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不能因小瑕疵而置民營企業和企業家于死地

發佈時間:2019-03-13 來源:中國網商務 作者:商聞 責任編輯:梁長玉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回答記者提問/中國網鄭亮 攝影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3月12日舉行的“部長通道”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表示,將加大力度糾正冤錯案件,讓法律成為民營企業家、民營企業的護身符。‍

江必新指出,張文中案是一個標桿性案件,10年前他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去年5月31日被宣告無罪。

江必新表示,最高法院將進一步加大力度,糾正冤錯案件。統一裁判理念,堅持罪刑法定原則,堅持疑罪從無原則,堅持證據裁判原則。審判機關將緊盯三類案件,重點排查,劃清罪與非罪的界限,具體包括合同詐騙罪、職務侵佔罪等與民營企業家相關的其他罪名,異地創業、異地投資等存在主客場的案件,及因領導更換而發生的案件。

“決不能把民事糾紛當成刑事案件來處理,決不能民事責任轉化為刑事責任,決不能因為一些小的瑕疵和不規範的行為而置民營企業和企業家于死地。”江必新表示,審判機關將在排查、督辦、細心甄別上下更大功夫,嚴格區分民事糾紛和犯罪案件。此外,還將發佈相關司法解釋,建構避免冤錯案件的長效機制。

“要通過一系列舉措,讓法律成為民營企業家、民營企業的護身符。讓法院成為保護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堅強陣地。讓法官成為保護捍衛民營企業家權益和民營經濟合法權益的堅固盾牌。”江必新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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