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代表團審議立法法修正草案 袁家軍胡衡華王炯張軒參加

來源:重慶日報 時間:2023-03-08 10:28:38 編輯:珍珍

3月7日上午,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重慶代表團舉行會議,分組審議立法法修正草案。

全國人大代表、市委書記袁家軍,全國人大代表、市委副書記、市長胡衡華,全國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王炯,全國人大代表張軒,全國人大代表、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副校長(副院長)李毅,全國人大代表、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副主席閻曉明等參加審議。

袁家軍説,習近平總書記在看望參加全國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的民建、工商聯界委員時的重要講話,具有很強的思想性、針對性、指導性。我們要認真學習,抓好貫徹落實。要深刻領會過去一年取得的豐碩成果和五年來的重大成就,從我國發展走過的極不平凡歷程中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切實把“兩個確立”的政治成果轉化為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自覺行動。要深刻領會“沉著冷靜、保持定力,穩中求進、積極作為,團結一致、敢於鬥爭”的重要要求,胸懷大局、把握大勢、著眼大事,以昂揚狀態和紮實工作推動黨的二十大決策部署一件一件、一項一項落細落實。要深刻領會關於正確引導民營經濟健康發展、高品質發展的戰略部署,始終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三個沒有變”,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構建親清政商關係,進一步完善民營企業全週期全方位賦能機制,為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排憂解難。

袁家軍説,立法法修正草案通篇貫穿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適應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需要,體現黨的領導、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修改立法法意義重大,是全面加強黨的領導的必然要求,是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的重大舉措,是深入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立法法修正草案特色鮮明、精準務實,突出堅持黨的領導這一最高政治原則,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彰顯了強烈的政治性、人民性、時代性,是一部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好法律,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一大標誌性成果。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重慶要在貫徹實施新修改的立法法上幹在實處、走在前列,迅速掀起學習宣傳貫徹熱潮,圍繞現代化新重慶建設的新形勢新任務,不斷提升地方立法質效,持續深化全過程人民民主市域實踐,以高品質立法推動高品質發展。

胡衡華説,立法法修正草案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適應新時代新要求,適應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有利於進一步健全立法體制、完善立法程式、規範立法活動、提高立法效能,更好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法治保障,我完全贊成。這次修改,恪守最高政治原則,突出了黨對立法工作的全面領導,從法律制度上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得到全面貫徹、有效執行;堅持人民至上,彰顯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拓展了人民群眾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形式;遵循憲法規定,貫徹了全面依法治國戰略部署,有利於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尊嚴、權威;注重與時俱進,總結吸收了正確處理改革和法治關係的實踐經驗,有利於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我們將認真貫徹執行,不斷提升重慶市域治理法治化現代化水準。

王炯説,立法法修正草案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總結吸收立法工作實踐經驗,對推動新時代立法工作高品質發展,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具有重大意義,完全贊成。此次立法法修改,切實貫徹堅持黨的領導這一最高政治原則,充分體現堅持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這一本質屬性,全面落實新時代推進全面依法治國、依憲治國基本方略,更好契合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統一現實需要,有效保障黨的決策部署得到全面貫徹執行,有利於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作用,有利於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

張軒説,完全贊成立法法修正草案。立法法修正草案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對推動形成和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具有重要意義。立法法修正草案體現政治站位和價值追求,堅持把黨的領導作為立法工作最高政治原則的旗幟更加鮮明,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體現公民民主權利要求,堅持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以非常具體的條文充分保障了人民有序政治參與,讓立法更接地氣、更加符合實際,更好實現良法善治。體現與時俱進要求,將基層有益立法探索納入立法法,有效發揮立法引導、推動、規範、保障改革作用。體現合憲性審查要求,完善備案審查制度,有利於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和憲法權威。

沈金強、張鴻星、時俠聯、王樹新、陳友坤、陳瑋、許洪斌、張健、朱華榮、謝文輝、劉希婭、張國忠、藍慶華、蔣淩峰、宋依佳、張安疆、張鳴、潘復生、蔣成華、王志傑、付子堂、戎蓉、祁美文、杜衛東、曹清堯、陳鳴波、李永利、魏後凱、邢念增、王海霞、冉冉、冉慧、劉平、李秋、李謝華、邵洪婷、林其鑫、周少政、鐘代笛、姜國傑、夏泳、錢建超、殷其龍在審議中發言並提出意見建議。(楊帆、張珺、王翔、王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