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頭部主播上黑榜 《直播帶貨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發佈

發佈時間:2024-03-15 來源:中國網財經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沈曄

2024年3月14日,北京陽光消費大數據研究院、北京工商大學新商業經濟研究院、中新經緯研究院、消費者網等機構聯合發佈《直播帶貨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2023)》。報告主要圍繞電商平臺和帶貨主播兩個維度進行分析,選取了抖音、快手、淘寶、京東、蘇寧、拼多多、小紅書、微網志和蘑菇街9個電商平臺;並選取瘋狂小楊哥、羅永浩、董宇輝、辛巴等17位帶貨主播作為研究分析對象。

17位主播中,瘋狂小楊哥、香菇來了、賈乃亮、辛巴和董宇輝的維權輿情分別佔比31.30%、8.59%、4.86%、4.64%和4.40%。在五位維權輿情較多的主播中,賈乃亮和瘋狂小楊哥的虛假宣傳輿情相對突出,分別佔各自輿情的51.29%、39.28%。

縱向對比各個主播維權輿情比例可以看出,李佳琦、瘋狂小楊哥兩個主播的直播帶貨消費維權輿情佔到七成多,這與輿情事件相一致但同時也説明瞭頭部主播的維權輿情與其帶貨銷售量和個人影響力基本保持一致,頭部主播由於其流量更容易造成維權輿情,需要予以重點關注,以免造成不良影響。

隨著網路直播帶貨的興起,這種新型銷售方式以其互動性和即時性受到消費者歡迎,但同時也帶來了監管挑戰。《報告》建議,主播必須增強自律意識,不做虛假誇大和誤導性宣傳;選擇帶貨商品時,嚴把品質關;提高自身專業素質,加強全流程品質監督,及時自查自糾。此外,報告建議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範,加大監管力度,對主播加強教育培訓等,讓直播帶貨行業更加行穩致遠。

數據顯示,在過去的一年中,消費者對於不文明帶貨行為的投訴有所增加。這要求主播在進行帶貨時,除了遵守商業倫理和法律規範外,還應該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尊重消費者,避免出現低俗等不良現象。

專家指出,雖然直播帶貨模式具有娛樂性和交互性,但其本質上屬於商業經營行為,應當遵循相應的法律法規。對於直播帶貨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如虛假宣傳、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發貨問題等,不僅需要平臺和主播自覺維護消費者權益,更需要監管部門加強監督和管理,以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面對日益增長的消費者維權意識和日趨嚴格的監管環境,帶貨主播和平臺應積極整改,確保提供真實、合法、高品質的商品和服務,共同營造一個健康、有序的直播帶貨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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