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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刷的短視頻,標注“AI生成”了嗎?新規明確!

發佈時間:2025-10-24 10:03:47 |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 作者:葉 子 | 責任編輯:張靜

在微信視頻號,用戶發佈視頻前可以選擇添加內容為AI生成的聲明。本報記者 葉 子攝

“AI生成畫面”“疑似使用了AI生成技術,請謹慎甄別”“內容為AI技術製作”……不知你在瀏覽資訊、刷短視頻時是否注意到,一些圖文、視頻內容加上了這樣的標識資訊。

前不久施行的《人工智慧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提出,對生成合成內容強制添加顯式和隱式標識等規範要求,即用AI生成的每一段文字、每一張圖片、每一條音頻、視頻,都必須強制亮明“數字身份證”。

亮明身份

“給用AI生成的內容加上標識,我覺得很有必要。”來自湖北武漢的劉女士表示,她每天都會花上一兩個小時來刷短視頻,以獲取資訊、娛樂等。之前,她看過一些內容懷疑其真實性,但又無法核實,最近,劉女士發現她刷到的一些短視頻在畫面下部加上了AI生成的提示資訊,“這就非常清楚,一目了然。”

中國網際網路絡資訊中心最新發佈的《生成式人工智慧應用發展報告(2025)》顯示,截至2025年6月,我國生成式人工智慧用戶規模達5.15億人。隨著AI技術的迅猛發展和生成式人工智慧的快速迭代,各種紛雜的人工智慧生成資訊讓人眼花繚亂,有時難辨真假,這也給監管部門和平臺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戰。

今年9月1日,國家網信辦、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四部門聯合發佈的《人工智慧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以下簡稱《標識辦法》)正式施行,該辦法明確所有AI生成的文字、圖片、視頻等內容都要“亮明身份”。作為配套,強制性國家標準《網路安全技術人工智慧生成合成內容標識方法》(以下簡稱《標識方法》)也于9月1日同步實施。

具體怎麼“亮明身份”呢?《標識辦法》明確,人工智慧生成合成內容標識主要包括顯式標識和隱式標識兩種形式。

顯式標識是指在生成合成內容或者交互場景界面中添加的,以文字、聲音、圖形等方式呈現並可以被用戶明顯感知到的標識,就像人臉一樣可以快速區分,讓普通用戶“一眼可見”。如文本內容需在開頭、結尾或關鍵位置標注“人工智慧生成”或“AI生成”,字體需清晰可辨,不得刻意縮小或模糊等。

隱式標識更像指紋,是指採取技術措施在生成合成內容文件數據中添加的,不易被用戶明顯感知到的標識。它側重於技術層面的追溯,要求在AI生成內容的文件內部嵌入元數據,且字段名稱必須包含“AIGC”標識符號。元數據需涵蓋AI生成確認狀態、生成服務提供方資訊、內容傳播平臺名稱、唯一編號以及數字簽名或哈希校驗值等關鍵資訊,為內容溯源與責任認定提供技術支撐。

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副院長范科峰認為,《標識辦法》和《標識方法》協同發佈,開創了技術標準與管理制度配合實施的新型治理模式。作為我國人工智慧領域首部“辦法+強標”組合拳,其在管理維度明確生成、傳播、分發全鏈條主體責任,在監管維度建立審核、監測、追責的閉環機制,在技術維度規範顯隱標識體系並預留創新空間,這種三位一體的治理架構為人工智慧安全治理提供了清晰的實施路徑。

打通鏈路

專家指出,《標識辦法》的另一重意義在於,打通全鏈條治理路徑,科學設定主體責任義務,對不同主體設置了不同義務。

例如,傳播平臺需要核驗文件元數據中是否含有隱式標識,對於含有隱式標識的,應當採取適當方式在發佈內容周邊添加顯著的提示標識。應用分發平臺則需在應用程式上架或上線審核時,核驗服務提供者是否按要求提供生成合成內容標識功能。

在中國資訊通信研究院政策與經濟研究所副所長李強治看來,《標識辦法》的內容標識要求覆蓋設計開發、上架分發、用戶使用、內容傳播和責任追溯等全鏈條,依據生成合成內容服務提供者、內容傳播服務提供者、網際網路應用程式分發平臺、用戶等不同主體在潛在風險構成中的作用和合規能力,科學劃分責任義務,實現生成合成內容上下游鏈條的全覆蓋。

據了解,許多大模型廠商已經開始對AI生成合成內容添加標識。如DeepSeek發佈公告稱,已在平臺內對AI生成合成內容添加標識,並提醒用戶相關內容由AI生成。用戶不得惡意刪除、篡改、偽造、隱匿此類生成內容標識,不得利用AI製作、傳播虛假資訊、侵權資訊以及從事任何違法違規活動。

今日頭條、快手、小紅書、嗶哩嗶哩、喜馬拉雅等平臺也發佈公告,創新探索內容標識制度落地方案,落實雙標識、標識檢測等義務,並提供“作者聲明”等功能,激勵人工智慧向善應用,保障正常合規使用AI工具。

以抖音為例,目前平臺已經上線兩項核心功能:一是AI內容標識功能,協助創作者為AI內容添加提示標識,方便用戶區分辨別;二是AI內容元數據標識讀寫功能,可識別並寫入AI內容的元數據資訊,為內容溯源提供技術支撐。

在抖音註冊的賬號若製作、發佈AI內容,需使用抖音提供的標識功能主動添加顯式標識;同時,抖音將核驗、檢測站內未主動標識的內容是否由AI技術生成,對疑似AI內容或元數據中已包含AI內容標識的作品,補充添加顯式標識。此外,對於在抖音發佈的所有AI內容,平臺還將同步為其添加或更新隱式標識,該標識包含內容傳播要素等關鍵資訊,進一步完善AI內容的全鏈路管理。

規範發展

生成式人工智慧、深度合成等新技術快速發展,為生成合成文本、圖片、音視頻等提供了便利工具,在促進經濟發展、豐富網上內容、便利公眾生活的同時,也造成虛假資訊傳播、破壞網路生態等問題。

例如,一些未明確標識的AI生成合成的視頻正扮演著“數字孫子”角色,通過提供情緒價值,將許多不明真相的老人哄得心花怒放,部分老人不顧家人勸阻,執意購買這些“孫子”在視頻裏推薦的産品,最終陷入騙局。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標識辦法》聚焦人工智慧“生成合成內容標識”關鍵點,通過標識提醒用戶辨別虛假資訊,明確相關服務主體的標識責任義務,規範內容製作、傳播各環節標識行為,以合理成本提高安全性,促進人工智慧在文本對話、內容製作、輔助設計等各應用場景加快落地。同時,減輕人工智慧生成合成技術濫用危害,防範利用人工智慧技術製作傳播虛假資訊等風險行為,推動人工智慧健康有序發展。

專家指出,作為人工智慧治理的重要一環,《標識辦法》既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一脈相承,又與《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演算法推薦管理規定》《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等有效銜接。《標識辦法》的實施有助於推動AIGC行業的規範化發展,倒逼企業建立合規體系,通過標識這一技術合規前置的制度設計,促使企業將倫理考量融入技術研發全流程;同時通過建立可信的內容標識體系,提高內容使用的透明度。

從國際上看,各國正積極探索建立AI生成合成內容的標識制度,以應對新形勢下資訊內容治理帶來的挑戰,生成合成內容標識已成為國際慣例。

浙江大學教授王春暉表示,鋻於AI生成合成技術可大規模産出與人類創作高度相似的內容,多數國家通過立法強制性要求企業履行內容標識義務,通過技術溯源以及顯式和隱式標識,確保公眾能快速識別AI生成合成內容的來源,抑制虛假資訊的氾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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