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安市印發《關於全面推行林長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在全市範圍全面推行林長制工作。預計到2021年底,全面設立市、縣、鄉、村各級林長,建立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保護髮展森林資源責任體系。
全面推行林長制是廣發市深入落實各級黨政領導幹部保護髮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構建黨政同責、屬地負責、部門協同、源頭治理、全域覆蓋長效機制,實現全市生態改善、綠色發展、安全穩定,切實築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的重要舉措。
根據《實施意見》,廣安市將實行分級林長制。市級設立林長、副林長,市委書記、市長任林長,市委、市政府相關負責同志任副林長。全市劃分廣安區、前鋒區、華鎣市、岳池縣、武勝縣、鄰水縣、廣安經開區、棗山園區、協興園區9個責任區域,分別由9個市級副林長負責。縣、鄉兩級設立林長、副林長,由同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林長,相關負責同志任副林長。建制村和農村社區設立村級林長,由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擔任。各縣(市區)、園區內的自然保護地、國有林場等國有森林保護經營單位設林長、副林長,人員由所隸屬的黨委、政府確定,實現全域覆蓋。《實施意見》還分級明確了各級林長職責和林長制工作機構。市縣分別在同級林業主管部門設立林長制辦公室,主任由同級政府分管負責同志擔任。
《實施意見》指出,全面推行林長制將主要聚焦加強森林資源生態保護、實施森林資源生態修復、維護森林資源安全、強化森林保護支撐保障、合理確定目標責任、完善保護髮展支援政策、建立市場化多元化投入機制七大工作任務。
為確保全面林長制在廣安市落地落實,《實施意見》在工作保障方面作出部署,將進一步強化各級黨政主體責任、統籌各方力量、強化工作舉措,建立健全森林資源保護髮展和安全工作情況定期通報等工作制度,並積極接受社會監督。此外,《實施意見》指出,將嚴格督導考核評價,把林長制督導考核納入林業綜合督查檢查考核範圍,考核結果作為有關黨政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和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的重要依據。(杜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