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21日 星期三

交通部:專車低價不可持續 價格將合理回歸

發佈時間:2015-10-15 00:15:18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袁晗  責任編輯:岳雅風

 華網北京10月14日電 (記者 孫博 汪徐秋林)門檻高了,“專車新規”合理嗎?專車管理會不會重走傳統計程車管理體制老路?壟斷能否被打破?出行難、打車難,什麼時候能解決?面對質疑,交通部如何回應?《新華訪談》專訪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巡視員徐亞華、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研究員程世東、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解曉玲。

  [主持人]

  各位網友大家好,歡迎收看《新華訪談》。今天我們聊一個和大家生活相關的話題,就是出行。為什麼聊出行呢?10月10日,交通部發佈《關於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和《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兩個文件的徵求意見稿,面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在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進行規範。這兩部改革辦法一亮相就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其中關於專車的部分更是引起熱議。這兩份文件既給我們所説的專車定義為“網路預約出租汽車”正了名,又增加了很多規定。介紹一下嘉賓,今天我們請到了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徐亞華巡視員、國家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程世東研究員、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解曉玲研究員做客演播間。歡迎大家。

  交通部:計程車改革方案體現了管理的靈活性 對“專車”是比較開放、包容的態度

  [主持人]

  我們説的這兩份文件,改革的亮點在哪?

  [徐亞華]

  有這樣幾個方面的考慮,從出租汽車行業的現狀來看,行業規模很大,在解決群眾出行方面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時出租汽車行業也積累了一些突出的問題,出租汽車經營權不夠清晰,乘客對服務品質滿意度不高,打車難的現象得不到有效的緩解。去年以來,隨著移動網際網路技術快速進入計程車行業,專車帶來了一些問題,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勢在必行。各地出租汽車行業發展存在較大的不同,但是仍然需要國家層面有一個統一的頂層設計在原則性和方向性的問題上加以規範,指導地方出租汽車行業的發展。我們希望通過這兩個文件,加快推進出租汽車行業的改革,確實緩解打車難,更好的滿足人民群眾安全便捷的出行需要,這是我們制定這兩個文件的根本目的。

  [程世東]

  關於計程車改革問題,對於傳統計程車改革,我認為改革方案體現了管理的靈活性。原來我們對計程車的數量基本上是嚴格的管制,一些城市這些年沒有很大的變化,現在提出了動態管理的機制,根據需求調整數量,體現了管理的靈活性。對“專車”的管理辦法,我覺得還是比較開放、包容的一種態度。首先最大的就是給它一個合法的地位。作為一個新生事物全世界各個國家都在探討,很多國家對它進行明令禁止,我們國家給它一個合法的地位。管理制度設計上也體現了靈活性,給它一個合法的地位和寬鬆的發展環境

  [解曉玲]

  剛才程教授對“專車”的亮點進行了歸納和總結,我覺得對於傳統汽車改革主要的亮點有六個方面,首先,定位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補充,考慮我們國家的資源承載能力,出租汽車的定位只能是公共交通的補充,而不是公共交通,這是一個重要的依據和基礎。

  第二,對於經營權實行了有期限的無償使用,第一次比較明確的提出了無償使用的要求,提出了具體的操作辦法。比如新增的計程車經營權要全部實行無償使用,不能變更經營主體。對於之前存量也要逐步取消使用費。

  第三,協商份子錢的機制,這次是建立這樣一個出租汽車企業、駕駛員各個方面協商的機制,而且份子錢不是一成不變的,還需進行不斷的動態調整,同時鼓勵大家探索借助網際網路的技術探討一些機制,比如按比例分配的機制。

  第四,建立運力動態調整機制。文件裏面提出了要綜合人口數量、城市交通擁堵現狀等進行調整。從總量上適度增加了供給。

  第五,完善了價格形成機制。價格是一個非常好的需求調解杠桿,我們以前考慮到方方面面的因素,對運價多年來不調整,這次建立了調解機制。

  第六,促進傳統出租汽車轉型升級。對傳統的出租汽車提出要積極擁抱網際網路,通過升級更好地提升服務品質,滿足老百姓安全高效的出行需求。

  交通部嘉賓談專車:體驗過它的優質服務

  [主持人]

  我們在關於出租汽車的這份指導意見當中,剛才就像解老師介紹的,我們看到更多進步的方面,對於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給了它身份,但是也有很多可能門檻的設置問題,現在在業界,網友之間都引起了一些討論。我們來梳理一下。在説這個問題之前有一個特別小的疑問,問一下徐司長,您坐過專車嗎,手機上有沒有下載打車軟體?

  [徐亞華]

  我和家人及朋友都打過專車,在北京有很多專車,我也體驗了專車的優質服務、便利性,確實在計程車打不到的情況下用專車還是比較快的。

  [主持人]

  兩位老師呢,在平常使用過程當中有什麼感受?

  [程世東]

  我是一個綠色出行的堅持者,但是作為一個這方面的研究人員,我把所有專車公司的軟體都下了,並且我還體驗過很多次,需要打車的時候有就體驗一下。我個人覺得,徐司長説的非常對,專車在很多方面服務很到位的,尤其是專車車況比較好,礦泉水、毛巾,還司機給開車門。但是我也遇到一些問題,有一次我開完會到機場,他晚了5分鐘非常抱歉,週五下午去機場路上非常堵,他為了把我按時送到,他就走應急車道,並且開的非常快。第一這是違反交通規則,另外也很危險,我知道他是為了把我按時送到,這也體現出一個問題。我們如何更好的管理違規。還有一天晚上我的愛人從外地回來,到西客站,那個時間不好打車,我就約了個專車,有人接單之後説不合適,我就又約了一個,他説接單,我愛人晚上10:20的火車到,但是一直到我愛人到站了他也沒有到,後來説過不去了。這説明專車在管理方面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當然這都是正常的。總體上來説,但是我覺得還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解曉玲]

  説實話,專車我確實也坐過,一方面是研究這個領域的,也要進行體驗。還有在車輛的限行,我也嘗試坐專車。專車一齣現的時候,價格低一些,服務也好一些。我補充一點不同的意見。我覺得服務開始有點往下走的傾向,特別是最近我約車之後,一個司機接單了,過了一會兒又説抱歉不能來了,有一天晚上我連續約了5次專車,都會碰到這樣那樣的理由拒絕我。最後我終於打上車了,司機説平臺公司在管理過程當中也存在一些挑客的嫌疑。因此,傳統計程車面臨比較多的拒載行為,有可能在這個行業同樣會出現,這也是政府出臺這次管理規定和指導意見的意義所在,對它更好的進行規範。我個人還是希望它在規範化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從女性的角度出發,我個人關心安全的問題。我認為專車存在一些安全問題和風險。有時候晚上加班特別晚的時候,我會擔心安全是否能得到保障。如果發生一些交通事故,我相應的權益能不能得到保障。目前專車運作是通過四方協議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逃避了平臺的主體責任,希望有更嚴格的規範來保證乘客權益。

  專車會不會被“管死”?交通部:這是對專車新規的誤解

  [主持人]

  我們在平常乘坐專車的時候得到非常便利的服務,但是也遇到一些小小的問題,這個行業是新興行業之前沒有太多借鑒的經驗,現在大家都感受到我們正處於變革時代,原來很多年輕朋友沒有經歷過改革開放,沒有感受到生活上的巨變,現在有了網際網路+,我們能夠親身經歷一個時代的改變,在這個時代改變的同時,我們能夠一起看到出現問題一起來解決問題,這是幸福的。這些問題能正視的話,相信這個行業會越來越好。比如説這次管理辦法中,最關注的一點就是私家車的車輛性質變更為出租客運,取得《道路運輸證》,才能成為專車。為什麼呢?為什麼還要禁止私家車直接進入專車平臺?

  [徐亞華]

  這是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和相關的權益。嚴格的區分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這兩者在車輛技術性能、安全檢測、報廢年限、保險稅費以及駕駛員資質等方面都有不一樣的要求。傳統的私家車是個人和家庭使用的非營運性質的小客車,禁止私家車進入平臺車營運,主要的目的是保障乘客出行的安全和服務的品質。現在社會上很多人擔心這個管理辦法出臺之後把專車管死,我認為這是對管理辦法的一種誤解和曲解。我們是為了給網約車合法的身份,提供法治保障,這是落實國務院提出的網際網路+戰略的體現,體現了政府對創新的鼓勵和包容,同時作為一個關係到人民群眾出行安全的重要的服務性行業,制定必要的市場準入條件和服務規範也是必要的,目的是保證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至於管理的具體的尺度,我認為需要充分的廣泛的聽取社會意見,也需要在實踐基礎上不斷完善。

  交通部:兼職“專車”可能的退出是規範市場的必然過程

  [主持人]

  程老師,從您的預判,會不會出現大量的私家車退出這個平臺?

  [程世東]

  剛才徐司長解釋為什麼禁止私家車接入平臺,我從個人研究的角度補充一下,專車是否應該是營運車輛。專車服務本身是一種營運作為,參與的所有要素都應該是經營要素,不管車輛還是駕駛員都應該具有一定的資質,車輛應該是營運車輛,駕駛員應該具備從業資格。至於會不會有大量的私家車退出,我們可以分析一下現在專車群體,大致可以為兩類,第一類是以這個為職業的,另外一部分群體是兼職。從服務品質和運輸安全保證上看,專車車輛、人員應該是專業化、職業化的,而以非營運車輛從事所謂兼職的則難以保證乘客相關權益。規範化管理後,所謂的兼職專車有可能退出市場,這是規範市場的必然的一個過程。

  [程世東]

  管理辦法本身就是給了專車一個合法身份——網路預約出租汽車,按照規定要求納入行業管理,開展運營就可以了。

  交通部:出租汽車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補充,只能適度發展

  [主持人]

  主持人:打車確實有的時候很困難,各地都暴露出計程車不少的問題,包括在早晚高峰的時候打不到車。這樣的情況會不會因為專車量的減少,打車難是不是仍然解決不了?

  [解曉玲]

  我想接著補充一下我個人的觀點,我們對專車發展的基本判斷。計程車是城市公共交通的一個補充,只能適度發展,不能所有人都打計程車,坐專車。那樣的話也將對城市交通産生一個災難性的後果,從整個城市交通體系發展看,還是鼓勵公共交通為主導的出行方式,確定了計程車只能是補充,對它的發展有一個適度的控制,但是又能滿足老百姓的出行需求。我們是基於這個原則對它進行規範。

  舉個例子,比如個人在家做飯不需要衛生部門的許可,但是對外營業就要具備衛生的相關條件,取得衛生檢疫部門的許可,這也説明瞭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的區別,政府為什麼對營運車輛進行更加規範的管理。

  交通部:專車新規沒有新增行政許可,有據可依

  [主持人]

  我接著這個例子説,除了取得衛生資格,服務員和廚師也要取得健康證,這也説明專車平臺要有一定的資質,包括駕駛員也要有一定的要求,種種的要求,站在專車運營者的角度來説,是否對他們太苛刻了?對預約平臺、車輛、駕駛員資質增加了行政許可模式,有人認為這有違簡政放權的方向,您怎麼看?

  [徐亞華]

  對網路約車實行許可管理,我想簡單介紹一下關於計程車的發展歷程。國外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傳統的計程車,另外一種是約租車,他們有很長的發展歷史。在倫敦傳統的計程車有兩萬多輛,但是約租車有五萬多輛。我們國家之前一直是巡遊計程車,預約計程車很少,最近隨著網際網路技術的發展,我國的網約車爆髮式增長。從網約車屬性上來説,網約車還是計程車的範疇。按照國務院2004年412號令,設定了出租汽車經營資格證、車輛運營證和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核發三項行政許可,我們認為這是有法律依據的。我們在起草《管理辦法》時候,對合法性進行了嚴格的論證,只要大家把專車的這種屬性搞清楚了就很容易理解為什麼要設置這三項許可。因此,管理辦法沒有新增行政許可,所以不存在違背國家簡政放權方向問題。

  [程世東]

  我覺得現在私家車在沒有任何管制的前提下來從事運營專車服務,這是以犧牲乘客的安全保障和相關權益為代價的。既然是營運,就要保障乘客的安全和權益,如車輛就要是營運車輛,投保相應的營運保險,這些要求都是根據專車的本身屬性設置的。

  交通部:長遠來看專車低價高品質不可持續 價格必然合理回歸

  [主持人]

  其實不單單是方便,更多的是在花費上,專車比傳統的計程車更為吸引用戶,不光是實際的花費,還有一些紅包,這些都是吸引用戶的很重要因素。徵求意見稿還規定運營價不得低於成本價,對獎勵促銷等行為作出規定,這樣一來,各式各樣的平臺補貼也可能隨之消失了。有人擔心老百姓希望的低價高品質出行難以實現,打車可能更貴了。怎麼看這個問題?

  [解曉玲]

  在我判斷,管理辦法正式實施之後,網約車價格比現在價格會有所提高。目前大家認為這個價格比較經濟實惠,但是,這種服務低價是在犧牲了乘客部分安全權益來獲得的,如通過“四方”協議方式,事實上乘客承擔了承租人、雇傭勞務人的責任,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不止乘客權益無法保證,還要進一步承擔車輛和駕駛勞務人員的賠償責任。再者,車輛不做相關營運車輛檢測,保險也有一些差別,成本沒有完全體現出來。

  還有一個重要的因素。專車在市場拓展初期為了迅速佔領市場,投入了鉅額的資本,給對乘客獎勵和優惠,乘客享受了低價的服務。從長遠來看,低成本的價格只能是暫時的,是不可持續的。長期來看,價格必然有一個合理的回歸。

  拼車順風車合法嗎?交通部:鼓勵合乘但禁止經營行為

  [主持人]

  拼車、順風車以後不合法了嗎?應該限制還是鼓勵引導?

  [程世東]

  管理辦法裏面提出了順風車、拼車概念,但並不在管理範疇之內。這是國家層面第一次把順風車和拼車提出概念了,意味著是一個鼓勵的態度。我覺得後面隨著網路的發展,尤其有大的平臺將大家資訊的對接更加便捷之後,會有更好的發展。剛才你説的收費問題,我個人認為按照成本分攤的原則來收取一定的費用,這是比較合理的。因為對於開車的人來説,沒有對他有相應的補償,他就不會做這個事情。美國是不收錢,但是給了一個特別的通行權,可以行使進入專門的快速車道,速度可以更快一些。在我國,利用成本分攤機制鼓勵引導順風車、拼車,我覺得是應該的。

  管理辦法中提到,禁止以拼車順風車的名義來進行經營行為,這也是應該的。本身它們確實是兩種不同的方式,性質不同,如果是經營的,就要承擔運營責任。而在現有網路平台下,是可以區分和監管的,一是收費標準可以看到,拼車是成本分攤,是低於成本的,收費是低的;營運性是成本+利潤,是高於成本的,收費是高的。二是在服務頻次和服務時間上也是有區分的,拼車和順風車每天是有頻次限制的,主要是在上下班高峰時段的;營運性的則是基本沒有頻次限制的,也是全時段運作的。這樣就可以很好的區分是順風車、拼車,還是經營行為,所以,我覺得從市場監管的角度也能做到。這是我對順風車和拼車的理解。

  [主持人]

  也有人認為,《管理辦法》等於拒絕了“共用經濟”。面對這些質疑,您怎麼看?

  [徐亞華]

  我們允許或者鼓勵合乘順風車,實際上應該是鼓勵“共用經濟”發展。因為在合乘的過程當中,把個人運力資源拿出來與其他人進行分享,這就是“共用經濟”的一種方式。

  [解曉玲]

  確實,拼車和順風車是我們的俗稱,正式的名字是“合乘”,是相同路線的人共同乘坐一輛小客車出行,最能體現“共用經濟”的形式。這次管理辦法的49條也有明確的規定,對合乘給予合法的地位,給真正的汽車共用提供了政策支援。

  交通部:實施分類 網約車不會走計程車管理老路

  [主持人]

  確實拼車、順風車的概念第一次提出來,之後怎麼來運作是需要慢慢探索的。現在種種關於專車領域的車型讓我們應接不暇,開始只有專車,後來有拼車、順風車,大家感覺到更加的方便和經濟實惠,這種的便利無疑是網際網路+帶來的,有人擔心對網路約租車進行審批制管理,是將創新被納入了舊的管理體制,專車管理又走上傳統計程車計程車管理老路,造成新的壟斷經營格局。

  [徐亞華]

  在管理上我們實施分類管理,對傳統計程車管理和網約車管理有很大不同。傳統計程車進行較為嚴格的監管,對數量、價格和服務品質等,相比之下,網約車有更大的靈活性,運力規模主要通過設定不同的車輛準入條件實現,運價也可由市場調節,地方也有更多的自主權和政策空間。總體上,網約車更加注重發揮市場作用,不僅不用擔心走上傳統計程車老路,而且通過加快移動網際網路技術的推廣應用,通過“出租汽車+網際網路”,還有助於傳統出租汽車行業的轉型升級,提升出租汽車行業整體的安全、快捷、優質服務水準。

  [程世東]

  我贊同徐司長説的,在管理模式上是一種分類管理,對預約計程車是按照一定的標準進行資質的認定,對價格也是市場定價。但是我觀察到徵求意見稿裏面,要求網路平臺在每個城市都需要進行註冊,建立分支機構,我覺得這個跟網路平臺或者網際網路經濟本身發展的屬性不完全一樣。如果我們傳統的計程車公司,如果到某一個城市可以建立分支機構,因為你是重資産的,要購買車輛,這跟超市也一樣,沃爾瑪、家樂福到每個城市都建立分支機構,但是網路平臺跟這種傳統的業態不一樣,建一個平臺就服務全國,甚至全球,僅僅服務的平臺再建一個分支機構,是不是對它有一點點的苛刻,或者它很難去操作,如果它的服務人員可以在那裏有一個分支機構,這個可以理解,但是對於網路平臺我們不應該讓它在每一個地方都建立一個分支機構。對於服務全國的網路平臺,可以在交通運輸部來註冊,如果只是一個城市就在這個城市來註冊,這會更加有利於它的發展。

  [解曉玲]

  對於專車進行規範,我覺得這個社會各界各方都是有共識的。如果在這個前提下,怎麼對它進行規範,我覺得還有討論的空間,下一步在徵求意見當中,社會有不同的意見,政府也會做意見的進一步的篩選和梳理,哪些意見會吸收進來,會更好的完善。

  交通部:城市有很多的計程車公司 也有很多是個體經營的 不存在壟斷現象

  [程世東]

  我談一下關於壟斷的個人看法,現在大家認為計程車是一個壟斷的格局,我認為這是把兩個概念混淆了,現在傳統的計程車實施的是特許經營,對數量進行管制。所謂的壟斷在整個市場的份額佔有絕大部分的主體,現在城市有很多的計程車公司,也有很多是個體經營的,不存在壟斷現象。確實大部分城市是特許經營,數量管制,但這不是一個概念。

  在新業態下這種預約計程車是一個網路經濟,是規模經濟,並且它的建立平臺以後,這種成本很低,它的屬性決定了它可能成為壟斷的市場主體。在網約車的市場上大企業對小企業的經營衝擊影響要遠遠大於巡遊出租汽車市場,因此如何防止在網路出租汽車市場産生壟斷需要認真研究對策。

  交通部:支援和鼓勵地方根據自身特點探索符合實際的出租汽車改革措施

  [主持人]

  如何看待近日上海、義烏等城市出臺的出租汽車行業改革措施?是不是意味著上海意見與全國性規範有衝突?能否“相容”?

  [徐亞華]

  像上海、義烏都出臺了方案,城市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開展的有力探索,因為出租汽車從性質來説是地方事權,國家層面是頂層設計,很多操作都是地方政府來制定。我們在新聞上看到,昨天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七次會議上提出的鼓勵和允許不同地方進行差別化探索的總體要求,地方進行探索,支援和鼓勵地方根據自身的特點來探索符合實際的計程車的改革措施,積極穩妥的推進計程車的改革。

  [主持人]

  關於這幾個地方的法規,兩位研究人員有更多分享的東西吧。

  [程世東]

  怎麼説呢,現在來看他們大部分沒有説正式的對外公佈,義烏是計程車改革的意見,對專車沒有正式的文件出來。我覺得幾個原則性的東西,作為一個頂層設計,剛才徐司長説的頂層設計,我個人認為有幾個問題,第一個是私家車要不要轉變性質,我認為要轉變性質。再一個,計程車和駕駛員的資質的審查,到底要交給企業,還是交給行業主管部門,我個人認為要交給行業主管部門審查會更好一些,因為畢竟政府才是代表老百姓的利益,才是公平公正的。我覺得這是我的看法。

  [解曉玲]

  對於任何一個事物的分析要分析它的本質,對於“專車”的本質我們認定為營運性的,在這樣一個主線下,大家來討論相關的管理辦法,無論是各地還是中央,只要是主線是清晰的,它在大的政策方向上是一致的,在具體的操作層面上會有一些細微的差別。我們這次也是給地方留下一個自主操作的空間。

  [主持人]

  最後一個問題,讓徐司長來回答,我之前提出很多疑問是來自於網上的各種聲音,大家對這份徵求意見稿有一些自己的看法,對於這些質疑和不同的聲音,交通部下一步會有什麼回應?

  [徐亞華]

  我們非常感謝廣大網友和各界對這兩份文件的參與和支援,我們衷心的歡迎大家積極踴躍的發表意見,提出修改建議,我們將在徵求意見結束之後認真梳理總結大家的意見和建議,在充分吸收各方的意見基礎上進行修改完善,力求這兩份文件得到全社會更廣泛的理解和支援,也希望在今後的實踐當中取得良好的效果,為老百姓提供更加安全方便的出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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