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用手機軟體叫“代駕”是件時尚而方便的事情,可是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車主、代駕人、手機代駕軟體及保險公司,究竟由誰來付“代價”?上海浦東新區法院9日宣判一起新類型案件,軟體運作公司被判擔責。此案也是全國首例判決的涉代駕軟體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據悉,案發時,六旬陶老伯晚上騎著電瓶車,由西向東行駛,被一輛由北向南的小轎車撞翻在地。經交警認定,小轎車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事故發生後,陶老伯住院治療花費3.6萬餘元。經華東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鑒定,他被評定“十級傷殘”。
事發當晚,六旬陶老伯騎電瓶車,由西向東行駛,被一輛由北向南經過的小轎車撞翻在地。交警認定,小轎車應當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事故發生後,陶老伯住院治療花費3.6萬餘元。經司法鑒定中心鑒定,他被評定“十級傷殘”。
據查,肇事駕駛員是一名代駕司機。事發當晚,魯能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員工潘先生在一飯店吃飯後,通過億心宜行公司運營的“e代駕”聯繫代駕服務,司機趙先生與潘先生簽署代駕服務確認單後,駕魯能集團的車離開飯店,沒多久就發生了交通事故。在索賠遭遇“踢皮球”後,陶老伯于2014年10月將代駕人趙先生、車主、平安財險上海分公司告到了法院,請求判令賠償醫藥費等11.79萬餘元。
手機軟體喚來代駕,發生事故到底該誰付“代價”?法院方面告訴記者,審理中,法庭追加億心宜行公司作為被告,並最後宣判代駕軟體公司被判擔責。
法院認為,代駕司機趙先生事發時是在執行職務行為。因此,陶老伯超出保險理賠範圍的損失部分,應由億心宜行公司承擔。根據法律規定,僱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據悉,法院最終支援陶老伯醫藥費等12.66萬餘元,由於這筆損失可在交強險及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足額賠付,因而億心宜行公司無需再支付賠償費用;對於不屬保險責任範圍的律師代理費及停車費3716元,法院判決由億心宜行公司全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