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高速公路今後將對轎車徵收道路使用費。德國聯邦內閣17日批准了相關法律草案。
這一政策計劃從2016年開始實施。除轎車外,需要繳納高速公路費的機動車還包括房車,摩托車、殘障人士車輛、救援車輛等無需繳費。
按照該法律草案,德國牌照轎車擁有者須為使用德國高速公路和聯邦公路繳納年費,收費標準根據轎車大小和環保指標而定,費用上限為130歐元。由此增加的費用將通過減少車主每年繳納的機動車稅來抵消。
對於外國牌照轎車,車主只需為使用德國高速公路付費。除年費外,還有10天及兩個月的付費選擇。車主可以在網上或加油站繳費。與奧地利、捷克等歐洲國家不同,德國將不採用紙質票,而是電子方式記錄。繳納高速公路費後,轎車牌照資訊將被登記在冊,抽查人員可以通過電子儀器進行檢查和對比。
迄今為止,德國只對卡車徵收高速費。在內閣通過後,轎車高速費徵收法律草案還要經聯邦議院批准。德國政府預計,通過徵收轎車高速費,德國每年能夠獲得5億歐元收益,這些資金將被用於完善德國交通基礎設施。德國欲徵收高速公路費一直是個爭議話題,在一些歐盟國家引起不滿。歐盟交通事務官員此前表示,德國高速公路徵費計劃不符合歐盟禁止歧視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