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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4S店強收上牌服務費:任性飆價最高翻40倍

發佈時間:2015-03-11 07:17: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4S店強收上牌費,125元最高翻40倍

  ■車主投訴:不交不讓提車■4S店解釋潛規則:裸車價幾無利潤,收費為填補損失

  見習記者 鄔林樺 實習生 陳泉

  買車後上牌,一個本由車主自行選擇的項目,卻被絕大部分4S店強行綁架。結果,原本車主自辦只需繳納125元的汽車上牌工本費,經過4S店的“必須代辦”後,價碼立即升至800至5000元!

  車主質疑,4S店利用其強勢地位,在新車銷售時強制向消費者收取所謂的“上牌服務費”,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是典型的霸王條款,希望相關職能部門調查後予以規範。

  不交費不讓提車不退定金

  去年12月,單小姐在上海通美4S店看中一款家用轎車,當場交了5000元定金。當時銷售人員給的裸車價是11.89萬元,算上購置稅等“其他費用”,總價是14.1萬元,但當時沒有提及“其他費用”具體組成。

  半個月後,單小姐帶著首付款到該店交錢,這才發現訂單上居然有個標價1500元的“上牌服務費”。

  “4S店銷售人員讓我簽了一份《委託服務協議》,其中有一項為代辦上牌服務費,報價1500元,可是我認識的朋友説,去車管所辦理上牌業務只要一兩百元。”單小姐告訴記者,她當時就跟銷售人員説,她可以自己去上牌,能不能減免這個費用,然而銷售人員當即表示,上牌服務費和買車是打包銷售的,如果不交這個錢,非但不能提車,就連之前交的定金也無法退還。

  單小姐當場質問,高達1500元的服務費具體服務內容究竟是什麼呢?這家4S店的銷售人員表示,收費標準是公司統一規定的,除了一般的上牌工本費之外,剩下的錢主要是幫助客戶交車輛購置稅以及驗車的人工勞務費。

  “交購置稅、驗車等服務其實都是很簡單的程式,而且4S店已經收取了2000元基本服務費,為何還要額外再收1500元上牌服務費呢?”對於單小姐的質疑,銷售人員無法給出進一步解釋。

  迫於無奈,單小姐極不情願地支付了1500元,但她堅信,4S店在沒有明示告知的前提下,強制要求消費者購買代上牌這一服務,且價格明顯高於市場價,並與購車定金掛鉤,明顯是“霸王條款”!

  自己去上牌也不退上牌費

  比單小姐更糟心的是沈女士,4S店在收取了1580元“上牌服務費”後,先是承諾可以拍到滬牌,承諾落空後,又許諾可以幫忙上外地牌照,沒想到再次落空。最終,沈女士還是靠自己拍到了滬牌,親自辦理了上牌手續,結果4S店就是不願意退還這筆高達1580元的“上牌服務費”。

  去年5月,沈女士在上海紳協紳通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輛SUV,“當時我們在網上看到廣告,直接到店裏看車,銷售人員承諾兩個月內保證幫忙拍到滬牌,還送貼膜等,裸車價154800元。當時我們覺得價格和服務都蠻合心意的,就付了定金,然後銷售才説還要額外支付1580元‘上牌服務費’。”

  對於這筆“上牌服務費”,沈女士感到莫名其妙。銷售解釋説,因為車主自己上牌的手續很麻煩,所以4S店提供代為上牌服務。

  “當時我也不了解上牌的手續,聽到銷售人員説很麻煩,就交了這筆錢。”

  然而,等了近三個月,4S店一直沒有幫沈女士拍到滬牌。“後來,4S店又説可以幫我們上外地牌照,只要300元就夠了,可是過幾天又以各種理由説不能上外牌了,結果外牌也沒上成。”沈女士告訴記者,後來還是她自己拍到了滬牌,辦理了上牌手續。

  因為4S店既沒有幫忙拍到滬牌,也沒有提供相應的上牌服務,沈女士便要求他們退還之前收取的1580元“上牌服務費”。

  然而,經過多次協商,這家4S店只同意退還她1000元上牌服務費,而且錢還一直拖著不給。

  上海大多數4S店都收“上牌服務費”

  先做低裸車價,再賺“上牌費”

  日前,記者以購車者的身份走訪了上海13家4S店,除了廣汽本田華田4S店明確表示可以免費幫客戶辦理上牌外,其餘12家4S店都表示要收取“上牌服務費”,且有6家4S店明確規定,買車必須由4S店代辦上牌,其中有一家4S店的上牌服務費高達5000元。

  “上牌服務費”已成潛規則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上海4S店收取的“上牌服務費”在800-5000元不等。

  沈女士等購車者質疑,4S店利用自己的強勢地位和資訊不對稱,在沒有明確告知的前提下,以捆綁銷售或者格式合同約定的方式,強行收取高出市場價數倍的“上牌服務費”,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是典型的霸王條款。

  上海通美4S店銷售負責人解釋説,4S店收取上牌服務費,實質上也是為了填補4S店在車價上損失的利潤。雖然他們收取了較高的上牌服務費,但消費者在該店購車的總價還是相對優惠的。他説,隨著汽車品牌的競爭日趨激烈,車商給4S店的提成少得可憐,裸車價幾乎沒有利潤空間:“如果消費者不認可這筆費用,大可以到其他店購車,但是現在4S店都要收這個費用,我們品牌統一收取1500元,在行業內是正常水準。”

  另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4S店銷售經理則表示,現在幾乎所有汽車經銷商在車價上的讓利幅度都很大,儘量做低所謂的裸車價,吸引客戶。

  裸車價做低了,從哪賺錢呢?

  於是,經銷商只好在其他方面動腦筋。比如,汽車保險、按揭、裝潢,還有一些讓人摸不著頭腦的費用,比如出庫費、鑒定費等等,而“上牌服務費”無疑是這些費用的一塊“肥肉”,而且這筆額外費用的收取標準,都是由4S店自行制定的,這在行業內已經成了一個“潛規則”:“多數人對於買車、上牌等專業知識並不熟悉,所以買車時常常會被忽悠‘辦理上牌很麻煩’,不知不覺就多花了這筆冤枉錢。”

  上牌手續簡便只要125元

  如果市民自己去辦理機動車上牌,需要花多少錢呢?手續麻煩嗎?

  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上海的汽車上牌工本費僅需125元,包括汽車反光號牌每副100元,登記證書10元/本,行駛證15元/本。除此之外,並無其他任何費用。

  自行上牌的流程並不麻煩。只要帶上保險憑證,進入大廳後先檢測車輛,隨後取號排隊,到窗口辦理完後拿著受理憑證去選號廳選號交費,之後到規定窗口領取登記證書即可。

  [律師看法]

  簽合同前不告知車主有權拒絕

  對於4S店收取“上牌服務費”的行為,律師賀強表示,汽車銷售公司代辦上牌業務是建立在他們比較熟悉上牌流程基礎上的增值服務,如果汽車銷售公司在代辦上牌業務時胡亂開價,甚至刻意隱瞞、欺騙消費者,則有可能構成價格違法行為。

  如果4S店規定必須由其代理上牌,並將其作為消費者買車的前提,不交“上牌服務費”就不能提車,就屬於典型的“霸王條款”,消費者有權拒絕。

  “在新車銷售市場,目前4S店還處於壟斷地位。如果4S店強制規定,消費者在購買新車的同時必須由4S店代為上牌,相當於利用其壟斷地位制定‘霸王條款’。”賀強解釋説,既然法規沒有規定必須由4S店代辦上牌服務,那麼消費者當然有權拒絕購買這項增值服務,“4S店強制或變相強制消費者購買服務並收費”的行為已經違反了《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購車人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賀強説,目前,4S店大多采用統一的格式合同作為交易憑證,消費者對合同的具體條款往往一瞥而過,忽略了費用的具體構成。根據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使用格式條款的經營者應盡到合理提示和説明的義務,未盡到該義務的,除非消費者同意,否則格式條款對消費者不發生法律效力。

  賀強認為,不管4S店收取什麼服務費,都需要告知消費者,同時必須徵得消費者同意,“如果4S店在簽合同前沒有明確告知消費者,那麼消費者有權拒絕支付該筆費用。”

  [連結]

  蘇州22家4S整改不再強制收上牌費

  據悉,蘇州工商局去年已對高新區國際汽車城內22家汽車品牌4S店完成整改,不再向消費者強制收取PDI 檢測費、上牌費和出庫費。繼續收取的,不再在其格式合同或條款中體現,而是以友情提示的方式告知消費者,如“客戶可自行選擇我公司提供的各項有償附加服務”,把知情權、選擇權還給消費者。

  蘇州工商局認為,這三項費用的收取違背了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公平、公正基本原則,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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