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工信部獲悉,自今年4月1日起,京津冀三地所有進口、銷售和註冊登記的輕型汽油車、輕型柴油客車、重型柴油車(僅公交、環衛、郵政用途),須符合機動車排放“國Ⅴ”標準。
事實上,北京市早在2013年2月1日就已開始實施比“國Ⅴ”更嚴格的輕型汽車“京Ⅴ”排放標準,本應與之同步的重型車“京Ⅴ”則推遲至去年6 月1日開始實施。而在去年11月底,北京市正式發佈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地方標準徵求意見稿,明確將於2017年12月1日起實施“京VI”標準,目標是到 2022年降低全市機動車排放污染20%-30%。
與此同時,天津市也于去年6月發佈了《實施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通告》,明確新增輕型汽油車從9月1日起執行“國Ⅴ”標準,同時停止銷售和註冊登記不符合“國Ⅴ”標準的公交、環衛和郵政用途的重型柴油車。
作為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的治理重點,機動車排放區域聯防聯治一直廣受呼籲。但截至目前,河北省基本上仍在沿用“國Ⅳ”排放標準,成為三地協同發 展交通一體化的短板。有業內人士表示,隨著最新政策公佈,京津冀地區間排放標準差距或顯著彌合,將進一步推動大氣污染的一體化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