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批准北京市自2015年6月1日起重型柴油車全面實施《車用壓燃式、氣體燃料點燃式發動機與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III、IV、V階段)》(GB17691-2005)標準第五階段排放控制要求,北京市成為全國首個全面實施國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城市。預計實施後第五階段重型柴油車單車氮氧化物可削減40%左右。
現階段北京市大氣環境中的PM2.5污染中,機動車排放佔比31.1%,比重最大,這之中,最大總品質3.5噸以上的重型柴油車排放污染的問題尤為突出。
目前,北京市重型柴油車約22萬輛,雖僅佔機動車保有量的4%,但其排放的氮氧化物(NOX)和顆粒物(PM)卻分別佔機動車排放總量的50%和90%以上。重型柴油車排放污染已成為北京市機動車排放氮氧化物(NOX)和顆粒物(PM)污染的主要來源。
新車新標準 老車老標準
新標準實施後,北京市實行“新車新標準、老車老標準”的管理原則,執行新標準的範圍是市場銷售新車和在京首次申領牌照的機動車,對於車主正在使用的在用車,不受新標準實施的限制,但仍須達到老標準的排放限值。
按照《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凡在北京市銷售的重型柴油車(發動機)必須申報北京環保目錄,其污染物排放必須符合第五階段排放標準限值的要求。
自2015年8月1日起將,不符合第五階段排放標準的車型將不予辦理環保手續。凡在2015年8月1日前已購買的(以購車正式發票日期為準)和已從外省市轉出遷往北京市的(以機動車登記證書的轉移登記日期為準)第四階段排放標準重型柴油車,可繼續辦理環保手續。北京市對符合第五階段排放標準的車輛發放藍色環保標誌。
鼓勵報廢更新重型柴油車 最高補助超2萬元
目前北京市鼓勵車主報廢更新重型柴油車。北京市正在實施的2015-2016年老舊機動車淘汰更新方案,對使用6年及以上、提前1年及以上報廢的車輛補助車均8000元,特別是重型柴油車最高補助達21500元,若報廢老舊機動車的車主更換新車,汽車生産企業還將按照平均標準不低於政府補助的原則再給予車主購置新車獎勵。
為進一步降低細顆粒物(PM2.5)污染,配合重型柴油車第五階段排放標準實施,2016年6月1日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使用的新增重型柴油車(公交車、環衛車、旅遊車、郵政車、渣土車、班車、校車、機場巴士等)應選用安裝壁流式顆粒捕集器(DPF)的車型。