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決定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進一步推進價格市場化。同時,根據完善後的價格機制,降低國內成品油價格。
通知指出,2013年成品油價格機制修改完善以來,總體運作平穩,效果顯著。2014年下半年以來,世界石油市場格局發生深刻變化,現行機制在運作過程中出現了一些不適應的問題,因此,決定進一步修改完善價格機制,並推進價格市場化。
通知決定,設定國內成品油價格調控下限,建立油價調控風險準備金;放開液化石油氣出廠價格,簡化成品油調價操作方式,今後發展改革委將以資訊稿形式發佈調價資訊,不再印發調價文件。
同時,根據完善後的價格機制,決定自1月13日24時起,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每噸分別降低140元和135元,測算到零售價格90號汽油和0號柴油(全國平均)每升分別降低0.1元和0.11元。
通知要求,石油生産經營企業加強生産和調度,保障市場穩定供應,自覺維護市場秩序。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加強市場監測和價格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機制運作中的矛盾和問題,確保新機制平穩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