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孫會芳)記者從省交管局了解到,為加快我省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和推廣應用工作,省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和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專題會議,推進全省在公共服務領域全面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工作。
我省將在黨政機關公務車、機要通信車、執法執勤巡邏車、環衛車、郵政車、接送學生校車、城鄉公交車(含農村客運車)、城市物流配送車、計程車等9個方面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自3月1日起,更換或新增城市公交車和上述9個公共服務領域車輛,應選用新能源汽車。按照要求,對上述公共服務領域更換或新增的燃油車,交管部門不得辦理機動車登記業務。2月29日以前,已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可以辦理機動車登記業務,自銷售發票開具之日起超過一年的,不予辦理。
省交管局要求,各級車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工信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等相關規定,認真審核相關證明憑證;嚴把查驗關,嚴禁不實際查驗車輛及辦理登記,嚴禁為違規生産車輛辦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