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3月27日訊(記者 張潤琪)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了原貴州省食藥監局醫療器械處副處長(主持工作)、藥品(藥品化粧品)註冊處處長羅志受賄案的《二審刑事裁定書》,貴州信邦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信邦制藥”)牽扯其中,涉案金額1.2萬元。
上述裁定書顯示,被告人羅志在擔任貴州省食藥監局醫療器械處副處長(主持工作)、藥品(藥品化粧品)註冊處處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單獨、夥同他人為相關企業謀取利益,並收受相關企業的好處費。其中,羅志單獨受賄人民幣181.6萬元,而在羅志單獨受賄的這181.6萬元中,包括信邦制藥涉及的1.2萬元。
裁定文書顯示,2008年至2017年,被告人羅志還利用其職務便利,在處室相關業務中為多家醫藥企業謀取利益,並收受該部分企業以拜年或拜節名義給予的好處費,其中包括收受信邦制藥楊淙人民幣1.2萬元。
中國網財經記者就相關問題致函信邦制藥,截至發稿,尚未收到任何回復。
天眼查顯示,信邦制藥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長為安懷略,持股比例6.05%;大股東是西藏譽曦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1.52%。記者通過天眼查以及信邦制藥年報,未查到此次涉事者楊淙的相關資訊。不過,之前有媒體報道顯示,楊淙為信邦制藥“辦事員”。
記者注意到,信邦制藥在五年前也捲入了一起受賄案,而涉案者為信邦制藥時任董事長張某福。
2015年8月28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佈的“沙先貴受賄案刑事裁定書”顯示,2006年10月至2012年7月被告人沙先貴在任羅甸縣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多名商人謀取利益,其中包括被告人沙先貴在其任職期間延續了羅甸縣對貴州信邦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的支援政策,並對該公司經營發展提供支援和幫助,2008年至2013年該公司董事長張某福分6次送給沙先貴人民幣共計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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