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重慶市稅務局、重慶市林業局發佈《關於森林植被恢復費劃轉稅務部門徵收有關事項的公告》(渝稅公告〔2022〕8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政府非稅收入徵管職責劃轉的有關要求,明確自2023年1月1日起,重慶森林植被恢復費將劃轉至稅務部門徵收,徵收範圍、對象、標準、分成、減免等政策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森林植被恢復費是國家為保護森林資源而設的政府性基金。按中國森林法規定,勘查、開採礦藏和修建道路、水利、電力、通信等工程,需要佔用或者徵用林地的用地單位在經審核批准後,需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預繳森林植被恢復費。
公告要求,繳費人應當根據林業部門核定的費額,採取自行申報方式,通過重慶市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向森林植被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同時,自2023年1月1日起,繳費人以前年度應繳未繳的森林植被恢復費,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資金入庫需要退庫的,繳費人向稅務部門申請辦理,稅務部門審核並商有關財政、林業部門復核同意後,按照財政部門有關退庫管理規定辦理退付手續。
如果公眾對森林植被恢復費徵管職責劃轉有任何疑問,可以撥打重慶稅務12366熱線或者屬地區縣稅務局二級12366熱線電話,反映訴求、解決問題。
重慶市稅務局整理了以下7個常見問題,希望能幫助公眾更好理解森林植被恢復費的徵管職責劃轉。
一、森林植被恢復費劃轉稅務部門徵收的時間?
自2023年1月1日起,森林植被恢復費劃轉至稅務部門徵收。徵收範圍、對象、標準、分成、減免等政策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二、各級林業部門審核(批准)的用地申請,繳費人應向哪一個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按照屬地化徵管原則,繳費人應向森林植被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森林植被跨區縣的,由市稅務局、市林業局共同研究後指定管轄,繳費人應向指定的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三、繳費人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的依據?
繳費人應當依據林業部門核定的費額,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
四、繳費人申報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的渠道?
繳費人可通過重慶市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申報繳納,稅務部門為繳費人開具財政部統一監(印)制的非稅收入票據作為繳費憑據。
五、繳費人應如何申報繳納劃轉稅務部門徵收前的欠費?
森林植被恢復費劃轉至稅務部門徵收後,以前年度應繳未繳的收入,繳費人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
六、繳費人如何辦理退費?
森林植被恢復費劃轉至稅務部門徵收前,已入庫資金需要退庫的,按原有規定辦理。森林植被恢復費劃轉至稅務部門徵管後,資金入庫需要退庫的,繳費人向稅務部門申請辦理,稅務部門審核並商有關財政、林業部門復核同意後,按照財政部門有關退庫管理規定辦理退付手續。
七、繳費人辦理林地用地申請及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的流程?
森林植被恢復費劃轉稅務部門徵收後,繳費人在林業部門辦理用地申請的流程不變,林業部門確定用地項目的應繳費額後,繳費人應及時向森林植被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重慶市稅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