料,涉及主營業務、數據安全等多方面的問題。
招股書顯示,迅策科技成立於2016年,核心業務是為企業提供涵蓋數據基礎設施及數據分析的實時解決方案。目前,公司的業務範圍已從資産管理公司擴展至再生能源、零售及電信等其他行業。
對此,證監會要求迅策科技用簡明清晰的語言説明主營業務,並説明業務經營是否涉及收集和使用個人資訊;如有,要説明收集及儲存的用戶資訊規模、數據收集使用情況等。
此外,由於公司的業務與數據密切相關,證監會要求迅策科技説明業務經營是否符合《數據安全法》《個人資訊保護法》《生成式人工智慧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證券期貨業網路和資訊安全管理辦法》等規定,並説明上市前後履行數據安全保護責任和義務的安排或措施。
針對赴港IPO,證監會也要求迅策科技説明:此次擬參與“全流通”股東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質押、凍結或其他有爭議的情形,是否按規定予以披露。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