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0日 星期三

京帶牌車網上司法處置啟動 三渠道查車輛資訊

發佈時間:2014-11-15 07:45:00  來源:北京晨報  作者:顏斐  責任編輯:王凡

  自本月14日起,北京法院啟動對查封、扣押的京牌小客車進行網上司法處置,社會公眾可通過競買程式獲得被北京法院查封、扣押的小客車所有權,並按相關程式辦理車輛轉移登記手續。據悉,競買人需具備小客車搖號資格,搖號未中簽的個人在繳納保證金後,可報名參加競買。北京市高院昨天表示,首期處置11輛車,車輛最高限價為評估價的150%。

  三渠道查看車輛資訊

  據悉,進行司法處置的小客車原則上為刑事案件、涉眾案件以及確需處置的民、商事案件中涉及的車輛。公眾可通過北京法院網、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資訊系統網站和新浪網司法拍賣頻道等三個渠道登錄北京法院京牌小客車司法處置平臺,查看處置車輛資訊、處置公告。

  昨天,北京晨報記者登錄該平臺看到,首期處置車輛共11輛。相關車輛的詳情、照片、視頻等資訊和公告都在網上予以展示。其中,評估價最高的為一輛捷豹轎車,評估價為31萬元,最低的是一輛東風標致轎車,評估價10.43萬元。競價時間為11月25日上午8點,報名及保證金報名費繳納時間(以到賬為準)為11月14日13時至11月20日15時。根據規定,所有車輛將設置不少於7天的網上展示期,公眾可充分了解車輛情況,特別是已知的瑕疵狀況。

  市高院有關負責人介紹,京牌小客車司法處置採用“設定最高限價的競價模式”,以車輛評估價為起拍價進行處置,同時規定車輛最高限價為車輛評估價的150%。

  搖號未中簽者才能參與

  根據規定,競買人必須具備小客車搖號資格,即按照《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修訂)第33條的規定,在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系統內已取得經審核確認的有效申請編碼,但尚未取得車輛配置指標的個人,法人及其他組織不得參加競買。

  在參與競買過程中,搖號次數最多的競買人享有優先權。根據規定,買受人為在限價範圍內出價最高者。多人報出最高限價時,司法處置網路平臺將根據統一設定的條件,自動確定最終買受人。“統一設定的條件為參與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資訊系統累計搖號次數最多的競買人成為最終買受人;多名競買人累計搖號次數相同,則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資訊系統註冊時間最早的競買人為最終買受人。”北京市高院副院長翟晶敏介紹説。

  每期只能競買一輛車

  為體現公開透明,在競價結束後,競買人的搖號申請編碼、搖號次數、搖號註冊時間等資訊將全部在網上進行公示,並長期保留,接受社會監督。京牌小客車司法處置將根據北京法院對車輛查封扣押的情況,視情況在單月進行。此舉將避免和現有的搖號時間(雙月)相衝突,未能競買成功的競買人還可參加下月搖號。

  翟晶敏介紹説,在每期小客車司法處置中,競買人只能註冊一個賬戶並只能選擇一輛小客車競買。預計北京法院每年京牌小客車司法處置的數量有幾百輛,法院最多兩個月組織進行一次處置,每次處置車輛從幾輛到幾十輛不等。

  過戶後重新申請號牌

  據介紹,成功競買後,買受人根據要求,履行完交齊成交價款等相關程式,可持北京市高院和指標管理機構共同出具的《北京市司法處置小客車轉移登記確認通知書》,在有效期內到交管部門辦理轉移登記手續,車輛原號牌號碼不再保留,需要重新申請新號牌號碼。原車輛所有人不能因此獲得更新指標。

  競買人在購買車輛後,只有當車輛檢驗合格後才能過戶。法院特別提醒,競買成功後,競買人可能會承擔維修車輛費用以及車況達不到上路標準而無法過戶的風險。對此,法院會將處置車輛的瑕疵比如維修以及違法記錄等提前進行告知,競買人應事先充分了解,以避免可能會有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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